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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1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杨家坪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杨家坪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杨家坪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杨家坪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一、党的建设(23项) | |
1 |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2 |
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落实“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 |
3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调整、换届和管理,统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
4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本街道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作用发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党员激励工作。 |
5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监督等工作,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上报。 |
6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关心关怀等工作。 |
7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 |
8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基层议事协商,负责培育和提升基层党建品牌。 |
9 |
负责本街道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 |
10 |
负责指导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自治等工作。 |
11 |
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使用、考核、监督和管理,加强后备力量储备,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待遇。 |
12 |
负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备案管理。 |
13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负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加强党风政风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推进清廉重庆建设。 |
14 |
推动街道、社区两级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
15 |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归侨侨眷等,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
16 |
负责做好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及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负责党代表日常联络服务,推动党代表履职。 |
17 |
负责联系辖区内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示范点。 |
18 |
落实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工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
19 |
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民兵工作、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
20 |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关工委工作。 |
21 |
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发挥商会作用。 |
22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依法开展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
23 |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文明城区建设工作。 |
二、经济发展(18项) | |
24 |
负责制定实施本级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25 |
负责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
26 |
负责编制和落实本级财政预决算,规范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工作。 |
27 |
负责本级财政收支和非税收入管理。 |
28 |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财务管理,开展社区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 |
29 |
负责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结对共建任务,开展对口协同发展工作。 |
30 |
开展本辖区经济指标数据及统计调查对象报统数据的审核、分析、预测和监督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统计工作。 |
31 |
提供产业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
32 |
推进产业楼宇升级行动,实现辖区产业楼宇高质量发展。 |
33 |
开展辖区专业市场提升行动,推动辖区市场整体水平升级。 |
34 |
负责街道属国有资产管理、闲置经营性资产盘活。 |
35 |
负责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打造“办事不求人”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等企业纾困解难服务。 |
36 |
开展各类惠企政策宣传,负责企业的政务、用工、社保、奖补等服务工作,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 |
37 |
开展“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实现一圈多能,增强社区凝聚力,提升辖区居民生活品质。 |
38 |
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提供服务。 |
39 |
指导社区盘活资源,开展微利、可持续社区运营服务,提升社区造血能力。 |
40 |
负责开展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和抽样统计调查工作。 |
41 |
大力发展都市经济,培育重庆动物园IP,打造铁马青创、立扬新里特色美食等街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区建设。 |
三、民生服务(26项) | |
42 |
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服务。 |
43 |
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供需对接等服务,组织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引导申请创业就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 |
44 |
负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查询、信息变更,受理工伤待遇账户维护申请。 |
45 |
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查询、信息变更、挂失、补领、注销等日常业务办理。 |
46 |
负责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退休待遇申领、死亡抚恤金申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社会化管理等事项办理,政策范围内的国企困难单双解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 |
47 |
负责组织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事项,政策范围内的国企困难单双解人员医疗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 |
48 |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
49 |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群众体育赛事等活动。 |
50 |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摸排并建立辖区内孤儿、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台账,做好关心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
51 |
负责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等工作,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康复就业,做好残疾人服务和关心关爱工作。 |
52 |
建立好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等特殊家庭老年人台账,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
53 |
负责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的摸排、初审及动态管理,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 |
54 |
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走访慰问、优抚帮扶,开展新时代“双拥”工作。 |
55 |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指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
56 |
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调整、换届、选举,监督其依法履职。 |
57 |
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协调处置物业纠纷矛盾。 |
58 |
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推进移风易俗。 |
59 |
开展本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惠老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申报受理、查验审核等老年人关爱服务。 |
60 |
负责推进妇女儿童阵地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好用好妇女儿童维权站。 |
61 |
负责退休人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死亡人员信息上报。 |
62 |
负责开展社区教育,引导、推动居民终身学习。 |
63 |
负责落实辖区内公益慈善服务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慈善活动。 |
64 |
负责开展科普宣传,指导社区开展科普活动。 |
65 |
负责指导开展无专业物业老旧住宅小区及农转非小区的物业管理。 |
66 |
负责本辖区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的受理、审核。 |
67 |
负责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
四、平安法治(17项) | |
68 |
开展普法宣传,负责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 |
69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负责选聘和管理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 |
70 |
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
71 |
依职权负责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开展行政执法。 |
72 |
负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
73 |
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反邪教、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工作,预防有组织犯罪。 |
74 |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排查、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
75 |
做好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
76 |
