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21号代表建议的意见函
严琦代表:
感谢严琦代表对九龙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的第321号“关于推进中小学校配餐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学校学生营养餐开办以来按照学生自愿参加,学校自主管理的原则运行。在统一市场监管局监管与指导下,总体情况非常不错,保证了学校的学生营养餐统一了管理流程,杜绝了学生营养餐危害师生健康的现象发生。
二、建议调研情况如下:
一是全区公办学校所有义务教育学段在校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学生营养午餐。同时学校为安全责任主体单位。
二是 因少数学校校舍资源不足导致学校学生营养餐食堂操作空间不足;
三是 目前全区所属公办学校在2018年内全部按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并达标。
四是 全区所属公办学校按照因地制宜,自主公开招标的原则筛选具备菜品配送条件的资质企业。
五是 本系统内中小学及幼儿园严格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学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得到有效监管并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随着智慧城市的稳步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在数据完整性、政务大数据开发和利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政务大数据安全保障和运营机制等方面开展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分批建设主题数据库和通用业务数据库。推进城市管理数据资源整合以及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交换。为学校学生营养午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学校食品安全大数据管理提供支撑。
二是按照规划建设可建立完善的学生营养午餐配餐配送信息化管理平台体系,提高运营监管及管理成效。
此复函已经王家仕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