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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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展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11”容器爆炸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5-08-25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九龙坡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庆展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11”容器爆炸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1日9时20分许,在九龙坡区西彭镇,重庆展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用氧焊切割柴油罐过程中,发生一起容器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九龙坡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展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11”容器爆炸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展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袁*兵,安全意识淡薄,无焊工证,未清除柴油罐中的可燃气体,用氧焊切割柴油罐,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罗*兵,展虞回收公司实际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展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在西彭镇的经营点已停止经营。

(二)区商务委

根据市场经营主体变化,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及时更新再生资源企业底数,掌握从业人员,形成清单名录,避免因漏掉错过导致企业在监管盲区下经营生产。针对当前隐患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对按期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销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查明原因、进行帮扶指导,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严肃处置,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运用微信公众号、LED屏广泛宣传再生资源从业安全常识以及企业违法案例,并将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向从业人员科普规范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分片区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指导从业者补齐证照资质、规范回收物品,避免由于知识储备不到位、安全意识不足导致事故发生。

(三)西彭镇人民政府

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再生资源行业安全实施监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西彭镇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经发、应急、城管、消防、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力量,协作联动执法。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落实回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事故苗头隐患,努力推动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健康发展。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展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11”容器爆炸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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