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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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七片区)征收公告、征收决定

日期:2023-08-08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项目

(七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七片区)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现决定对陶家镇、白果村、巴福镇五根村、赵坝村,以及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七片区)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其他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

被征收企业3家,被征收国有土地面积8188.9㎡及部分未登记(无证)建筑。请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规定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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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项目

(七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于202 日做出了《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七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二、征收范围: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七片区)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其他房屋和附属物。

三、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四、签约期限:签约期从 202 年 月日起至202 年 月日止,共计天。

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渝昆高铁房屋征收项目(七片区)由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委托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负一楼      

(二)办公电话:68423286       

(三)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四)公告发布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五)公告发布机关电话:68036860

(六)公告发布机关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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