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陶家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7709320298K/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陶家府发〔2025〕109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陶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2025113

(此件公开发布)





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202510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陶家镇基本情况及环境风险信息

2.1陶家镇基本情况

2.1.1地理位置

2.1.2地形地貌和地质

2.1.3水文条件

2.1.4气象特征

2.2环境风险源及环境保护目标

2.2.1固定风险源

2.2.2移动风险源

2.2.3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2.2.4水环境风险受体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

3.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长职责

3.2.2副指挥长职责

3.2.3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3.2.4镇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风险防范

4.1.2预警监测

4.2预警

4.2.1信息收集

4.2.2预警分级

4.2.3预警甄别

4.2.4预警发布

4.2.5预警行动

4.2.6预警调整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响应措施

5.2.1指挥协调

5.2.2污染处置

5.2.3应急监测

5.2.4现场调查

5.2.5信息报告

5.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2.7后勤保障

5.3应急终止

5.3.1应急终止的条件

5.3.2应急终止的程序

6后期工作

6.1后期防控

6.2调查评估

6.3善后工作

6.4总结归档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7.2物资装备保障

7.3应急技术保障

7.4应急资金保障

7.5应急通信保障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

8.2培训

8.3演练

9应急预案管理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9.2预案制定与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10附图、附件

附图1陶家镇区位图

附图2陶家镇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附图3陶家镇水风险受体分布图

附图4陶家镇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附图5陶家镇应急物资分布图

附件1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附件2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附件3陶家镇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4-1陶家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附件4-2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附件5陶家镇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附件6陶家镇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7陶家镇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衔接《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12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628日);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日);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11号);

12)《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9号);

13)《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101日);

14)《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329日);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16)《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日修订)。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陶家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陶家镇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陶家镇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由于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2)工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物防治设施、设备等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周边空气质量、土壤环境的突发环境事件;

4)其他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等。

本预案不适用于辐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辐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专项预案另行编制。

1.4工作原则

1)坚持救人第一,环境优先的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前做好预防措施,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散撤离和采取措施保护受侵害环境内其他人员安全,同时,在环境事故面前,环境优于财物。

2)坚持先期处置、防止危害扩大的原则;

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3)坚持快速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应急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能力,依法规范应急工作。确保施救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事故应急与事故预防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街镇安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街镇的安全保障能力。

4)坚持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的原则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利用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引导、鼓励、培育和发挥辅助应急力量的作用。

1.5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对应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

2陶家镇基本情况及环境风险信息

2.1陶家镇基本情况

2.1.1地理位置

九龙坡区位于东经106°15′106°35′,北纬29°15′29°35′之间。地处重庆市主城区西部,东邻渝中区,南接大渡口区,西连璧山区、江津区,北毗邻沙坪坝区,辖8个街道、11个镇,幅员面积432平方公里。缙云山脉蜿蜒在西部边境,中梁山脉横亘在中部,把全区分成东部和西部两大部分。浩浩长江从西彭镇花果山入境,流经西彭,在谢家湾街道黄沙溪出境,域内流长约30千米。

陶家镇地处九龙坡区西南部,介于东经106°18′45″~106°26′15″,北纬29°20′00″~29°25′00″之间,东与大渡口区跳磴镇相邻,南与铜罐驿镇、西彭镇接壤,西与巴福镇、江津区双福镇相连,北与石板镇毗邻,距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驻地30千米,区域总面积42.5平方千米。

2.1.2地形地貌和地质

九龙坡区境内地貌为低山、丘陵及河谷相间,隶属川东南平行岭谷区。缙云山蜿蜒西部边境,中梁山脉横亘中部,将全区分成东、西两大部分。中梁山以东以浅丘为主,一般海拔250450m,多为海拔300m以下的沿江河谷;中梁山以西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一般海拔180400m,多为浅丘平坝。南北最长36.12km,东西最宽30.4km。区内基本地形为“两山合一水”:由北向南走向的中梁山脉纵贯全区,缙云山脉掠过西部边境,长江西入东去,陆地占绝大部分,水域面积极小。海拔最高处为中梁山698.5m,海拔最低处是长江边小河口170m。丘陵约占全区土地面积的50%,以中、低丘为主,海拔在200350m之间。

