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401R/2021-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7 |
渝州路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维护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简称:渝州路街道)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防止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及其他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将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有效控制,消除其蔓延条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管理;明确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提高对生产事故安全,特别是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最大程度的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减少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全力以赴搜救遇险人员,精心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有效防范次生衍生事故。渝州路街道办事处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九龙坡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预警化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体系,实现预测预警日常化、快速处置系统化、果断决策科学化、现场保障统筹化。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应急技术和管理的投入,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十三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原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708号令)
(7)《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019年2号令)
(9)《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0)《重庆市公共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渝州路街道办事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规范性文件。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适用于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危及1-3人以上的生命安全或者中毒事件,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适用于辖区超出事发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单位界区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
(3)根据街道办事处研究,需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
1.4应急管理原则
在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指引下,坚持“统一指挥、平战结合、上下联动、
反应灵敏、专常兼备”,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职责分明、分工协作,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施救的应急管理原则。
1.5 应急预案体系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同时与辖区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相衔接(见下图1-1)。
重庆市九龙坡区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渝州路街道各社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图1-1 渝州路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图
1.6 分级分类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渝州路街道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街道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书记、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分管)及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渝州路街道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一套班子,并同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救援职能。
2.1.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本预案程序,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和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的命令。
(4)协调九龙坡区政府各部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向九龙坡区应急局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6)负责组织专家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专业技术和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正确决策。
(7)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修订、培训和演练。
(8)完成九龙坡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2.1.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2)组织起草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的预案,制定相关的应急程序、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3)配合九龙坡区应急局、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备案和更新工作;监督、检查渝州路街道所属各单位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4)协调组织成立专家组,建立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分析预测渝州路街道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提出对本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的建议。
(6)负责协调九龙坡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辖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救援信息的收集、协助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9)协调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2.2 部门(单位)应急工作职责
党政 办公室 |
(1)负责职责范围内综合协调各社区、各部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关文件、办理公文及应急管理信息、信访、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应急管理法制宣传等工作。 (4)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舆情控制方面的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1)负责职责范围内对外协调与联系、对外应急宣传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3)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应急管理 办公室 |
(1)负责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消防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渝州路街道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日常应急救援与协调工作。 (4)履行渝州路街道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区域、社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监管职责。 (5)负责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工作。 (6)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7)负责协调渝州路街道各类公众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等项目规划工作可能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2)牵头汇同有关部门在制定渝州路街道项目详细规划、重点基础设施以及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工作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4)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
