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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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2025年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申报通知

日期:2025-07-25

一、申报对象

陶家镇、西彭镇、铜罐驿范围内从事油菜规模种植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示范基地建设规模

建设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个,面积不少于350亩,地块相对集中连片,示范效果较好。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建立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个,面积不少于350亩;

(二)申报主体需组织现场观摩培训会1场以上;

(三)示范基地要以具体数值明确亩均节约成本、增加产量、增加收益等效益指标。

四、关键技术

主要采取“筛选推广耐密、抗病、抗裂荚高产高含油品种,合理增加种植密度,科学增用配方专用肥,加强病虫防控减损和农机农艺结合机收减损”等技术路径;推广应用精量播种、密植栽培、全程机械化,以及稻油两熟制周年高产栽培技术;加强蚜虫、菌核病、根肿病等病虫防控。

五、项目补助环节和标准

重点补助油菜全程耕种管收等机械化服务环节,包括机械耕种、施药施肥、机械收获等环节,补助标准为335/亩,包干补助11.725万元,如以上环节实际支出不足335/亩,据实兑现补贴

、编制上报实施方案

遴选示范基地一个,竞争性立项,由申报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附件1)。

实施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镇级推荐、区级审批的方式确定。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基地所在镇初审,初审通过后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二)项目评审。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示范主体,报请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项目实施批复。

(三)项目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审计单位开展项目跟踪审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提交验收资料(附件3)到项目所在镇,由项目镇组织镇级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审计报告组织区级验收。

(四)资金拨付。区级验收合格后,示范基地补助相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委拨付款项到实施主体。

八、工作要求

各镇要将经主要领导审签的申报文件、实施方案(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纸质件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委,申报截止时间2025822日,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实施方案(模板)

2.九龙坡区2025年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汇总表

3.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九龙坡区2025年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申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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