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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九龙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九龙坡区石桥铺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首轮公开申购的公告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渝建住保〔2024〕6号)及《九龙坡区石桥铺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解决工薪阶层的刚性住房需求,现启动石桥铺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名称:九龙宸曦)首轮申购工作。

九龙宸曦配售工作分三轮进行,本次公告仅针对九龙坡区轮候库中无住房的申购家庭(未进入轮候库的申购家庭需先入库才能申购本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我区九龙城市开发集团全资子公司九宸实业公司开发建设,选址于九龙坡区石桥铺商圈核心区域。占地面积29.38亩,总投资约4.6亿元,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约6.96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约4.85万平方米。项目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0月底前竣工交房。

项目十分注重品质、环境和配套等建设,紧紧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核心指标,致力于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好房子”。项目三梯六户布局,三米舒适层高,三大精选户型,设计上采用海绵城市、绿色小区、智慧小区等理念,利用光伏发电,装配式建筑,融合智能建造,拓宽生活想象空间,实现颜值内涵“双在线”。

(二)房源数量

4栋住宅,总高24层,一层为架空,共计552套、车位472个。其中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两居室276套、建筑面积约99平方米三居室276套(户型图详见附件1)。

(三)项目售价

本项目配售价格为建筑面积约7189至7739元/平方米(采取一房一价,根据房源位置不同价格不同)。

(四)房屋类型

装配式住宅,清水交付。

(五)周边配套:本项目位于成熟建成区,交通便捷,周边医院、学校、商业配套完善(具体详见附件2)。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

重点针对住房刚性需求的城镇户籍家庭、本地工作人员和各类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申购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一)本次申购对象

1.申购人为本区城镇户籍居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2.申购人在本区工作,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区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正常参保状态;申购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3.申购人为市或区县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申购家庭在九龙坡区中梁山以东区域(包括杨家坪街道、谢家湾街道、石坪桥街道、黄桷坪街道、石桥铺街道、二郎街道、渝州路街道、九龙街道、中梁山街道和华岩镇)无住房。

重庆市中心城区是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范围。

(二)申购要求

1.无住房是指申购家庭成员在以上规定区域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规定区域内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申购家庭人数,在核查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申购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购保障性住房,申购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作为申购家庭成员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政策。年满18周岁的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购人,选择作为共同申购人的,视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政策。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以1人申购。

3.一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保障性住房,购买后不再享受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保障对象中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应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申购人及其共同申购人取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购保障性住房。

4.按照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人及以下家庭申购约75平方米户型,3人及以上家庭申购约99平方米户型。认定的人才申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约75平方米或约99平方米户型。

三、申请流程

(一)申购时间

2025年99日至108

(二)申购方式

1.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渝快办”APP,在顶部搜索“渝悦安居”,点击“渝悦安居”应用——“住房保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项目申购”——“申购意向”(石桥铺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或九龙宸曦)——完成线上项目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可以前往九龙宸曦配售中心咨询申请。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玉灵路240号,导航搜索:“九龙宸曦”;咨询电话:023-68125888,手机:19111358989。

3.所需材料:

1)申请承诺及授权书:签字后上传(详见附件3);

2)身份证: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的主页、个人页和增减页;

4)婚姻材料:已婚人员上传结婚证,离婚人员上传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人士无需上传;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主申请人在九龙坡区工作的,需上传主申请人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在九龙坡工作但社保缴纳单位不在九龙坡区的,需提供劳务用工合同),参考路径:“渝快办-社保证明打印”;

6)无房证明: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房证明,参考路径:“渝快办-不动产证明”;

7)其他材料:人才或以上材料不足以确认申请资格的,需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四、审核与配售

(一)联网审核

申购公告结束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共享数据进行联网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资格公示

通过审核的申购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得配售资格。申购人可以通过“渝快办-渝悦安居”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5天内可向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委申诉。

(三)组织认购

1.认购资格确认。在资格公示结束后7天内,对取得配售资格的申购人通过以下方式确定认购资格。若申购人数量少于或等于房源数量,则申购人直接获得认购资格。若申购人数超过房源数量,则需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认购名单。

2.认购选房。认购资格确定后7天内,对取得认购资格的申购人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申购人按照选房顺序进行房源及房价确定,同时申购人向项目公司缴纳认购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户。项目公司与申购人签订认购协议书,载明认购的户型、房号、价格、面积标准、权利义务等信息。

3.验收签约。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发布签约公告。申购人按照认购约定与项目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认购保证金转为购房款。

4.房屋贷款。保障性住房购买人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购房首付款。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或参加选房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或选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认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重要说明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自住、可出租、可继承,购买保障性住房后仍可购买商品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因个人原因确需退出的,可由政府指定机构按程序转让给轮候库中的保障对象(受让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因生育新增家庭人口等情形,可按规定申请1次换购。

(二)本次申购公告仅针对九龙宸曦项目,如需对九龙宸曦项目进行具体了解,可通过电话(023-68125888)咨询,或线下自行前往九龙宸曦配售中心了解项目具体信息。

(三)本次申购由申请家庭自愿提交,申购家庭一经提交申请,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配售申购规则相关规定。

(四)申购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信息、住房状况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本次为首轮申购配售,仅针对满足申购条件且为本区轮候库中无住房的申购家庭。在首轮配售45天后,第二轮配售对象为本区轮候库中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申购家庭;第三轮配售对象为全市其他区县取得保障性住房配售资格的申购家庭。

该公告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1736009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九龙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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