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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关心的这些事,已有回复

日期:2025-06-13

每一条信息的回复,每一个现场的打探,都是来自民生的呼唤。针对市民反映的民生问题,相关部门已有答复。

网民反映九龙街道一小区树木遭砍伐问题

5月30日,有群众在“民呼我为”平台反映:5月30日,有人(物业、业主都在现场)在北大资源燕南小区一街区1栋附近砍伐树木,不知道是谁要求砍伐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阻止砍伐小区树木行为。

九龙街道反馈:据物业反馈,涉事树木于5月中旬被发现遭人为破坏(非正常砍伐,人为折断),并非近期新发事件。物业已将该受损树木纳入补栽计划,近期将对该处进行补栽,以恢复小区绿化。后续将关注物业补栽计划执行情况,并督促其加强小区巡查管理。

网民咨询新华书店消费区设置及定价相关问题

5月31日,有网民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新华书店九龙书城里面有个消费区,不买东西不让进去,并且里面的东西价格高于外面,这样的设置合理合法吗?

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反馈:引入咖啡、茶饮等业态是实体书店转型升级的普遍模式,为丰富功能、提升读者体验感,满足多元化需求,九龙书城在一楼、三楼设约230平方米的免费阅读区,在二楼设210平方米的饮品消费区。经查,书城饮品消费区经营证照齐全,饮品定价为20-28元,咖啡定价为28-35元,且明码标价,无强制消费现象。设置消费区及相关定价均属正常市场行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抓好行业监管,指导书店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效,让群众获得更多更好的文化生活体验感、满足感。

网民咨询应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问题

6月4日,有网民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自己是九龙坡区的应届毕业生,目前准备考研二战,没有工作,户口在杨家坪新胜村,但是居住地在华岩新城,请问团员关系优先转到哪里?如果需转到居住地,应该转到哪个组织?

团区委反馈:经核实,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其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网民建议石桥铺街道附近增设公交线路问题

6月4日,有网民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华宇时代星都小区到石新路小学成人步行需要30分钟左右,没有直达公交,希望能增加一条直达公交,并希望站点能离石新路小学近一些,便于出行。

区交通运输委反馈:华宇时代星都小区居民去往石新路小学可选择乘坐827路公交车在石新路站下车,步行400米左右,即可到达。针对反映的学生群体出行问题,经与西部公交公司进一步沟通协调了解到:公司高度重视学生通学问题,鉴于学生群体出行的特殊性(仅在早晚固定时段出行),公司推出了定制公交,只要同一方向、同一时段的出行量达到30人左右,公司可开行特需公交点对点为学生群体上学、放学提供出行服务。

网民反映石桥铺街道一人行道车辆乱停放问题

6月2日,有网民在抖音平台反映:石新路人行道变成免费停车场了。

石桥铺街道反馈: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真实情况为该地位于街道高庙社区巴山二支路人行道,部分车辆违停在该处,现已将违停车辆劝离,并对车主进行了教育,对未驶离车辆加大处罚力度,保持了人行道正常通行秩序。后期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网民反映杨家坪步行街花台摆放不合理问题

6月4日,有网民在今日头条平台反映:杨家坪步行街这些花台看起来不怎么美观,而且还阻挡行人过街,很不方便。

区城市管理局反馈:经核实,该处花台是为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广场区域停放和行驶,故暂不对该处花台进行调整。

网民反映西彭镇一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6月2日,有网民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我是重庆西彭杨河新区23栋业主,尽管多次向物业反映小区环境卫生问题,但未曾得到解决。小区紧邻政府办公大楼,一边是整洁的政务环境,另一边却存在垃圾堆积卫生差问题。作为业主,提出以下问题:一是公共区域垃圾清理不及时,异味影响居民;二是绿化带缺乏维护,杂物堆积;三是多次向物业投诉无果。请求管理部门关注,协调物业履行职责,并建立长效卫生监督机制,以改善居民区环境。

西彭镇反馈:综合行政执法岗已联系清扫保洁外包公司对该小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由于该小区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且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绿化和管网设施的维护需小区业主自治管理。

市民反映信号灯一直显示黄灯缓行导致交通无序的问题

5月28日,市民在“民呼我为”平台反映:九龙坡区华庆路田福路口信号灯一直显示黄灯缓行,各方向车辆上学期间拥堵混杂无序,易出交通事故,且无人指挥交通。

区公安分局反馈:经核实,因九龙坡区华庆路田福路口红绿灯故障,故该路口的灯控掉线黄闪。经支队安排专人对反映灯控进行抢修,现该路口红绿灯已修复且恢复正常配时功能。

市民关于消防政策的咨询

5月26日,市民在“民呼我为”平台反映:本人想了解关于消防政策的如下事项。1、重庆市内的房屋发生过火灾后,是否必须进行火灾后房屋安全鉴定。2、重庆市内的房屋发生火灾后,是否需要重新验收。

区住房城乡建委反馈:关于“房屋发生过火灾,是否必须进行火灾后房屋安全鉴定”的问题,主要看火灾对房屋结构安全是否造成实质性影响。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六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关于“房屋发生火灾后,是否需要重新验收”的问题,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二条相关规定,需重新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需要消防验收或备案。若火灾影响较小,仅需按照原房屋建成时的设计标准进行维修,则不需要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

记者 冉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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