开展禁毒、禁种宣传,负责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77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
78 |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群防群治机制。 |
79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排查化解及信息报送,依法成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受理调解申请,调解成功的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指导双方到上级机构调解、申请仲裁或诉讼,定期回访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反弹。 |
80 |
负责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制度和信访应急预案,主动排查涉访矛盾,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联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做好职权范围内信访人员疏导教育、帮扶救助等工作。 |
81 |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
82 |
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 |
83 |
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国防动员宣传,负责后备力量建设。 |
84 |
开展本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预案。 |
五、生态环保(3项) | |
85 |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污染投诉调查、纠纷调解、巡查工作。 |
86 |
落实河长制,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日常巡查上报、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 |
87 |
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禁捕政策宣传、规范垂钓行为、日常巡查及违法违规线索上报等工作。 |
六、城乡建设(5项) | |
88 |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
89 |
负责水利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对城区雨污管网及排水户进行巡查。 |
90 |
负责本辖区背街小巷危树安全隐患排查排除。 |
91 |
开展城市现代化治理工作,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建设美丽城区。 |
92 |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负责本街道为业主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
七、文化和旅游(7项) | |
93 |
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和公共文化设施维护管理,提供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服务。 |
94 |
负责本街道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选址、申报、维护。 |
95 |
负责社区图书室管理,培育、扶持文艺队伍,开展全民阅读、艺术普及、文物保护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日常巡查。 |
96 |
推进文旅融合,负责星级酒店、等级民宿、A级景区创建。 |
97 |
负责挖掘本地人文历史和红色资源,加强红色遗址保护传承工作。 |
98 |
负责宣传和挖掘非遗传承人和非遗项目。 |
99 |
挖掘辖区铁马军工、科教文卫等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商圈建设、旧城改造等植入文化基因。 |
八、综合政务(10项) | |
100 |
负责公文处理、综合文稿、信息宣传、印章管理、督查督办、党内法规等日常运转工作。 |
101 |
负责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工作。 |
102 |
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103 |
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
104 |
负责办理答复“12345”“民呼我为”等平台转办的诉求事项。 |
105 |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突发事件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 |
106 |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审查,做好涉密文件、涉密系统和保密设备管理工作。 |
107 |
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
108 |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水、电、网络日常管理等公共节能降耗工作。 |
109 |
负责非在编人员的管理保障工作。 |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街道配合职责 |
1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
1.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
1.开展社会信用宣传。 |
2 |
“满天星”专项行动 |
区经济信息委 |
1.制定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专项扶持政策。 |
1.宣传“满天星”扶持政策。 |
3 |
超级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
区经济信息委 |
1.负责研究编制全区超级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1.协助区经济信息委项目选址。 |
4 |
通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安全 |
区经济信息委 |
1.负责协调全区通信行业的日常管理,完善区内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1.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
5 |
迎峰度夏工作 |
区经济信息委 |
1.负责统筹指导用电单位落实高温期间节约用电。 |
1.开展迎峰度夏工作宣传。 |
6 |
成品油非法经营监管 |
区商务委 |
1.负责成品油打非治违政策解释。 |
1.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宣传。 |
7 |
开展消费促进工作 |
区商务委 |
1.负责消费促进等政策、活动的宣传,指导镇(街道)的宣传和服务保障。 |
1.广泛宣传国家补贴惠民促销活动等政策,发动辖区居民积极参与。 |
8 |
统计调查工作 |
区统计局 |
1.牵头做好全区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1.监测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提供统计服务。 |
9 |
公平竞争环境建设 |
区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宣传教育。 |
1.开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宣传。 |
10 |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工作 |
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商务委: |
1.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宣传。 |
11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 |
区统计局 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科技局 区文化旅游委 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区统计局: |
1.开展上门走访,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升规入统。 |
12 |
闲置资源盘活利用 |
区招商投资局 区国资委 |
区招商投资局: |
1.做好辖区闲置资源摸底调查。 |
13 |
农贸市场日常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委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1.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政策宣传。 |
14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委 区商务委 区文化旅游委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范围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
1.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15 |
防范化解非法金融活动 |
区公安分局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公安分局: |
1.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 |
16 |
九龙新商圈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区商圈办 |
区发展改革委: |
1.配合加强九龙新商圈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品质街区。 |
17 |
学前教育管理 |
区教委 |
1.牵头开展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宣传。 |
1.配合开展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宣传。 |
18 |
行政区划界限勘界及地名管理 |
区民政局 |
1.牵头开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19 |
居家养老服务 |
区民政局 |
1.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督导推动全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 |
1.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知识宣传。 |
20 |
就业创业补贴发放 |
区人力社保局 |
1.牵头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 |
1.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 |
21 |
违规领取社保、就业补贴资金追回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统筹全区违规领取社保、就业补贴资金的追回工作。 |
1.开展违规领取资金人员的前期调查核实、解释沟通、教育引导。 |
22 |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评定 |
区人力社保局 |
1.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机制。 |
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宣传发动。 |
23 |
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全区性企业用工招聘活动 |
区人力社保局 |
1.制定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全区性企业用工招聘活动计划。 |
1.收集企业岗位信息。 |
24 |
职业病防治 |
区卫生健康委 |
1.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实施。 |
1.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知识。 |
25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定期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 |
1.收集、汇总就业状况及培训、就业创业需求。 |
26 |
反家庭暴力工作 |
区妇联 |
1.牵头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
1.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
27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
区委政法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医保局 区残联 |
区委政法委: 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属地镇(街道)开展随访管理,协助镇(街道)查找失访患者的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牵头推进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协助属地镇(街道)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 指导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为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援助。 稳步提高参保患者精神病按床日付费相关标准和门诊特病支付限额,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负责协助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和社区康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精神残疾人服务政策,并帮其融入社会。 |
