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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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九龙坡区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精神,现将九龙坡区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事档案存放于九龙坡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

(二)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工作地参保地在九龙坡区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九龙坡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人员。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

(一)九龙坡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安排:

1.个人填报时间:20259109:00202592918: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101318:00

3.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截止时间:2025101718:00

(二)高级职称及九龙坡区未设置专业的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严格按照《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附表中各高评委评审计划表执行

    (三)九龙坡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事宜由九龙坡区教委另行通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事宜由沙坪坝区职改办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职称申报所需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要求,需符合我市现行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详细内容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

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达到相应序列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市人社局《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申报职称。

申报条件仅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综合评议决定。若当前职称为市外或央(国)企评定取得,请先办理来渝资格确认。

四、申报路径

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基本程序如下:

(一)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职改办评委会。

(二)私营企业及流动人员

1.档案在九龙坡区的

个人所在单位区就业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

2.档案在市外的(单位参保地在九龙坡区)

个人(上传市外查档情况)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区职改办评委会。

(三)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个人工作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职改办评委会。

(四)自由职业者

个人区就业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

(五)央企、国企驻渝单位人员

个人(上传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工作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五、办理流程

重庆市职称申报、审核、评审、查询、领证等全链条均通过渝才荟应用平台办理,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1):

(一)申报

1.渝快办个人用户注册

2.申报人登录账号点击职称评审选择评委会。

3.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保存后提交单位审核。

4.单位经办人按要求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

5.主管部门审核。

6.区职改办审核后提交评委会。

7.评委会审核受理。

(二)缴费

申报重庆市九龙坡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评委会受理成功后进行线上缴费,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申报高级职称或委托高评委代评中、初级职称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按照所申报的评委会要求执行。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人、240/人、120/人。

(三)评审(答辩)

通过重庆市九龙坡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将进行全员现场答辩,以考察申报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及水平,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评委会评审方式以各评委会通知为准。

(四)评审表归档

职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申报人登录服务平台,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送相应单位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单位文书档案或自行保管。

五)证书下载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六、纪律要求

    违反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区职改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对于社会上有关职称申报的代办服务”“内部渠道”“保过承诺等均属虚假宣传,警惕少数社会机构以代办职称为由,设置合同陷阱骗取钱财,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辨别能力,依法合规申报职称,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 2025 1231日,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三)对于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为获得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的专业硕士,工程专业学术学位不适用。

(四)九龙坡区属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在岗位核定范围内进行,由主管部门报区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岗后上传《重庆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进行申报。

(五)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报系统各环节受理时间提交审核,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则视为放弃申报,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职称评审交流(QQ群):204734761

区职改办:023-61968901,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521

区就业人才中心:023-61968920,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32324窗口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申报指南

2. 2025年重庆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计划



                                              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99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重庆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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