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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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2855T/2020-016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依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渝建〔2020〕49号),结合本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本标准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开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编制标准指引,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决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政府综合治理能力。

(二)预期目标。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需求导向。编制目录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用得上。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编制本区标准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因地制宜,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基层工作特点,不断充实和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主管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表格形式(详见附件),明确了区城市综合执法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的公开事项(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要素,提供了开展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标准框架;标准目录共编入房地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一级事项13个、二级事项797个。均依照九龙坡区城市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的规定确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开事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主动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

(二)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智能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晓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评价。切实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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