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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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4-06-21

202414810分许,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田西路石堰村5组路段,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9.08万元(含医疗费与死亡赔偿金)。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区应急局受区政府委托,组织成立了由区应急局任组长单位的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组,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交通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华岩镇派员参加,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经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道路运输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名称: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交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27493;注册资本:12637.25万人民币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19870107日;法定代表人:杜某龙;营业期限:19870107日至永久;住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561-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公共汽车客运(主城区)(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压缩天然气汽车维修。销售汽车零部件、五金、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润滑脂、汽车饰品;汽车美容,钢模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存储),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汽车救援拖移服务,无轨电车及其供电系统的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洗车服务,平面设计,照相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维护,电子产品研发、销售、维修,制冷设备维修,安防系统设计、安装、维修、销售,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渝交运管许可字50010******4号);经营范围:公共汽车客运(主城区)、公共交通客运;证件有效期:2022826日至2026826日。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事故车辆1:车辆号牌号码:渝A7***0号;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所有人:西部公交公司;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号:恒通客车牌CKZ6851N4;车辆识别代号:L1KA******0;发动机号码::NF22******9;注册日期:2014812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8月31日;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车辆2:车辆号牌号码:渝A3***1;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所有人:李某红;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长安牌SC6418H4;车辆识别代号:LS4AS******7;发动机号:E30******5;初次登记日期:2014421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430日。核定载人数:7;实载人数:8人。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事故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

事故车辆1驾驶人:周某,男,汉族,西部公交公司驾驶员,身份证号码:500707******X,户籍地址:重庆市高新区******650号,现住地址:重庆市高新区******8单元5-1;驾驶证档案编号:500200***2,准驾车型:A3,初次领证日期:201587日,有效期止: 203187日;从业资格证号:500707******X,从业资格类别:公共交通,有效期至2029224日。

事故车辆2驾驶人:李某红,女,汉族,身份证号码:513031******X,户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34-8号,现住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314-4;驾驶证档案编号:500000***1,准驾车型:A2D,初次领证日期:20021018日,有效期止:20241018日。

(四)事故发生时道路和交通环境情况

现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田西路石堰村5组路段、为县道X201,道路走向以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为大渡口区跳蹬沿田西路往田坝方向行驶、以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为九龙坡区田坝沿田西路往九龙坡区壹本科工城方向;沥青路面;标志、标线齐全,双向向两车道、道路中间施划单黄实线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辆;道路可行路面全宽6.8m,沥青路面干燥,弯道半径132m,坡度3%,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齐全。该路段建议车速30km/h,设置有提示标志。

(五)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经查,西部公交公司成立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杜某龙、刘某鸿参加了涉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题培训,并通过考核。

1.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西部公交公司建立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驾驶员周某于20231-12月份参加“优E师”网络安全学习和分公司集中安全学习共计24次,培训考试合格。

2.车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西部公交公司建立有《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企业分级实施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西部公交公司于202393日对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进行了二保作业,202310月、11月、12月对该车执行一保作业竣工检验均合格,20231231日该车完成专项检查,检查合格。经西部公交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未发现该车事发当天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管理情况。西部公交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风险考核办法(修订)》、《客运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对驾驶员进行管理。20231229日经公安网查询,驾驶员周某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无交通违法记录。

(六)事故发生经过

202414748分,周某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由大渡口区跳蹬沿田西路往田坝方向行驶。

080713大型普通客车停车上下客。

080726大型普通客车停车上下客后起步。

080910大型普通客车上下客。

080959大型普通客车保持直线行驶,其方向盘回正状态。

081000大型普通客车右转向行驶,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右转弯行驶状态。

081002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开始向左回方向盘,道路线性为右转弯,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状态。

081002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方向回正,道路线性为右转弯,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状态。

081003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方向保持回正,道路线性为右转弯,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状态。

081003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方向保持回正,道路线性为右转弯,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状态,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远及近与大型普通客车相向行驶。

081004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开始向右转向,道路线性为右转弯出弯变直行,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状态,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远及近与大型普通客车相向行驶于对向车道。

081004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向右大角度转向,道路线性为右转弯出弯后直行道路,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状态,大型普通客车即将与对向车道内相向行驶的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触,车内乘员向前运动,驾驶人采取了减速措施。

