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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西彭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6-09-01

九龙坡西彭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九龙坡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九龙坡西彭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12302043分许,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113号,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3.32万元。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九龙坡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九龙坡西彭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厂党委书记、厂长孙*鹏行政处罚。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本次事故开展内部调查,并对公司25余人作出给予内部问责降级或撤职处分、扣减2025年绩效经济收入等的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对公司进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二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是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九龙坡西彭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0”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828


九龙坡西彭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2026.08.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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