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李莉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占道停车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经与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对您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诚挚的敬意。
在当前重庆市城市经济高速发展进程中,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九龙坡区由于停车设施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而导致了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其影响还引发出相关一系列的城市管理问题。
一、路内停车位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路内停车位6000余个,其中收费停车位3886个。其中有很少部分设置在人行道上。收费停车位按照区政府《关于全区路内停车位收费委托管理及经营权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0-77)精神,区城管局2020年9月经市联交所挂牌出让第一批3886个停车位15年经营权。后由渝隆集团摘牌后于2021年1月1日交由区九龙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其中西郊路107个停车位目前在进行路内停车位智能化试点,由盘古美天公司进行管理运营,试点期限为3年。
二、路内停车位设置
依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文要求严格执行。首先由市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城乡规划、价格等部门提出初步设置方案;其次通过政府网站和在设置点周边设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初步设置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日,且公开征求相关单位和周边社区、居民代表意见;最后由市政、公安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并严格按照“十二严禁”的原则进行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十二严禁”具体内容为:
(一)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的路段;
(二)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树木的路段;
(三)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消火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
(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
(五)双向通行低于6米、单向通行少于2个行车道的车行道;
(六)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
(七)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
(八)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门前、紧急避难场地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九)附近2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且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地段;
(十)影响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的区域;
(十一)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
(十二)其他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
三、人行道停车位的整改
我局将根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及《人行道车位设置导则》(重庆市地方标准)的要求严格对人行道停车位进行撤销:
(一)盲人专用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及两侧25cm范围内人行道停车位。
(二)轨道车站出入口两侧10m范围人行道停车位,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出入口两侧5m范围人行道停车位,人行横道线两侧5m范围人行道停车位。
(三)主干道距离交叉口中心线范围60米范围内道路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次干道距离交叉口中心线范围40米范围内道路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支路距离交叉口中心线范围30米范围内道路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
(四)建筑出口圆曲线切点6m范围内设置的人行道停车位;建筑入口圆曲线切点10m范围内设置的人行道停车位;建筑出入口圆曲线切点10m范围内设置的人行道停车位。
(五)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及防火通道、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内人行道停车位;消火栓周边5m范围内人行道停车位;街道装饰设施,变电箱、工作箱等箱体周边5m范围内人行道停车位;人行道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人行道停车位。
(六)直线式公交停靠站站亭、站牌及两侧5 m内人行道停车位;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渐变段及站台两侧5m内人行道停车位。
四、天宝路路内停车位的整改措施
天宝路(天合家园至佳庆园段)路内停车位是为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矛盾而设置。因该路段是单行道,道路右侧是堡坎和挡墙,人行道较窄,所以将停车位设置在道路左侧,便于车辆停靠和上下车。
目前因车流量逐渐增大,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局与区公安分局协商,已将天宝路天合家园至佳庆园段停车位进行了拆除。同时对全区范围路内停车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路内停车位依法进行取缔,同时完善配套标志标线,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加大宣传及规范停车行为
一是依法行政,区公安分局将在重点路段设置违停抓拍设备,施划严管路段,同时加大对辖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和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合法停车,规范停车,智慧停车,共同构建全区智慧停车美好蓝图。
此复函已经郭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