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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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九龙坡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文件精神,现将九龙坡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事档案存放于九龙坡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参保地在九龙坡区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

(一)九龙坡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网上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如下:申报人需在8319:0092018:00之间完成个人申报,提交至单位审核环节;92718:00前单位需完成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后续缴费、答辩等安排详见附件1

(二)以下3类职称申报具体事宜以评委会组建单位通知为准,各高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范围、申报评审时间及联系方式见《2024年重庆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计划》(附件2)。

1.申报高级职称;

2.申报档案、艺术、群众文化、新闻、公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

3.工程技术系列部分中、初级需委托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专业,例如:应急工程、技术经纪、网络空间安全、数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大数据、采矿工程、能源、质量、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仪器仪表、测绘、化工、地理信息等。

(三)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教育、卫生系列职称专项网报端口及操作手册,由市教委和市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九龙坡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具体事宜由九龙坡区教委另行通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具体事宜由沙坪坝区职改办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符合我市现行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查看路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专技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申报资格所需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

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032号)、《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2155号)要求申报职称;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人员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要求申报职称。

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四、申报程序

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基本程序如下:

(一)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区属事业单位、央企、国企派遣人员)

1.档案在九龙坡区:个人工作单位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

2.档案在重庆市外,参保地在九龙坡区: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区职改办评委会。

(二)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个人工作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职改办评委会。

(三)转业择业军队干部

个人所在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职改办评委会

(四)自由职业者

个人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

(五)央企、国企驻渝单位人员

个人(上传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工作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九龙坡区的,须提供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九龙坡区、档案在重庆市外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九龙坡区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五、纪律要求

对违反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40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区职改办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选择“重庆市九龙坡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职称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以考察申报人专业知识、能力及水平,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 20241231日;业绩、成果原则上需为现职称以后取得且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若业绩、成果为现职称以前取得,需提供评现职称时未使用的证明材料。

(四)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自动填报或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五)九龙坡区属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在岗位核定范围内进行,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岗后上传《重庆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进行申报。

(六)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报系统各环节受理时间提交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则视为放弃申报,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区职改办:023-61968901,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521

九龙坡区职称评审交流(QQ群):152701086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023-61968920,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32324窗口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评审流程及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2.2024年重庆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计划

3.2024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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