(1)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物业管理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调查核实灾情,做好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帮助做好灾民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并按规定给予重灾户救济补助。 (3)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 (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1)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3)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1)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2)组织做好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 (4)负责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工作可能涉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牵头汇同有关部门在制定渝州路街道处规划、街道办事处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项目详细规划、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建设施工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的日常工作,负责建设施工行业、城市运行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8)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财 政 办公室 |
(1)负责筹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灾资金的落实,及时拨付并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费用的年度计划工作。 (3)负责落实应急资金的预算安排,确保专款专用。 (4)按有关规定牵头处理有关资产保险及理赔事项。 (5)负责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费用的落实工作。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2)负责做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1)参与渝州路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及管控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4)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其他部门和单位 |
(1)参与渝州路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及管控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3)配合渝州路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
2.3 网格长、网格员职责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报告。
(2)接警后,及时采取报告、疏散、警戒等应急对策措施。
(3)积极与街道行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及指令。
2.4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为了应对渝州路街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渝州路街道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必要时设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与街道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一套班子)。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与舆情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渝州路街道辖区内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即时开展工作,根据情况必要时在事故(事件)现场设置指挥部。
2.4.1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机构
组长(指挥长):书记、主任
副组长(副指挥长):副主任(分管)及班子成员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事发单位负责人。
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负责街道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街道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4.2指挥机构及职责(见下图2-1、2-2)
渝州路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
综合协调组
应急救援组
警戒保卫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与舆情控制组
图2-1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机构图
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救援
力量
企业应急
救援队
九龙坡区专职
应急队伍
救援队
各职能部门、单位
图2-2 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架构图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组长) |
书记、主任 |
副总指挥(副组长) |
分管副主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
成 员 |
包括但不限于: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事发单位负责人。 |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职责】
(1)生产安全事故接警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发布救援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行动,保证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人员迅速准确到位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3)向九龙坡区政府值班室、应急局通报事故(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事件)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组织并迅速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5)应急状态下及时了解、掌握事故(事件)抢险进展情况并负责及时上报;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长(总指挥)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挥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运作协调,应急策划,随时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展变化状况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或衍生事故。
(3)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专家组织制定现场抢险与救护方案。
(4)向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请求外部应急救援机构支援。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组长(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副组长(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组长(总指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出现在指挥现场时,全权代理组长(总指挥)执行职责。
(3)负责组织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警戒、道路管制方面的工作,必要时,具体负责实施人员的疏散方案,参与疏散人员的转移等工作。
(4)负责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工作的布置、组织、检查、落实和抢险方案的实施。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职责】
(1)按照应急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工作。
(2)执行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的指令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并负责实施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4)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研判可能发生的次生或衍生事故,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5)完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发单位职责】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政府应急救援机构达到现场后,事发单位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4.2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 |
党政办公室 |
成员单位 |
包括但不限于: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件(事故)单位 |
工作职责 |
(1)负责接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相关情况的报告,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 (2)处理上级关于抢险救援和灾难处置的指示和批示,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负责文字资料和现场报告,及时上报事故(事件)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组织宣传报道。 (4)协调各工作组的抢险救援和处理工作等任务。 (5)负责辖区内企业、社区的应急协调工作。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应急救援组】
组长单位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成员单位 |
包括但不限于: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事件(事故)单位 |
工作职责 |
