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装修引矛盾,人民调解暖人心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和睦睦,但也可能因为一些意外事情产生矛盾。近日,石桥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调委会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家住九龙坡区紫薇北苑的赵某(化名)在重新装修房屋时擅自改动入户大门朝向(内改外),导致邻居王某(化名)家进出非常不便,双方因此事多次交涉,时常发生争执,引起小区不安定秩序。王某先后找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希望出面解决问题,所得答复都是让他采取起诉程序。由于王某对起诉所需相关材料及诉讼费用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故而才到石桥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咨询、寻求帮助。王某的诉求是要求赵某将入户大门朝向还原,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石桥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这个情况以后,首先安抚王某情绪,并第一时间从小区物业获得赵某的联系方式,同时安排人民调解员张巧玲立即进行走访调查、入户核实。起初,赵某对于此事很不配合,称自家改动入户大门时,王某是看到并知晓的,当时未提出异议,等大门完工后才来提出质疑,是有意为难,现已无法将大门恢复原状,让王某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调解工作刚刚展开,就吃了闭门羹,预示着矛盾化解过程并不轻松。好在张巧玲并没有放弃和退缩,在之后两个多月里,她多次采用见面沟通、电话交流、微信视频等方式对赵某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解释。一方面,张巧玲严肃告知赵某,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是不允许居民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入户大门也是属于房屋的一部分,其做法已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希望他能在限期之内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张巧玲一直跟赵某讲道,作为邻居,要学会换位思考,处理好邻里关系,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和为贵才最好。
在整个矛盾调解过程中,张巧玲始终立足“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角度来化解纠纷,她与当事人进行不断沟通,充分了解对方想法,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经过她的不懈努力,赵某最终答应将入户大门恢复原状,并当即联系装修公司择日施工。
几日后,赵某家的入户大门朝向恢复如初,双方当事人现场和解,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赵某主动说了“对不起”,王某友善回复了“没关系”,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共识,长达数月的邻里矛盾也终于在张巧玲的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石桥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两家人送来的锦旗和发自内心的感谢,如今,王赵两家关系比以前融洽了许多。
石桥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抓好抓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好居民群众的“贴心人”、“和事佬”,切切实实的帮助居民百姓做了实事,为和谐社区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