陶家镇位于中梁山以西,属浅丘地形,呈西高东低的地势,高程处于200m315m之间的区域。组团范围内坡度相对平缓,整体处于20°以下的坡度范围,区域内制高点位于大院子附近,海拔283.5m,最低点在东部大溪河附近,海拔230m。大部分用地适宜开发建设。坡向较为均衡,没有明显的指向性。

2.1.3水文条件

九龙坡区河流属于长江水系。长江干流自西彭入境,由西向东经大渡口区,至渝中区黄沙溪出境。流经区内长度约30千米,多年平均过境水量约2775.5亿立方米。区内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4条,其中1条为嘉陵江水系、3条为长江水系,均不通航。

大溪河为三峡库区长江左岸的一级支流,大溪河发源于重庆江津区的双河镇赶山寺,流经九龙坡区的西彭、走马、陶家、巴福、锏罐驿、石板镇的37个村,308个合作社,在锏罐驿祠堂湾注入长江,干流全长40.95km,其中江津境内长18.6km,九龙坡区境内长22.35km,全流域面积199.05km²,其中江津境内流域面积64.1km²,九龙坡区境内流域面积134.95km²,大溪河河床坡降1.2‰,多年平均径流量0.7亿,多年平均流量2.22m³/s

2.1.4气象特征

九龙坡区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中的川渝盆地南部长江河谷区。全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具有多阴少晴、多雾少日照、冬暖夏热、春秋多变、降水充沛、盛夏炎热伏旱、秋冬连绵阴雨、空气湿润、风力微弱的典型季风性气候特点。

区内年平均气温18.2摄氏度,最低年均气温17.7摄氏度,相差1.3度,年平均气温比较稳定。极端最高气温42.2度,出现在1953819日;极端最低气温-1.8度,出现在1955111日。太阳总辐射多年平均为82.969千卡/平方厘米,较同纬度地区少,为全国低值中心,但年均有效生理辐射值实际利用率高,对作物生长有利。

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88.8毫米,最高1518.7毫米,最低644.3毫米,降雨比较充沛,但年际年内变化大,易出现旱涝现象。地面蒸发量为600毫米/年左右,与同期降雨比较,降雨量大于蒸发量,气候偏湿。

陶家镇年平均气温18.93℃,极端最低气温0.20℃,极端最高气温44.30℃,年均相对湿度78.25%,年均降水量1112.43mm,年均风速1.41m/s,主导风向及频率NE12.59%,静风频率10.68%

2.2环境风险源及环境保护目标

2.2.1固定风险源

根据九龙坡区陶家镇提供的资料,陶家镇中小微工贸企业300余家,其中重点筛选出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生产、加工、使用、储存和运输的企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等共10家企业,经企业自鉴及专家审核,较大环境风险企业有1家,一般环境风险的企业有9家。一般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基本信息见表2.2-1

2.2-1九龙坡区陶家镇一般环境风险以上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地理位置

风险物质种类

风险等级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锣鼓洞村589号奔发工贸2号厂房

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HW09/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金属表面处理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弃物;HW50废催化剂

较大

重庆银浩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友爱村2

乙炔、液化石油气、油漆、液压油、齿轮油、二氯甲烷、油水混合物、含油铁屑。

一般

重庆众源盛特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陶北路11631-7

水性环氧富锌(底漆)、水性丙烯酸改性环氧酯树脂、水性环氧富锌树脂(底漆固化剂)、水性丙烯酸聚氨酯树脂(面漆固化剂)、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漆渣、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乙炔、丙烷。

一般

重庆天泰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号附171

润滑油、变压器油、柴油

一般

重庆黄河摩托车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铜陶北路111

润滑油、液压油、电泳漆、油漆、稀释剂、除油剂、二合一除油除锈剂、皮膜剂和废矿物。

一般

重庆欣亿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九龙坡区陶家组团锣鼓洞村294

机油和废机油、草酸、磷化剂、皂化剂、盐酸。

一般

重庆骏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开锣路62号北

切削液、液压油、废液压油、含油金属屑等。

一般

中国石油陶家加油站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文峰村75

柴油、汽油

一般

中国石油铜陶北路加油站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陶北路128

柴油、汽油

一般

伟盛燃气开发有限公司陶家配气站

九龙坡区陶家镇锣鼓洞村12100

天然气

一般

2.2.2移动风险源

九龙坡区陶家镇不涉及专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据调查,九龙坡区陶家镇未设置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道路;九龙坡区陶家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港口和码头。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有三条天然气运输路线:“兰成渝输油管道”“两佛复线”和“峡渝线”,无剧毒化学品运输道路。