(1)负责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勘查、救援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2)配合、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应急救援专家勘察、研究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情况,提供现场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3)协调抢险救援所需的技术资料、抢险器材和物资。 (4)与九龙坡区应急局、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组织救援力量,调集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抢险救援工作等任务; (5)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现场安全警戒、人员疏散工作。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警戒保卫组】
组长单位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成员单位 |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件(事故)单位 |
工作职责 |
(1)负责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危险区域及周边地区进行交通控制、警戒。 (2)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 (3)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4)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 |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
成员单位 |
包括但不限于: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事件(事故)单位 |
工作职责 |
(1)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2)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安置临时疏散人员,进行安抚、理赔工作。 (3)配合九龙坡区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善后处置事宜。 (4)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后勤保障与舆情控制组】
组长单位 |
党政办公室 |
成员单位 |
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件(事故)单位 |
工作职责 |
(1)协调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抢险救援器材、物资和医药、器材。 (2)为临时疏散群众组织必需的生活物资,负责抢险救援(调查)人员的生活后勤服务等工作。 (3)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后期保障工作。 (4)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专家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指挥部从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和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赶赴灾区,分析灾情状况、灾害成因、危险程度、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对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排危除险措施、技术方案及步骤建议,提出对抢险救援人员、排险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手段及措施的建议,提出对险情控制、监测预警、群众疏散等方面的建议意见,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形成紧急指挥决策咨询机制。
2.5 应急联动机制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行业部门在接到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渝州路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及时协调辖区所属各单位、九龙坡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形成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应对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辖区内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布控,协助事故(事件)现场清理;组织对事故中损坏的路面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修复,保证道路的安全畅通。
3监测预警及信息报送
3.1风险管理与预防
渝州路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完善和强化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识别登记、分析评估、控制消除等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和及时更新本部门、本辖区安全风险档案,掌握风险数量、分布、地理位置、危险危害种类、级别、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运行监测,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监测和报告。
3.2预警
3.2.1预警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收集发生在本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风险信息,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分析预研监测结果,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监测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时,应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妥善处置,将监测信息报告渝州路街道应急委办公室,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渝州路街道要配合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气象灾害等信息通报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
3.2.2 预警分级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分预警级别,立即向九龙坡区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可越权上报。
初判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一般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为蓝色预警。
3.2.3预警发布
(1)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统一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信息和重新发布。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各类渠道发放给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手机报、电子屏幕、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3.2.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视情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研判。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及行业专家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视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路段。
(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部署舆情监测,做好舆情收集报告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备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5预警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和排险进展确定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措施。
3.3信息报送
警信息传递、发布流程如图3-1所示:
图3-1 渝州路街道安全生产预警信息传递流程
3.3.1报送程序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报警。
(2)事故(事件)单位应当立即向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
(3)渝州路街道行业部门接到事故报告,经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批准后按规定分别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渝州路街道涉及的相关部门。
3.3.2信息内容
事故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事故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3.3.3信息通报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要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事发地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其他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报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
4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
4.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对事态控制的能力,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Ⅳ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初判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社会危害轻微,依靠渝州路街道企业、社区应急力量能够有效控制、妥善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初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已经造成或将要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危害的;需要街道行业部门协调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控制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
