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的答复函
谢南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市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议》(第275号提案)收悉,经与区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创建条件自查评估情况
按照《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渝环办〔2020〕8号)规定,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包括7项基本条件和38项建设指标。基于2020年数据经初步评估,我区自查得分89分,尚未达到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92分达标分值。其中,7项基本条件符合,38项建设指标已达标34项。主要差距涉及4项指标:一是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比例为83.8%,需达到85%;二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4.36,需达到60;三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9.1%,需达到80%;四是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比例为0,需达到50%。
(二)创建步骤及工作安排
今年计划完成西彭镇、陶家镇、九龙街道等3个示范乡镇创建,当前3个镇街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发布,正在根据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有关工作。下一步,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力争在2022年3月前编制发布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2023年6月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比例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提升,2023年12月前完成技术档案整理、评估报告,2024年6月前完成申报、接受现场核查,2025年3月前力争创建成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12月前根据指标达标情况确定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
(三)创建经费保障情况
经调查摸底,创建拟需专业技术服务费260万元,包括创建规划(含7个镇街创建规划)、评估报告、创建资料编制等系列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经费需80万元/年,包括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会议、聘用工作人员、车辆租用等费用。区财政局也表示,按区政府的决定及时、准确预算拨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经费。
二、工作建议
(一)组建创建专班。建议启动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配齐工作班子,抽调专人、聘用技术人员开展创建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建议区政府同意区财政统筹安排创建技术经费260万元,并预算安排80万元/年工作经费。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