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九环发〔2022〕72号的通知
九环发〔2026〕18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九环发〔2022〕72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第1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九环发〔2022〕72号)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司法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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