1.开展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
28 |
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 |
区公安分局 区委政法委 |
区公安分局: |
1.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教育。 |
29 |
无偿义务献血和红十字“三救三献”(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区红十字会 |
区卫生健康委: |
1.开展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活动,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教育、生命教育。 |
30 |
计生奖扶资金发放 |
区卫生健康委 区计生协会 |
区卫生健康委: |
1.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申报的初审、上报。 |
31 |
殡葬管理 |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信访办 |
区民政局: 区卫生健康委: 1.规范太平间管理。 2.配合民政部门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将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依法查处占用耕地建坟墓和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1.依法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2.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行为。 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无照从事殡葬服务的违法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委: 1.负责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 2.负责殡葬设施建设过程监管和验收。 3.查处殡葬设施建设中违反建筑法规的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区信访办: 接收并转送与殡葬相关信访事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殡葬信访问题。 |
1.开展文明治丧、殡葬领域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 |
32 |
养老服务机构监管 |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民政局: |
1.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
33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区民政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民政局: |
1.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巡查,对流浪乞讨行为进行劝导,劝导无效及时上报。 |
34 |
欠薪处置 |
区人力社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宣传。 |
35 |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
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1.开展政策宣传。 |
36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 |
区教委 区司法局 区民政局 区妇联 区残联 |
区教委: |
1.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
37 |
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 |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 区教委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1.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
38 |
三峡水库移民后扶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1.开展移民人口核查并上报。 |
三、平安法治(20项) | ||||
39 |
对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办理限制转让和抵押登记,以及对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在整改或接受罚没后办理解除限制转让和抵押登记 |
区城市管理局 |
对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办理限制转让和抵押登记: |
1.开展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情况取证,并填写限制转让和抵押登记表格。 |
40 |
应急救援 |
区应急局 |
1.牵头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教育。 |
1.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教育。 |
41 |
信访重点人员管理 |
区信访办 区委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
区信访办: |
1.梳理上报辖区重点人员情况。 |
42 |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
区委政法委 区教委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委政法委: |
1.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 |
43 |
大型活动和重要时期维护公共安全 |
区委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委政法委: 协调公交运力保障和停车资源。 |
1.组织工作人员维护活动秩序,在指定区域内做好安保值守工作。 |
44 |
关注类重点人员、“两失”人员管控工作 |
区委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
区委政法委: |
1.配合主管部门、辖区派出所,做好关注类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
45 |
铁路护路 |
区委政法委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委政法委: |
1.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教育。 |
46 |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
区教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教委: |
1.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宣传。 |
47 |
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
区教委 区公安分局 区应急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区教委: |
1.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
48 |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 |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 区市场监管局: 1.负责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蓄电池以及换电设施配套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2.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 3.指导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区消防救援局: 1.开展宣传培训。 2.负责指导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消防安全监管。 3.依法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4.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区公安分局: 负责对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规范人行道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制作悬挂“安全公示牌”,明确运营单位、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
1.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警示宣传。 |
49 |
燃气安全监督管理 |
区经济信息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应急局 区公安分局 |
区经济信息委: 3.开展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占压、圈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监督检查。 区交通运输委: 负责燃气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落实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责任。 区商务委: 督促管理范围内燃气使用市场主体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燃气及燃气具质量监管,实施气瓶充装许可。 区消防救援局: 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查处燃气用具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区应急局: 指导燃气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救援装备建设。 区公安分局: 开展燃气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
1.开展燃气安全政策法规宣传。 |
50 |
“飞线”充电管理 |
区经济信息委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应急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供电公司 |
区经济信息委: |
1.开展“飞线”安全宣传教育。 |
51 |
社区矫正 |
区司法局 区公安分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
区司法局: 区法院: 1.拟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意见,供决定社区矫正时参考。 2.对执行机关报请假释的,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意见。 3.核实并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4.对被告人或者罪犯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5.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及时通知并送达法律文书。 6.对符合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作出判决、裁定和决定。 7.对社区矫正机构提请逮捕的,及时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8.根据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减刑建议作出裁定。 区检察院: 1.负责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确保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2.受理申诉、控告和举报,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
1.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信息核查、风险研判。 |
52 |
自然灾害防范处置 |
区应急局 各负有自然灾害防范处置职责的部门 |
区应急局: |
1.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救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对自然灾害避难场所进行管理,建立辖区风险隐患点清单。 |
53 |
安全生产监管 |
区应急局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区应急局: |
1.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按照街道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
54 |
查处传销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1.开展防范传销宣传。 |
55 |
