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有些企业把节省经费的脑筋打歪了,在招人的时候会说每月多发给员工一点儿工资,就不给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了。这样可以吗?
坚决不可以!首先,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给员工缴纳医保是违法的!其次,如果不缴纳医保,就会无法享受医保的保障,如果职工生了重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他个人的损失绝不是老板多发的一点工资能弥补的。所以,绝对不应同意老板不缴纳医保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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