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应急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77094455928/2026-00028 [ 发文字号 ] 九龙坡汛指〔2026〕2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02 [ 发布日期 ] 2026-08-24

重庆市九龙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6822120分,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221时至304时我区将出现一轮强降雨天气过程,范围覆盖全区,最大雨量50~90毫米,局地伴有雷电、阵性大风。

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822140分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按《重庆市九龙坡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基于本级研判及时启动响应,区防指领导坐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进驻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进行调度。各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及时会商研判、自主决策、主动响应,提前落实好坐镇指挥、巡查“叫应”、避险转移等相关准备工作,并做好区级响应的有效衔接。

二是各单位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无死角推送暴雨预警、避险提示、出行提醒,确保预警信息直达镇街、村居、网格、到户到人。

三是各专委会办公室、相关部门、镇(街道)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变化,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统筹做好“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

四是严格落实“三个必转、四个一律、五个环节”工作要求(“三个必转”:风险隐患点强降雨时必转、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必转、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必转。“四个一律”: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转移避险、发生险情异动时一律转移避险、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转移避险、夜间风险隐患难以研判时一律转移避险。“五个环节”: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

五是提前部署抢险救援力量,各专委会统筹专业和社会抢险救援力量,将前突车、排涝车等装备部署到高风险镇(街道);各镇(街道)参照前置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装备到高风险部位、点位,确保快速遂行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九龙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82



(此件公开发布)


九龙坡汛指〔2026〕20号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数据中心

政策问答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