食品安全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公安分局 区教委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1.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进行抽样检测和数据分析,及时预警食品安全隐患。 2.参与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实施卫生规范监督,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3.负责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应急处置,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溯源问题食品,防控公共卫生风险。 区公安分局: 1.依法侦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刑事案件,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立案侦查。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依法处置。 3.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区教委: 负责监督学校、幼儿园配餐安全。 |
1.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56 |
消防安全和救援 |
区消防救援局 区公安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消防救援局: |
1.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
57 |
养犬管理 |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分局: |
1.做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发动工作。 |
58 |
动植物防疫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的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 |
1.开展防疫宣传。 |
59 |
官方兽医的使用及监督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主管动物检疫工作,收集汇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应对解决。 |
1.按程序配备官方兽医,并在区农业农村委的监督管理下开展日常工作。 |
60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61 |
噪声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运输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文化旅游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1.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62 |
水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 2.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信息。 区卫生健康委: 1.指导和督促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完成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废水排放常态化执法监管。 2.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用户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信息。 3.完成医疗机构的污水零直排建设。 区农业农村委: 1.对渔业养殖水域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2.污染渔业养殖水域环境造成渔业损失的调查处理。 3.负责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 |
1.开展辖区水环境保护宣传。 |
63 |
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运输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 7.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区公安分局: 负责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和未按照规定时间区域和线路行驶的责令整改。(区公安分局涉及机动车冒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重型柴油车,包括其他机动车,未按规定加装或更换污染控制装置) 区住房城乡建委: 负责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负责施工现场内未落实物料密闭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责令整改。 区交通运输委: 1.负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的行业监督管理。 2.负责未落实物料密闭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责令整改。 3.负责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城市道路扬尘防治。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清洁能源保障工作。 |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64 |
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65 |
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巡查。 |
66 |
长江及重要支流、河流清漂保洁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结合日常工作对辖区河流开展巡查,发现漂浮垃圾、污染物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
67 |
新物业小区承接查验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1.参加物业承接查验。 |
68 |
公共收益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接收公共收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
1.首次建立公共收益单独账目前,组织开展一次公共收益使用和收支情况的检查。 |
69 |
适用应急简易程序情形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政策宣传解释。 |
1.收到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报告后按要求实地查勘并出具证明。 |
70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启动并推进征收补偿安置程序。 |
1.参与房屋调查摸底。 |
71 |
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 |
区城市管理局 |
1.通过数字城管系统派发案件至相关单位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结案归档。 |
1.及时接收数字城管系统及12319热线的案件,在案件处置期限内处理。 |
72 |
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牵头全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1.开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日常巡查,对维护管理单位开展日常监督。 |
73 |
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对市政区域的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开展行业指导。 |
1.对辖区内粪便处理设施实施监管。 |
74 |
野生动物保护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牵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75 |
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公安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接受辖区内群众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关于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情况反映。 |
76 |
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77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及廉租房保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民政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辖区内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初审、公示等工作。 |
78 |
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事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组织社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调查摸底,组织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根据年度改造计划负责街道为业主单位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和组织实施。 |
79 |
“车库(车位)改库房”监督管理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消防救援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1.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改变车库(车位)用途的行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
80 |
建筑垃圾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区城市管理局: |
1.开展建筑垃圾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81 |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 |
区城市管理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1.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政策宣传。 |
82 |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区城市管理局: |
1.报送每季度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台账表“一表通”智能报表。 |
83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 |
84 |
旅游安全管理 |
区文化旅游委 |
1.牵头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配合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85 |
数字文化服务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1.牵头开展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维护工作。 |
1.开展本辖区数字文化服务工作,做好图书编码入库,开展图书一卡通系统借还书服务。 |
86 |
应急广播系统日常维护、监管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1.负责应急广播建设、运行和管理。 |
1.负责本级应急广播播出信息的内容审核以及审批材料存档。 |
87 |
“扫黄打非”工作 |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区委政法委 区委网信办 区公安分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
1.开展“扫黄打非”政策宣传。 |
88 |
公共宣传电子屏监管 |
区委宣传部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
区委宣传部: |
1.落实公共电子屏管理责任,参与户外公共电子屏内容联合咨询服务。 |
89 |
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服务基层行动、全国项目)管理 |
团区委 |
1.负责志愿者招录和选派。 |
1.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服务基层行动、全国项目)的合同签订、日常管理,以及相关补贴发放。 |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1 |
为拟申办企业私人无证房屋出具安全鉴定报告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2 |
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3 |
屠宰检疫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4 |
对农资市场、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
5 |
地名信息数据核查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6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7 |
对违规领取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追缴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8 |
