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号)文件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联合开展我区拟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经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初审初评、综合会审,形成了我区拟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共1个)
九龙坡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共1名)
梁尤波 九龙坡区医保局副局长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
四、监督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评选表彰工作联络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61968925,区医保局68183628;
电子邮箱:区人力社保局510991824@ qq.com,区医保局315299067@qq.com;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