初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已经造成或将要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危害的;需要街道应急委办公室协调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控制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启动I级响应:
初判涉及渝州路街道及其他区域,且向周边区县呈扩散态势,需九龙坡区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的;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已经造成或将要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危害的生产安全事故;九龙坡区政府应急委决定启动I级响应的突发事件。
Ⅳ级响应启动时,由渝州路街道辖区企业、社区负责协调开展先期处置。
Ⅲ级响应启动时,由渝州路街道行业部门负责协调开展先期处置。
Ⅱ级响应启动时,由渝州路街道应急总指挥部负责协调开展先期处置。
I级响应启动时,由渝州路街道应急总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先期处置,并报请九龙坡区政府,渝州路街道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和具体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Ⅰ级响应启动时,渝州路街道组织开展先期处置,报请九龙坡区政府增援,渝州路街道配合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见图4-1。
图4-1 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图
4.2.2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渝州路街道行业部门和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收集事故现场信息,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及时疏导现场交通,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轻公众财产损失。
4.2.3 应急响应流程
渝州路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流程。
【流程1】接警 |
街道值班室、行业管理部门、应急办公室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报警时,应做好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并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由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
【流程2】响应级别确定 |
行业部门立即向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对险情做出准确判断,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
【流程3】应急预案启动 |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应急办公室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处理有关人员到位、启用信息与通信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等。 |
【流程4】应急行动 |
应急队伍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可联系专家为事故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
【流程5】扩大应急 |
当事故(事件)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后,应迅速报告事故至区政府请求支援。 |
【流程6】应急恢复 |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
【流程7】应急结束 |
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
4.2.4 应急响应程序
【程序1】先期处置—救援主体:事故(事件)单位 |
事故或险情出现后,街道所属各部门、单位必须按“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措施优先”的原则,实施先期抢险救援。 步骤1:抢救受伤人员和在危险区人员;堵漏、闭阀、停止运转设备、灭火、隔离危险区等。 步骤2:组织无关人员撤离危险危害区域,清点现场人数;组织力量消除道路堵塞,为下步应急救援创造条件。 |
【程序2】应急指挥—救援主体:应急救援指挥部 |
根据事故(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采取不同的应急救援指挥程序。 指令1:发生事故(事件)需利用街道所有相关部门及一切资源来进行抢险救援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实施重大事情决策指挥。 指令2:事发现场的单位应急组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按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指挥、部署、实施工作。 指令3:救援有所涉及的相关负责人和应急援助人员到达救援现场后立即到各自岗位,做好提供需要的物力、技术和其他支援的准备,按命令开展协助工作。 指令4:所有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实施抢险和紧急处置行动。 |
【程序3】应急行动--救援主体:应急救援组 |
应急救援行动的宗旨是救人为本。本着确保现场工作人员、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尽量将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的原则,现场应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实施救援行动;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危害评估,判断事故危害后果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应急等级与规模、需要调动的力量及部署,研究应急行动方案;必要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各应急救援组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投入行动。 【救护行动】出现人员伤亡时,应用社会车辆或拨打“120”将伤员送达邻近医院;事故现场有员工失踪或受困,应组织搜寻和营救。 【危险源控制】应急救援过程中组织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要点】 (1)重视第一时间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疏散人员。 (2)救人为主,确保所有现场人员安全。 (3)救援人员必须穿戴好齐全的个体防护用品。 (4)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5)注意事故废水的收集,严禁外排。 |
【程序4】警戒管制--救援主体:警戒保卫组 |
指令1:根据事态的大小,提出现场警戒与管制的地点、时间、范围、时限等申请。 指令2:涉及社区警戒和管制的由应急指挥部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指令3: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
【程序5】通讯联络--救援主体:综合组 |
当事故(事件)事态发展到有可能影响本街道以外的单位和人员时,由综合组负责通知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并与前来增援的相关救援组织联络。 |
【程序6】人群疏散与安置----救援主体:后勤保障与舆情控制组 |
【人群疏散与安置原则】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的紧急情况、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将人员疏散安置在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的安全区域。 |
【程序7】医疗卫生救护---救援主体:医疗救护组 |
如果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害,按照下列步骤开展先期处置: 步骤1:事故(事件)现场如果发生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即组织现场营救和急救。 步骤2:立即与附近医院进行联系,请求事发地附近卫生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步骤3: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
【程序8】现场检测与评估--救援主体:应急救援指挥部 |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
【程序9】扩大应急--救援主体:应急救援指挥部 |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当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超出了本街道应急救援能力时,应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级别,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
【程序10】现场恢复--救援主体:应急救援指挥部 |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再次发生其他次生或衍生事件。 |
4.3 指挥协调
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在渝州路街道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和指挥。
应急状态时,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赶赴现场,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专家支援。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负责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交通管制、现场监控、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卫生防疫、损失评估、新闻发布、舆情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不间断地向区政府报告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注:当政府上级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渝州路街道现场的应急指挥权制动移交给上级有关部门。
