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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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日期:2026-04-08

    为工作需要,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招聘岗位情况及数量

工作地点: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作内容:按照业务科室经办要求从事社会保险业务协助受理办理。

招聘岗位数量:社会保险协理1名。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劣迹;

2.重庆市户籍、离校两年内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踏实细心,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649日9:00至2026413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三楼326办公室。为减轻考生交通负担,建议网上报名。

线上报名:

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电子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并以姓名作为压缩包文件名发至邮箱304809396@QQ.COM(面试时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核验)。

(二)需提供的材料:(1)《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3)高校毕业证;(4)简历;(5)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招聘单位对参与报名人员进行审核,从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3-5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后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六、拟聘人员体检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三甲或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单位所在地街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聘用及待遇

(一)将确定的拟聘人员,按要求报区相关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

(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服务期限按规定不超过三年,用工管理及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是充实工作人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专业技术

职  称


专业    特长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教育层次


毕业院校

及专业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

工作经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备 注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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