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671C/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华岩府2024【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华岩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7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岩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7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分类组〔2023〕1号)文件精神及《九龙坡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分类组〔2024〕1 号),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镇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规划、系统治理,城乡统筹、一体推进,进一步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坚持因地制宜、全程管理,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全面
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成效。
——坚持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以创促改、以创促升,推动
垃圾分类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创新。
二、组织领导
由华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我镇先锋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促、部署推进镇辖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
组 长:杨 彬 党委书记
张光玲 镇 长
副组长:王天勇 党委副书记
张宏宇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涂国飞 副镇长
胡迎春 副镇长
王彬瑞 副镇长
李 元 副镇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大队办公室,蹇跃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先锋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
(一)党政机关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一是制定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签订四分类收运协议。二是在醒目处营造分类宣传,倡导党政机关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三是配置完善、合理的分类设施。四是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五是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整治,抓实“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深入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二)教育体系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社事办
责任单位:镇辖区教育机构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全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级部门工作要求制定全镇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并开展教育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三是对镇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动员学生争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四是协助区级部门建立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组织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三)医废管理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社事办、规建环保办
责任单位:全镇所有医疗机构
工作职责:一是协助区级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可回收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的区分,落实垃圾减量措施,促进源头减量。二是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加强分类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医疗废物分类、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严禁将输液瓶(袋)、其他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三是协助区级部门加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处置,规范台账记录,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再生体系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经发办、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全镇企业、酒店、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
工作职责:一是引导各单位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推动酒店、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二是鼓励各单位设立再生资源“回收日”。三是协助区级部门推进辖区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五)源头管理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经发办、文服中心、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
工作职责:一是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二是按照区级部门工作要求制定减少商品过度包装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有效执行。三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禁止或者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及时制止或查处。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在餐饮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六)农业固废管理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石堰村、西站村、朝阳村
工作职责:一是积极推动农村区域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废弃农膜回收补贴激励机制,提高农膜回收处置能力。二是协助区级部门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业固体废物减量技术。三是协助区级部门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着力减少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的产生量。四是协助区级部门规范农膜、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五是规范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六是有序推进农村厨余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七)物业分类管理先锋创建小组
牵头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社区
工作职责:一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二是协助区级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三是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规范小区分类设施设置,通过桶边值守、志愿服务等方式,督促引导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家庭、个人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四是加强垃圾分类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及志愿服务,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五是全面推行“一员多岗”,积极整合环卫工人、物业人员、志愿者和“五长”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治理。六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健全厨余垃圾收运联单制度,严防“先分后混、混收混运”。
三、创建对象
在全镇范围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创建对象包括镇机关、行政村、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含公共机构、企业、经营场所等)。
四、创建目标
在全镇范围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2024年6月前成功创建先锋社区(行政村)比例应达到100%,成功创建先锋小区比例应达到100%,成功创建先锋单位比例应达到 100%。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024年1月30日前)
各单位高度重视,提早谋划,强力推进,压实责任。对照创建目标要求,结合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计划和措施,明确先锋创建名单。
第二阶段:培育指导(2024 年 2 月 5 日前)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沉开展培育指导,解读创建工作要求和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督促创建对象做好自查自改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先锋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4年4月30日前)
各单位严格按照重点工作内容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先锋示范社区、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尤其是先锋典型案例的打造。结合实际,及时梳理提炼先锋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至少培育2个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包含1个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和1个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切实提升全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同步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规范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在4月30日前所有先锋创建工作达到迎检标准。
第四阶段:评估验收(2024年5月30日前)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区级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创建的社区、行政村、小区、单位等全覆盖情况开展初评,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单位严格按照“一事一策,立查立改”原则,点对点进行督办考核,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第五阶段:认定公示(——长期)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市级评估工作小组,对创建工作开展评估验收。评估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民意调查、大数据查验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拟通过验收的先锋创建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将创建结果作为有关考核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先锋创建为契机,将先锋创建活动与创文、创卫及“和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二)强化基层发动。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巡检员等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以村、社区、小区、单位为主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单位、模范家庭评选,引导单位、家庭及个人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等活动,抓实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
(三)全面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媒体、微信等新闻载体,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入户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及成果,改变居民原有生活方式,推动习惯养成,形成“赛马比拼”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执法力度,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对混投、混收、混运“三混”等违法行为采取“严查+重惩”的顶格式执法,用好信用惩戒机制,提升分类质效。
(五)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财政将对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单元以及垃圾分类先锋细胞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检验。在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创建资格,并严肃追责。
七、监督管理
各村、社区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回访机制,适时开展抽查,确保其始终达到创建标准要求。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违规、存在相关负面舆情、已证实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的,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命名等措施,并将其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季度考核给予扣分。
九、退出机制
已命名授牌的垃圾分类先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程序撤销命名:
(一)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命名的。
(三)在有关监督检查和回访中发现已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的。
(四)其他应当撤销命名的情形。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华岩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方案(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