4.4扩大应急
当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事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行业部门在协调事发企业、社区开展做好先期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及时向街道应急办报告,街道应急办及时向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报请九龙坡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渝州路街道应急处置指挥权移交给上级应急救援组织,配合上级组织参与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后,渝州路街道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如实报告事故现场情况,报请区政府增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先期处置,通知有关队伍立即进入现场,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待上级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后,执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挥、调令。
4.5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多变,事发地现场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须根据现场的实际调查和风险研判以及专家意见进行现场制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和险情状况,必要时可设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判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次生或衍生灾害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可结合预案中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及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渝州路街道行业部门、应急办公室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1)应急救援组迅速开展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医疗救护组组织救治受伤人员,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后勤保障组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警戒保卫组组织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3)现场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必要时请求专家支援,开展事故现场风险研判,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事故的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4)配合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5)请求政府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6)警戒保卫组协调事发地企业、社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综合协调组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7)现场指挥部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5.1现场应急救援处置要点
(1)应急救援组组织、协调开展人员搜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开展救援工作;发现人员被困,及时调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进行救援;医疗救护组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搜救过程中要避免对人员造成次生伤害。
(2)警戒保卫组负责协调事发地企业、社区,组织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群众。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组织和指导员工、周边人群尽快撤离事故威胁区域。
(3)医疗救护组组织开展医学救援。迅速求助事发地企业、社区、九龙坡区的医疗力量赶赴现场,实施诊断治疗;及时将重症伤员向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转运,掌握救治进展情况;做好伤员心理抚慰。
(4)环境监测。对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污染区域的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监测、确定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及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环境数据。组织专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采集的环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预测事故影响程度及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
(5)综合协调组组织开展维护稳定工作和舆情控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安秩序。
(6)及时上级上报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加强信息沟通。
4.5.4现场应急救援安全注意事项
(1)重视第一时间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疏散人员;
(2)救人为主,确保所有现场人员安全;
(3)救援人员必须穿戴好齐全的个体防护用品;
(4)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5)注意消防废水的收集,严禁外排。
4.6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1)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事故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被消除。
(3)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
(4)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5)地方政府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行业部门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渝州路街道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及事故隐患排除,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渝州路街道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损失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评估,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和补偿标准,按规定进行补助、抚慰、抚恤、安置,并迅速实施。
5.2 社会救助
(1)政府救助。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转移,安置到指定的安全场所,及时组织调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有关人员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2)慈善捐助。渝州路街道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助物资的接收、登记和储备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3)司法救助。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要为突发事件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利。
(4)心理援助。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邻里社区、基层组织和心理医院的作用,针对群众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心理特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5.3保险、理赔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渝州路街道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尽早介入,督促其及时按约理赔。
(2)参加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办理相应的保险。
5.4评估、调查和总结
(1)一般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由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报渝州路街道。
(2)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3)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时,渝州路街道应急委办公室、渝州路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并认真执行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决定。
5.5情况通报
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渝州路街道现场指挥部要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援、事故控制等工作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并将市领导的指示批示,迅速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5.6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信息发布组,全面收集和掌握事故与处置信息,了解和研判社会舆情。配合渝州路街道应急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准确、及时收集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上报九龙坡区政府,由九龙坡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发布。