081005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某向右大角度转向,车内乘员向前运动,大型普通客车车速已降低,道路线性为右转弯出弯后直行道路,车辆处于沿道路线性向左偏移后再向右偏转的状态,大型普通客车渝对向车道内相向行驶的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接触,位于九龙坡区田西路石堰村5组路段。

081009大型普通客车渝对向车道内相向行驶的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接触,大型普通客车骑跨道路中心分道线停驶于事故现场。致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乘客王某方当场死亡、李某红受伤、两车受损。

二、事故报告、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驾驶员周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即,拨打了110报警,向公安机关报告了情况。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周某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与李某红驾驶的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后,小型普通客车乘客王某方受伤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某红送医救治,202416日,伤者完成医治出院。

(三)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处理善后,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死者已火化。西部公交公司与死者家属经调解后达成赔偿协议。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二)伤亡人员基本信息

死者:王某方,男,汉族,63岁,身份证号码:132325******6,户籍地址:河北省藁城市******南三巷8号。

伤者:事故车辆2驾驶人李某红。

(三)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99.08万元(含医疗费与死亡赔偿金)。

四、事故相关鉴定情况

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2024]痕鉴字第63号)鉴定意见:被鉴定车辆渝A7***0号大型客车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性能有效。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2024]痕鉴字第689号)鉴定意见:根据现有材料,本次事故系周某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沿道路线性行驶至事故路段右转弯时,周某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在右转弯的过程中提前回正方向并保持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直行使车辆未按道路线性右转弯行驶,周某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进入对向车道后与对向车道的李某红驾驶的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

五、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西部公交公司的驾驶员周某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弯道时分心驾驶疏忽跨越中心单黄实线,将驾驶人李某红驾驶的渝A3***1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二)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是一起道路运输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人员

1.周某(驾驶员)驾驶渝A7***0号大型普通客车上道路分心驾驶至弯道时跨越中心单黄实线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1]、第二十二条第一款[2]的规定,导致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已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0700120240000003号),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

2.西部公交公司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与此次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建议不予行政处罚。

七、相关监管单位的履职情况及处理建议

(一)政府职能单位履职情况

1.区公安交巡警支队:202312月,支队着重开展“减量控大”及“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针对渣土车、大货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大检查工作;重庆青年音乐节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中心城区居民社区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零容忍”常态化酒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多部门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岁末年初城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等工作。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次,安全生产检查2,事故研判2,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707件,其中查获酒驾、醉驾83;货车违法9541起、货车重点违法599 起,其中货车超速551起、货车非法改装203;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4832;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844起。暂扣73起、拘留8起、吊销 73 起。中梁山大队:202312月份查处:酒驾醉驾 11起,货车闯禁28起,货车超载100余起,货车非法改装、故意遮挡号牌等27起,乱停违法行为4300余起,机动车不避让行人174;按照“一案一治理”原则,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整改辖区安全隐患5处。同时,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通过“美丽乡村行”、“一老一小”、“一盔一带”、“知危险、会避险”在中梁山街道、华岩镇广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

2.渝中区交通局:该局制定《渝中区交通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渝中区交通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区交管所制定《渝中区道路运输行业2023年安全督导计划》、《渝中区道路运输行业2024年安全督导计划》。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安全督导219户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整改隐患675个。2023331日、524日、927日、1130日安全督导西部公交公司、二分公司4次,查出并整改完成一般隐患6个。2023年组织召开行业安全会议6次,523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有事说是”警示暨火灾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提高西部公交及辖区其他行业企业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联系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渝中大队加强对西部公交公司监管。2023726日组织开展了涉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题培训,西部公交公司负责人参与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处理意见

在本次事故调查中,未发现区公安交巡警支队、渝中区交通局相关监管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为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西部公交公司:一是应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对公司进行一次深入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二是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是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活动,加强对辖区交通领域相关人员(企业人员、驾驶员、乘客、行人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二是强化事故分析研判,面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特点,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防范事故。三是严格执法处罚。严格执法检查、依法执法处罚,重点查处重中型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渝中区交通局: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活动,加强对辖区交通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检查。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三是严格执法处罚。严格执法检查、依法执法处罚,强化对西部公交公司等的安全监管,并形成闭环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强化风险分析研判落实管控措施。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464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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