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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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及其储存要求

日期:2020-08-14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特征:一是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二是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三是需特别防护的。一般认为,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特征,即为危险品。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

二、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危险化学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垛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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