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发布流程见图5-1。
图5-1 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发布流程图
5.7新闻收集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
(2)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保障措施
各行业部门、社区、企业及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气象服务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救援条件。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渝州路街道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交流和指挥的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单位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队伍保障
渝州路街道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依托辖区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完善以渝州路街道辖区企业为基本力量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以大中型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队伍建设,发挥其在突发事件救援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建本企业专(兼)应急队伍(报渝州路街道应急委办公室备案),共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依托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应急救援专家库。应急状态时组织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区内现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制定专业处置方案,加强技术储备,研究并解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积极采用先进的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应急装备保障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救援装备的储备,并掌握其调集途径。负责向指挥部成员提供安全帽、雨鞋、防寒外衣、防毒口罩等基本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和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应当掌握本专业(部门)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应当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需要配备的基本应急救援装备包括:通讯装备、车辆(指挥车、消防救援车辆、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破拆设备)、泄漏处理设备、检测设备、医疗救援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应急电力设备等。
6.5 交通运输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运输管理、协调九龙坡公安、交管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将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到位。
道路受损时,协调道路管理部门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运输系统,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在原有道路交通运输资源不能适应抢险救援的情况下,渝州路街道行业部门、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协调当地交通运输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提供道路交通运输支持。
跨区运输时,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其他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运输车辆过境提供交通警戒支持。
6.6 物资保障
渝州路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区负责常备救援物资储备,渝州路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渝州路街道各部门应掌握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和储备情况。渝州路街道应急办负责监督各部门应急物资的储备,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所需应急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7 资金保障
各各企业、社区应当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渝州路街道批准预先垫支。
渝州路街道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工作经费,应列入渝州路街道财政追加专项资金,由渝州路街道财政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此事宜,费用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日常运行、专家队伍建设、救援演练、事故紧急救援装备等费用。
6.8 区域社会动员保障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形成以管理部门、专职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捐赠的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实行统一管理。
6.9 应急避难安置场所保障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企业、社区、部门联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建立与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所等相对应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供重大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临时安置场所。
6.10 治安保障
渝州路街道协调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事故发生地协调交巡警大队和公安派出所配合。
6.11 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医疗救护组尽快协调事发地附近医疗机构,组织做好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协调有关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全力救治事故受伤人员,并按照专业规程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必要时,由指挥部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配医疗专家和药品及转治伤员等相关请求。
7 应急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宣传
渝州路街道行业部门要利用大众传媒、互联网宣传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
7.2.2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负责人、参与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的事故后,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2.3演练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救援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找出本预案的不足之处,并进行修订完善。
7.3应急预案备案
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原则上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估,适时进行修订,并经过党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本预案报九龙坡区应急局备案。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渝州路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渝州路街道内部应急联系电话(街道值班电话:68611751)
序号 |
部门(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党政办公室 |
68635092 |
2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68690071 |
3 |
纪工委办公室 |
68798046 |
4 |
人大办办公室 |
68187943 |
5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68632145 |
6 |
民政社区事务办公室 |
68623134 |
7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68690952 |
8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
68415725 |
9 |
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
68683529 |
10 |
财政办公室 |
68609946 |
11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68798327 |
12 |
司法所 |
68697017 |
13 |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
68696573 |
14 |
文化服务中心 |
68617447 |
15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68611372 |
16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68615236 |
17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68635315 |
18 |
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
68798326 |
