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医保领域“微腐败”“蝇贪”等问题,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本区定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二是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三是与养老、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四是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五是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六是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七是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八是将自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九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十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十一是不按规定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违规网外采购、规避采购,优先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等。十二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本区定点零售药店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通过私自印制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二是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三是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四是将食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五是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六是有组织地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其员工虚假购药骗保。七是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骗保。八是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九是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十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十一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本区参保人员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出借、冒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二是伪造、变造医疗票据或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三是参与欺诈骗保团伙,倒卖医保报销药品获利。四是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或通过转卖倒卖药品、接受返现等非法获利。五是与医药机构串通虚构消费记录套取医保基金。六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本区医保领域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续约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从中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二是在医保费用审核、基金拨付、结算清算等环节以权谋私,设置不合理条件、拖延办理时限,或对虚假申报材料违规审核通过,收受“好处费”“回扣”等。三是公立医院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干预采购流程,为非中选产品、高价产品优先采购提供便利。四是在行政执法检查、案件查处过程中以案谋私,对发现的欺诈骗保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充当不法机构和人员的“保护伞”。五是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医保基金,或违规将基金拨付至个人账户、非指定账户,造成基金流失。六是其他利用医保管理职权以权谋私、内外勾结、失职渎职,导致医保基金损失或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奖励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33号)等文件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最低2000元。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23-6818863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来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E栋4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邮政编码:400039)。
四、相关要求
若您发现有关机构或人员存在上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医保部门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对举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建立快速核查通道。
1.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录音录像、转账记录等),特别是涉及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的关键信息;
2.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优先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3.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严禁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干扰专项整治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4.对举报有功人员,医保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