2.2.3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陶家镇大气环境风险受体统计结果详见表2.2-2

2.2-2九龙坡区陶家镇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情况表

受体名称

位置

受体类型

数量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党政机关

1

陶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陶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陶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陶家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陶家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事业单位

5

陶家镇曦悦公园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公园

1

陶家镇中学、陶家镇小学、群星幼儿园(陶怡路)、陶家镇启蒙幼儿园、陶家镇金摇篮幼儿园、陶家镇中心幼儿园、陶家镇鑫星幼儿园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文化教育机构

7

陶怡路社区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居民区

1

白果村、坚强村、九龙村、锣鼓洞村、树立村、文峰村、友爱村、治安村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居民区

8

九龙坡区陶家镇卫生院

九龙坡区陶家镇区域内

医院

1

2.2.4水环境风险受体

九龙坡区陶家镇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根据水环境风险受体信息调查和风险企业分布,陶家镇主要水环境风险受体为大溪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镇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镇相关行业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为主要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处置全镇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协调全镇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调度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综合信息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长职责

日常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加强全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职责: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3.2.2副指挥长职责

日常职责:协助指挥长开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协助指导加强全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职责: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根据分工或指挥长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负责提出有关现场处置建议;负责通报有关应急信息;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3.2.3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日常职责:组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组织指导调查全镇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各项应急工作部署;收集、掌握事故有关信息,做出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决定;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根据职责权限发布或协助发布应急处置信息;组织调度有关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传达上级命令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

3.2.4镇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1)指挥调度组: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执法大队组成。

主要职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的指令。牵头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应对工作,对接区生态环境工作组或区级应急指挥部,按照区级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组)、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对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

应急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现场调度会、专家会商会等,部署安排工作、统筹协调资源、会商研判态势,并做好会议记录。

2)现场处置组:由执法大队、平安法治办公室、相关行业部门、派出所、卫生院等组成。

主要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根据需要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救援队伍切断污染源,收集、转移、处置污染物,协助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编写处置快报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应急监测组和事故调查组。

3)应急监测组:由执法大队牵头。

主要职责:开展现场踏勘,制订应急监测方案,在我镇实际监测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报请区生态环境局予以支援、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实施应急监测,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编写监测快报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事故调查组。

4)综合信息组: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执法大队组成。

主要职责:跟踪事件进展,收集、整理、编写、审核报送事件有关信息资料,开展舆情监测,按职责权限组织宣传报道、对外发布信息,妥善引导舆论。

5)后勤保障组: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应急车辆调配和应急工作经费,为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大队牵头。

主要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赔偿、追责等工作;编写事故调查信息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风险防范

镇综合执法大队按日常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指导,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大数据应用)-风险管理平台上进行风险信息登记,实现风险信息动态化管理。

4.1.2预警监测

各部门、各村(居)、各网格,通过日常巡查、河长制、数字生态大脑APP等监测技术在内的各类手段,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镇值班室和相关部门。

4.2预警

4.2.1信息收集

镇政府、各村(居)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镇值班室、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告、其他部门通报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程度、接警人、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通报镇综合执法大队。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应立即向相关行业分管负责人报告。

4.2.2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对长江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预警级别标准生态环境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3预警甄别

应急值班人员立即对获取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甄别与确认。对不能准确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必须立即指令事发地村(居)现场核实,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求应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如实报告现场情况,并及时通知应急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监测。

对未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人员可直接解除警报,按照一般投诉处理。对初判为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镇领导和行业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特别紧急的,必须同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和区生态环境局。