19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68652830 |
20 |
市场监管所 |
68529215 |
21 |
渝州一社区 |
68619424 |
22 |
渝州二社区 |
68620342 |
23 |
科一社区 |
68663284 |
24 |
科二社区 |
68607828 |
25 |
埝山苑社区 |
68696792 |
26 |
奥体社区 |
68829724 |
27 |
龙井湾社区 |
86154676 |
28 |
红育坡社区 |
68428173 |
29 |
白马凼社区 |
61628008 |
30 |
六店社区 |
68068896 |
附件2:渝州路街道外部应急联系电话(九龙坡区)
部门(单位) |
办公室电话 |
|
区公安分局 |
68159588 |
|
区消防支队 |
68199120 |
|
区卫生健康委 |
68786459 |
|
区民政局 |
68435103 |
|
区应急局 |
68782379 |
|
区交通局 |
61595788 |
|
区商务委 |
68783915 |
|
区经济信息委 |
68789896 |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61577214 |
|
区监察局 |
68780387 |
|
区市政园林局 |
61577166 |
|
区生态环境局 |
68789235 |
|
区人力社保局 |
86169280 |
|
区市场监管局 |
89232389 |
|
区农业农村委 |
68824784 |
|
区新闻信息中心 |
68780187 |
|
九龙报社 |
68780107 |
|
杨家坪供电局 |
68458578/68458139 |
|
|
|
|
|
|
|
|
|
|
附件3:渝州路街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应急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姓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奥体加油站 |
何继军 |
谢陈路龙腾大道202号 |
13018393857 |
奥体中心 |
黄晶 |
奥体三、四、五支路 |
15723310633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王茂靓 |
长新路罗汉沟119号 |
15023055626 |
雅斯特酒店 |
吕海鹏 |
科园四路288号 |
13272620282 |
石桥广场永辉超市 |
龚仲燕 |
渝州路59号 |
15902358723 |
人人乐超市 |
徐强 |
石桥铺渝州路29号 |
13996217796 |
重庆庆铃日发座椅有限公司 |
毕科 |
科园二街58号 |
15608317260 |
陈家坪长途汽车站 |
梁鹏 |
石杨路79 |
13883308071 |
广博物业有限公司 |
殷树碧 |
科创路4号 |
13983803906 |
石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梁正明 |
石杨路15号 |
13508338129 |
高新区人民医院 |
李院长 |
石新路282号 |
13983012659 |
附件4:九龙坡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目录
序号 |
队伍名称 |
应急值班电话 |
总人数 |
1 |
区环境应急服务队 |
17347900641 |
26 |
2 |
卫生监督分队 |
15923292958 |
10 |
3 |
疾病防控分队 |
15923292958 |
6 |
4 |
医疗救援分队 |
15923292958 |
39 |
5 |
区行政服务中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
15923292991 |
39 |
6 |
和光加油站应急小组 |
65702096 |
8 |
7 |
含谷镇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
17723946553 |
54 |
8 |
城市道路防汛应急抢险 |
17749965083 |
30 |
9 |
区绿化处第一应急小组 |
17749965083 |
4 |
10 |
区绿化处第二应急小组 |
17749965083 |
10 |
11 |
区绿化处第三应急小组 |
68511723 |
12 |
12 |
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救援队 |
023-65809119 |
20 |
13 |
石坪桥街道应急救援分队 |
15923292945 |
30 |
14 |
石坪村社区应急小分队 |
15923292987 |
5 |
15 |
横街社区应急小分队 |
15923292987 |
5 |
16 |
新视界社区应急小分队 |
15923292987 |
5 |
17 |
后街社区应急小分队 |
15923292987 |
5 |
18 |
建筑村社区应急小分队 |
15923292987 |
5 |
19 |
造漆村社区应急小分队 |
17347900641 |
5 |
20 |
冶金村社区应急小分队 |
15923292958 |
5 |
21 |
陶家镇防汛抗旱应急队伍 |
15923292958 |
100 |
22 |
陶家镇森林防火及农村防火应急队伍 |
15923292958 |
189 |
23 |
西南铝专职消防队 |
15923292991 |
63 |
24 |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
65702096 |
43 |
25 |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
17723946553 |
44 |
26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
17749965083 |
47 |
27 |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
17749965083 |
43 |
28 |
区生产安全类突发事故灾难指挥部 |
17749965083 |
51 |
附件5 渝州路街道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序号 |
装备名称 |
规格/备注 |
数量 |
单位 |
1 |
对讲机 |
|
12 |
个 |
2 |
防割耐磨手套 |
内置钢丝网、刀割不断 |
6 |
副 |
3 |
作战鞋(扑火鞋子) |
|
20 |
双 |
4 |
应急口哨 |
塑料小口哨 |
6 |
个 |
5 |
迷彩登山包 |
容量:65L |
6 |
个 |
6 |
体能训练服 |
迷彩速干 |
8 |
套 |
7 |
断线钳(绝缘) |
75公分 |
2 |
把 |
8 |
消防斧 |
精钢大斧头 |
1 |
把 |
9 |
消防扳手 |
加厚 |
1 |
把 |
10 |
救生绳 |
20米/条 |
5 |
根 |
11 |
手提式灭火器 |
4公斤干粉,带3C认证 |
10 |
个 |
12 |
警戒线 |
一次性,100米/卷 |
20 |
卷 |
13 |
消防水带 |
16型直插带卡箍,带3C认证,20米卷 |
7 |
卷 |
14 |
水枪 |
65直插式,加厚型 |
2 |
把 |
15 |
水泵 |
2.2KW,口径65MM |
1 |
台 |
16 |
砍刀 |
2.5KG |
1 |
把 |
17 |
工兵锹 |
加厚带把,长约68厘米 |
2 |
把 |
18 |
医用急救箱 |
16寸含急救药品 |
1 |
个 |
19 |
油锯 |
翼虎JH125820 |
1 |
个 |
20 |
强光手电筒 |
防爆带锂电池充电 |
15 |
把 |
21 |
LED闪烁指挥棒 |
闪烁、声音报警、应急逃生功能、手电功能合一 |
2 |
根 |
22 |
空气呼吸机 |
RHZK6.8正压式 |
2 |
套 |
23 |
雨衣 |
警用雨衣 |
5 |
件 |
24 |
防静电服 |
|
7 |
件 |
25 |
防护耳罩 |
|
7 |
个 |
26 |
防冲击眼罩 |
|
3 |
个 |
27 |
防毒面具 |
|
18 |
个 |
28 |
防毒口罩 |
4 |
6 |
个 |
29 |
巡逻车 |
5人座 |
1 |
辆 |
30 |
应急物资物资架 |
现场测量为准 |
|
|
31 |
茶几 |
约1.2*55 |
|
|
32 |
墙面开关插座 |
12孔 |
4 |
个 |
33 |
电脑 |
|
1 |
台 |
34 |
喊话器 |
|
2 |
个 |
35 |
喊话器一号电池 |
|
10 |
对 |
36 |
水壶 |
|
10 |
个 |
37 |
救援服 |
|
7 |
件 |
38 |
水枪 |
|
4 |
把 |
39 |
绝缘手套 |
|
5 |
双 |
40 |
破拆工具 |
|
2 |
个 |
41 |
交通安全锥桶 |
|
10 |
个 |
42 |
反光背心 |
|
7 |
件 |
|
手摇警报器 |
|
2 |
个 |
43 |
防火头盔 |
|
7 |
个 |
44 |
防火服 |
|
7 |
件 |
45 |
救灾帐篷 |
|
1 |
个 |
46 |
发电机 |
|
1 |
台 |
47 |
无齿锯 |
切割金属材质的障碍 |
1 |
个 |
48 |
有毒气体探测仪 |
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能探测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 |
1 |
台 |
附件6渝州路街道道路位置图
附件7:典型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渝州路街道辖区企业、社区及社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以后,以事发单位组织开展先期处置为原则,当辖区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无法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需要启动渝州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渝州路街道积极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事发地企业、社区开展应急处置,启动本预案。若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渝州路街道启动应急预案以后,在开展事发现场风险研判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结合事发现场的风险研判情况,可参照以下典型事故处置要点,具体制定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F7-1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渝州路街道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分工,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应急处置人员。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火灾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现场勘查、分析,并及时向九龙坡区应急局汇报。
(3)根据情况进行研判,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4)在组长、副组长的带领下,立即组织群众进行灭火,扑灭初期火灾,尽快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5)若初期火灾难以扑灭,根据火情可直接报火警电话。
(6)各应急处置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
