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编号2024-013号)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
编号2024(013)号
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成渝铁路重庆站至江津站段改造工程确定为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暂停办理有关手续,请贵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重庆鹭景商贸有限公司,坐落:九龙坡区直港大道201号附1号,产权证号:渝(2023)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800369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坐落:九龙坡区滩子口铁路村片区1号,土地证号:105D房地证2008字第00369号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特此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