4.2.4预警发布

蓝色预警信息由镇政府发布,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区生态环境局或区政府发布。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手机短信、当面告知、“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4.2.5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启动以下预警行动: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指令各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实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指挥调度组按照环境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调度事发地村(居)赶赴现场先期开展先期踏勘、先期处置,督促应急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报告污染情况。

4)指挥调度组将应急接警、甄别、预案启动情况做好相关记录登记,并会同后勤保障组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5)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组织有关部门,必要时会同区级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6)如情况紧急,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向区级部门要求指导、支援,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控制污染蔓延、舆论引导的建议。

7)可能涉及跨镇域污染的,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向相关镇、区级部门通报情况。

4.2.6预警调整

发布预警信息后,指挥调度组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或区政府调整预警级别,适时调整或者及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按有关规定宣布或者报请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或区政府宣布解除预警。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我镇及相关部门开展应对工作。初判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我镇负责应对工作,必要时报请区生态环境局予以工作指导和支援。

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初判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镇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提请区政府按照《九龙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加入区级应急指挥部,并受区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依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队伍开展应对工作。

Ⅳ级响应:初判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镇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报告镇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镇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对于跨镇域或需要区生态环境局支援或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作出反应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镇应急指挥部在区级指挥部或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

指挥调度组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响应措施

响应启动后,在镇或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立即发出指令,调集各工作组出警并做好指挥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事故调查组自接到出警指令20分钟内,必须完成应急物资、执法取证、通信保障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应急监测组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及应急防护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后勤保障组根据其他工作组的需求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现场保障工作。

5.2.1指挥协调

指挥调度组分为前方指挥小组和后方调度小组,两个小组应按照镇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协同开展工作。

前方指挥小组:

1)到达现场后,立即与事发地村(居)取得联系,参与现场指挥协调工作,向镇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污染防控的建议。

2)收集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制订现场指挥调度方案,通过现场工作会议等方式调度相关处置工作。

3)向镇指挥部其他工作组及政府相关部门传达领导指示、政府现场处置指挥部指令,通报污染处置情况。

4)检查、巡视、督促镇指挥部其他工作组工作情况,收集污染处置和指挥调度情况,与后方调度小组协同指挥调度工作,并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做记录登记并报综合信息组。

后方调度小组:

1)根据前方指挥小组相关要求调度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资、队伍、设备、车辆、经费等保障工作。

2)督促综合信息组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快报报送和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3)及时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汇报现场处置情况,向前方指挥小组传达领导指示,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镇街通报相关情况。

4)协调镇级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做记录登记并报综合信息组。

5.2.2污染处置

现场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污染控制、消除工作:

1)督促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组织专家会商,制订污染处置方案。

3)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救援队伍、企业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方法,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根据现场情况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必要时报请区生态环境局予以支援,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4)巡查、收集现场处置情况,评估污染处置效果,并根据污染态势及时调整处置方案;每2小时向综合协调组和应急监测组报告相关情况;将现场处置情况做记录登记。

5)编写污染处置快报或工作日志,报综合协调组和应急监测组。

5.2.3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我镇实际监测能力和现场情况,结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开展现场踏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结合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要求,组织专家会商,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在我镇实际监测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报请区生态环境局予以支援、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明确大气、水体、土壤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扩散途径和范围,实时调整监测方案。

3)及时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相关数据,对照环境标准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每2小时向综合协调组和应急调查组报告相关情况。

4)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留存相关监测样品以备后续调查。

应急状态终止后,根据指挥部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2.4现场调查

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调查工作。

1)查明涉事单位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

2)查明污染物种类、数量和可能进入外环境的通道。

3)查明污染发生原因,做好调查笔录,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通报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锁定相关证据,必要时报请区生态环境局予以支援,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4)每2小时向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报告相关情况,将现场调查情况做记录登记,并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

5.2.5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组按照以下信息报送要求,收集、整理、汇总企业、镇指挥部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各类综合环境应急处置快报,及时向镇政府报送信息。

1)报送途径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镇政府向区委、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信息;如有特殊要求,按要求报告。

2)报送时间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突发环境事件的,15分钟内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接到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情况核实要求后,要立即反应、迅速调度、按时反馈,于30分钟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给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

续报:原则上每天不少于1次,并于16:00前分级别报送区委、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

