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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油品的公告》

日期: 2017-06-20

201612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油品的公告,涉及质监工作的有

——20171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92号汽油(V),0号车用柴油(V)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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