住宅专项应急维修资金监管和使用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9 |
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查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0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确认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1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2 |
就业帮扶培训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3 |
受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14 |
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15 |
再生育审批 |
法律法规条款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6 |
组织宣传动员艾滋病扩大筛查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17 |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18 |
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19 |
追回超领、冒领计划生育各类扶助资金、补助资金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20 |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2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审核确认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22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审核确认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23 |
开展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医疗保险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4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人员统计 |
承接部门:区医保局 |
25 |
开展计划生育纪念日、会员日服务活动 |
承接部门:区计生协会 |
26 |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法律法规条款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7 |
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 |
法律法规条款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8 |
出具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申请证明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9 |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指标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30 |
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31 |
对适老化改造完成情况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32 |
对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33 |
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
34 |
中央在渝企业、市属企业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35 |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领域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36 |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37 |
对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38 |
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 |
承接部门:区司法局 |
39 |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40 |
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41 |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42 |
对建成小区内违章建设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43 |
对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行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44 |
对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45 |
对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污浊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46 |
对15万元以下违法建设执法案件进行会审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47 |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48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49 |
对歌舞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
50 |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以及标志未注明举报电话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
51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2 |
对粉尘涉爆企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3 |
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4 |
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5 |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6 |
食品加工行业涉有限空间企业的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7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8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59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单位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60 |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61 |
危化行业企业的生产、储存环节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62 |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6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申请材料初审及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64 |
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65 |
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66 |
高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67 |
对载客进入燃气充装站充气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68 |
建立微型消防站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69 |
开展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及装配动力装置的无牌无证车辆管理整治工作 |
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 |
70 |
对辖区内客运运输车辆超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 |
71 |
跨境赌博综合治理 |
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 |
72 |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3 |
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4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5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6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7 |
消除重大药品安全隐患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8 |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79 |
电梯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80 |
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8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82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83 |
对未经批准从事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84 |
地质灾害隐患判定、治理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85 |
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初审 |
减少审批环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6 |
出具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 |
根据《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7 |
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材料初审 |
减少审批环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8 |
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89 |
对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取样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90 |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91 |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9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93 |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94 |
动物疫情信息采集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95 |
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96 |
对治污攻坚宣传工作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97 |
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98 |
扩建、改建各类老旧小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99 |
园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排查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100 |
对擅自拆除、迁移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101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102 |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擅自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103 |
储备国有土地上的环境卫生整治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方式: |
104 |
事业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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