终报: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分级别报送区委、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

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对初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并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

终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综合信息组还应将各类信息报告和通报抄送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指挥调度组。

5.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综合信息组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建议,按镇政府职责权限依法按程序报区级相关部门,通过政府或政府授权发布信息的形式,借助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泄漏物种类、监测数据、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每日17:00前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情况通报指挥调度组。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相关区级部门,发布权威信息。

5.2.7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后勤保障工作。

1)与各工作组密切衔接,及时调配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仪器设备、应急车辆参与应急工作,协调指挥大厅、指挥车、单兵应急平台、通讯、网络和电力保障。必要时,报请区生态环境局予以支援、工作指导和及时支持。

2)协调应急工作经费。

3)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4)编写工作日志,每日15:00前将工作情况通报其他各工作组。

5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对口的重要部门和领导提供接待服务。

5.3应急终止

5.3.1应急终止的条件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事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5.3.2应急终止的程序

经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评估,当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区级指挥调度组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经区级指挥长审批同意后报请区政府批准;当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镇级指挥调度组向镇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响应终止建议获批后,指挥调度组向其他工作组发布响应终止指令。

6后期工作

6.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应急监测组根据需要实施环境监测,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6.2调查评估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镇事故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镇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情况特别复杂的,经镇政府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组织开展评估的部门在报请镇政府批准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主要评估内容和方法、评估结论和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结果等内容。公开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和官方两微等。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镇事故调查组协助区生态环境局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并将调查报告报镇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情况特别复杂的,经镇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组织开展评估的部门在报请镇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批准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主要评估内容和方法、评估结论和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结果等内容。公开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和官方两微等。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生态环境局调查组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6.3善后工作

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

6.4总结归档

调查评估结束后,各工作组共同配合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归档。镇政府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事件需要和要求分别报区委、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以镇综合执法大队、平安法治办公室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组建一支训练有素、业务熟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高素质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并形成应急网络,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控制污染、降低危害,确保环境和公众安全。

7.2物资装备保障

镇综合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仪器、防护设备、物资器材、通讯装备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要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

7.3应急技术保障

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托镇级应急体系,区级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点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以及各类污染物处置方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等信息;借助区级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和辅助决策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可视化。

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现有条件,依托区级部门的技术支援,掌握各类污染物应对方案,为污染物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7.4应急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包括仪器装备、交通车辆、应急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的工作经费,由镇综合执法大队按程序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镇财政办保障执行。

7.5应急通信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通讯器材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人员、成员单位负责人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迅速到位。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

各部门、村(居)要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突发环境事件的报警电话;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介,向公众宣传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理、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2培训

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专业人才;加强对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8.3演练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适时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9应急预案管理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陶家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与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陶家镇人民政府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附图、附件

附图:1.陶家镇区位图

2.陶家镇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3.陶家镇水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4.陶家镇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5.陶家镇应急物资分布图

附件:1.陶家镇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2.陶家镇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3.陶家镇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4.陶家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5.陶家镇环境应急队伍

6.九龙坡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

7.陶家镇相关部门、村(居)联系方式

8.陶家镇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附图1

陶家镇区位图


附图2

陶家镇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附图3

陶家镇水风险受体分布图


附图4

陶家镇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附图5

陶家镇应急物资分布图


附件1

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附件2

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附件3

陶家镇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指挥部职务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指挥长

