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23”触电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九龙坡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23”触电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3日16时50分许,在二郎街道秋池商业步行街A区项目已竣工验收工地,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在消防维保期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九龙坡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23”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张*奎,奎星消防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奎星消防公司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加大安全巡查、隐患排查的强度和力度。奎星消防公司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项教育。
(二)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开展“两防”专项整治,高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坚决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事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深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施工安全,形成常态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机制,确保各项目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二郎街道办事处
二郎街道办事处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执法检查,聚焦各类建筑施工单位,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落实“五类事故”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采用专项检查、网格巡查、专家核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聚焦各类建筑施工单位,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23”触电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8月25日
重庆奎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23”触电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