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450388938X/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家河沟家兴路至大溪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黄家河沟家兴路至大溪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黄家河沟家兴路至大溪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函》(陶家府〔2024〕9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现将该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九龙坡区陶家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整治黄家河沟家兴路至大溪河段河道,防洪固岸,进行河床、河岸治理。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54万元。项目资金由三峡后续资金解决。
五、招标核准:非必须招标。
六、相关要求: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未批准项目投资概算自动失效。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初设批复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经我委对工程投资概算批准后,方可确定承建单位及动工建设。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247黄家河沟家兴路至大溪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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