镇党委书记

王卫华

65786351

常务指挥长

镇长

曾子芮

65785555

副指挥长

镇人大主席

邓屹松

65785123

副指挥长

镇党委副书记

沈勇

65785084

副指挥长

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曾娅丽

65785316

副指挥长

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毛名扬

68435060

副指挥长

副镇长、政法委员

65786085

副指挥长

副镇长

牟国印

65780320

副指挥长

派出所所长

132****6666

成员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135****2003

成因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人

刘士平

159****1358

成员

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负责人

陈傅强

186****0339

成员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人

谢国花

138****6032

成员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汤承渝

137****8547

成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任先进

137****8547

成员

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158****4108

成因

城管大队负责人

杨以曦

187****7326

成员

陶怡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霞辉

187****4283

成员

九龙村党总支书记

方联举

136****7006

成员

文峰村党总支书记

陈良军

134****8796

成员

治安村党总支书记

任万伦

157****2288

成员

坚强村党总支书记

孟世林

136****1722

成员

友爱村党总支书记

刘祖才

134****1110

成员

锣鼓洞村党总支书记

吴小娜

150****5198

成员

树立村党支部书记

罗文霞

136****7510

成员

白果村党委书记

刘亚丽

137****7662

附件4-1

陶家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种类

物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应急物资

溢油分散剂

3

25kg/

地址:政府一号办公楼

联系人:吴东梅

联系电话:139****7071

消泡剂

3

25kg/

活性炭

3

25kg/

吸油毡

4

聚合氯化铝

3

25kg/

吸油毡

2

拦油索

2

堵漏王

15(袋)

雨衣

雨靴

10

医疗急救包

1

医用防护服

100

防护手套

30

环境应急背心

20

3M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0

3M活性炭口罩

10

附件4-2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种类

物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污染切断类

防汛沙袋(大号)

300

联系人:朱明雄

联系电话:135****8992

编织袋

1

污染控制类

无人水上飞翼

1

拦油索

57

污染物收集

化学品泄漏应急包

1

吸油毡(袋装)

30

重型吸油棉

3

潜水泵(500kW

3

潜水泵(1000kW

2

潜水泵水带

3

污染物降解

溢油分散剂

10

消泡剂

2

活性炭

80

双泵手提式喷雾器

4

背离式喷雾器

2

安全防护

救生衣

27

便捷雨衣

100

一次性雨衣

810

医用防护服

30

环境应急背心

26

红色防化服

32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4

应急防护服(绿色)

1

登山杆

13

睡袋

10

便携式帐篷

4

3M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7

3M活性炭口罩

780

橙色应急背心

100

正压式空气机充电泵

1

正压式呼吸器

7

护目镜

17

安全帽(橘黄)

30

防酸碱手套

70

防酸手套(红色)

140

雨靴

60

医疗急救包

100

应急通信和指挥

指挥部折叠椅

5

支架势大白板

3

铝制小桌子

1

大疆无人机(Mavic 2 pro

1

大疆无人机Air 2S

5

Mavic Air 2智能飞行电池

8

ITERUISI对讲机

21

电小二

5

测距望远镜M4210

1

望远镜M5010

2

摄像机架

1

骆驼牌头灯

30

矿用本安型LED照明灯

1

应急指挥灯

3

应急监测

氨氮快检包

79

总磷快检包

81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1

气体报警控制器

2

压缩机

1

COD快检包

28

其他

撬棍

2

伸缩杆钩

7

水瓢

3

水桶

7

托盘

15

锄头

20

铁铲

30

油罐车

2


附件5

陶家镇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序号

队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总人数

1

重庆市专业救援九龙坡支队陶家大队

陈傅强

023-65785129

6


附件6

陶家镇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称

专业方向

1

付金明

重庆宁灵环保公司

135****4672

高级工程师

环境工程

2

朱进

重庆化工研究院

138****9262

高级工程师

化学

3

赵庆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159****6618

教授级高工

环境工程

4

郭平

重庆市环科院

139****9369

教授级高工

化学

5

乐建明

中石油川庆钻探公司

138****7348

高级工程师

石油分析及地质勘探

6

余小君

重庆宁灵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59****6868

高级工程师

环境咨询

7

徐放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138****9931

副教授

水环境、大气环境

8

夏宏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133****9123

高级工程师

环境治理

9

徐宏亮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186****0603

高级工程师

环境类

10

潘光伟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30****5821

高级工程师

大气污染应急、土壤污染应急、危废应急

11

林晓毅

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138****7558

高级工程师

污染损害鉴定、水污染应急

12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139****3867

高级工程师

土壤污染应急、危废应急、重金属污染应急

13

李新宇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39****8905

高级工程师

大气污染应急、噪声污染应急、饮用水污染应急

附件7

陶家镇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风险等级

1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九龙坡区陶家镇锣鼓洞村589

谢靖宇

63213033

较大风险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家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九龙坡
DeepSeek助手

数据中心

政务公开
可视化系统

政策问答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