(7)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8)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9)火灾扑灭后,由应急办公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F7-2 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渝州路街道接到爆炸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分工,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应急处置人员。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爆炸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现场勘查、分析,并及时向九龙坡区应急局汇报。
(3)及时根据情况进行研判,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4)如果爆炸事故发生后引发此生火灾事故,在组长、副组长的带领下,立即组织群众进行灭火,扑灭初期火灾,尽快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5)若初期火灾难以扑灭,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 火警。
(6)指挥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疏散、灭火救援行动。
(7)协助消防员参加应急救援。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爆炸事故现场后,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爆炸事故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进行应急处置,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保护好群众的安全。
(8)保护现场。当爆炸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爆炸事故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爆炸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F7-3 坍塌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渝州路街道接到坍塌事故(事件)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分工,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应急处置人员。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坍塌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现场勘查、分析,并及时向九龙坡区应急局汇报。
(3)及时根据情况进行研判,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4)在组长、副组长的带领下,立即组织群众进行被困人员搜救,尽快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5)若发生后在,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6)指挥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疏散、搜救救援行动。
(7)协助消防救援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坍塌事故现场后,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坍塌事故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进行应急处置,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保护好群众的安全。
(8)保护现场。当坍塌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坍塌事故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坍塌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F7-4 电梯困人事件(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渝州路街道接到辖区企业(群众)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派人前往解救。
(3)接报后,渝州路街道派人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
(4)现场工作人员接报后,应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先期解救,必要时协调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若电梯维修公司无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无法赶到,应视情况向九龙坡区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
(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7)被困者救出后,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8)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9)渝州路街道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以便向上级报告。
F7-5 突发洪涝灾害(内涝)事件现场处置要点
(1)渝州路街道接到报警或发现辖区企业范围内出现水浸及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协调、组织安排人员将进水地点、楼层、水源、水势情况了解清楚,并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在救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
(2)渝州路街道接报后,立即派员组织人员就近采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
(3)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前来抢修。
(4)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
(5)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现场。
(6)水源中断后,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设法维持商场内秩序,并耐心做好群众的安慰解释工作。
F7-6车辆伤害事件现场处置要点
(1)渝州路街道接到辖区企业范围内发生交通(车辆伤害)事故,应立即协调、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抢险,尽快疏散人群和车辆,防止险情范围扩大。
(2)渝州路街道接报后,立即派员组织人员保护好公共设施。
(3)对现场的各项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迅速确定车辆伤害事件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并按程序开展调查、勘查工作。
(4)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的交通指挥和交通控制工作。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指挥其他车辆减速通过。需要实行交通管制的,应立即安排人员在交通控制点实行交通管制。
(5)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引导勘查、指挥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车辆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警示灯。
(6)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通知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殡葬(必要时)、清障救援等部门到事故现场开展工作。对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交通事故,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现场勘查应在封闭区域内实施。在进行现场勘查前应事先选好避险区域和逃生路线,密切注意路面车辆通行情况。负责指挥交通的人员在发现险情立即通过大声喊话等方式通知其他队友,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8)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应面对来车方向从事故现场往来车方向逐步撤除用于实施交通管制的交通标志。
(9)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F7-7人身害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由分管领导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迅速组织召集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前线指挥人员,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合理调配应急资源。
(3)协调事发企业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和现场急救,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理。
(4)各应急小组人员及时进入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5)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政府安全监督机构、能源局派出机构汇报应急工作信息。
(6)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7)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起所有成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组织事故处理。并根据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通信保持随时畅通。
(8)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突击抢险工作。保证现场不被破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根据现场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9)准备足量对讲机,保障指挥系统通信畅通。
(10)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后勤、医疗保障组,保证信息畅通,作好后勤生活和现场的救护工作。医疗保障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相关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并且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