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坪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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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4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发布日期 ] 2023-07-15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1前言

1.1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5〕15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9〕85号)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订)、《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7号)和《重庆市突发事件风险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石坪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石坪桥街道”)的实际情况,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石坪桥街道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石坪桥街道突发事件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切实减少突发事件发生,通过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形成《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1.2工作范围

本次风险辨识评估的范围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以下简称“石坪桥街道”)区域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所有风险。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六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公布,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七十四号修订,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七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公布,国家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六号公布,国家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四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47号,国家主席令〔2020〕第八十一号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1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4号);

(13)《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41号);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08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19)《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9号);

(20)《重庆市气象条例》(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

(21)《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重庆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22)《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5〕第37号);

(2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4)《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3〕第31号);

(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5〕15号);

(2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7号);

(27)《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9〕85号);

(28)《突发事件分类与编码》(GB/T35561-2017);

(2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

(30)《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

(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1.4工作原则

1.4.1 实效性

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分析评价客观科学、应对措施切实可行,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降低各类风险。

1.4.2 专业性

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借鉴国内行业成熟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建立健全专业标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4.3 统筹性

按照“统筹组织、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调联动的风险评估格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管理体系。

1.4.4 动态性

根据自然环境、人文条件、管理水平、周边环境等外部条件,把握风险变化规律,及时更新风险数据,调整防控措施,开展科学分析,从源头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1.4.5 系统性

统筹考虑各个流程、各个环节、各种类型和不同时期的风险,充分考虑多方面影响和各种次生、衍生灾害后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2石坪桥街道基本情况

2.1  基本概况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石坪桥街道”),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工作定位是以社区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为重点。以服务发展、构建和谐为目标,统筹辖区社会事务,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工作,全面负责辖区公益性、社会性和群众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纪检、监察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的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努力发展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教育。

(三)负责指导辖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帮助解决居委会的困难、问题,向上级政府反映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

(四)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宣传普及全民健康教育,组织社会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负责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及社区文化、科普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失业、下岗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指导就业。

(九)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十)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普法教育;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土、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负责人大、政协地区联络组工作,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各项活动。

(十三)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地理位置

石坪桥街道隶属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位于九龙坡区东北面,东临杨家坪、谢家湾街道,南连九龙街道,西北靠二郎、渝州路街道,处于成渝高速公路进出口地段,袁茄路、杨石路主干道公路穿境而过,在街道辖区内呈十字型交汇,与市区内主干道相互连通,交通畅通便捷,距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驻地4km。石坪桥街道交通位置详见图2.2-1。

2.2-1石坪桥街道交通位置图

2.3管辖范围

石坪桥街道街道辖区面积3.06平方公里,辖区户籍人口6万余人,常住人口14万余人。辖区内有一处天然水源(桃花溪),市政消火栓43个,45个住宅小区(36家物业公司),2个城市公园(彩云谷国际社区公园、七彩爱情谷公园),4个社区小游园(青龙村游园、石坪桥建筑村游园、桃花溪体育文化公园、石坪桥广场),4个超市,6个农贸市场,2所中学,3所小学,13所幼儿园,8所养老院;有九龙坡区人民医院(B区)、区妇幼保健院、恒生手外科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

辖区内有区级机关及事业单位27家,市场主体8394家,其中规(限)上企业52家,规(限)下企业2608家,个体工商户5734家。辖区现在开展安全(消防)监管对象:在建工地4家、化工品经营单位122家(其中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19家(票据式经营),从事普通化工品经营商户93家)、加油站2家、天然气储罐区1处、液化石油气销售点2家,娱乐场所(KTV、网吧)19家,小诊所29家,酒店宾馆25家,生产加工企业7家,汽修(4S店)7家,汽车维修美容13家,广告印刷单位17家,仓库6家,再生资源回收站19家,“九小”场所800余家;辖区现有高层建筑163栋、地下建筑28处。

2.4管理机构

石坪桥街道内设有综合办事机构13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挂政协委员工作站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挂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牌子)、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等;街道所属事业单位7个,区级部门派驻街道单位2个,下辖冶金村社区、横街社区、新视界社区、建筑村社区、石坪村社区、后街社区、造漆社区7个社区居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石坪桥街道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安委会),作为石坪桥街道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明确了街道安委会的主要职责;设置了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安委办)作为街道安委会的办事机构,与街道应急办合署办公,街道安委办主任由街道应急办主任担任,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委会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3风险辨识

3.1风险辨识内容

辨识和确定石坪桥街道范围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所有风险,通过会商研判、实地踏勘、现场测量、专家鉴定和查阅历史资料等方式,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罗列、细化某区域或某事件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判断其可控程度、预判其可能性等,对辨识出的各类风险进行系统归类。

3.2风险辨识单元

结合石坪桥街道的实际情况,对石坪桥街道范围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所有风险划分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个主单元;对自然灾害划分为水旱灾害、城市内涝、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五个分单元,对事故灾难划分为建设工程、危房、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火灾等五个分单元。

3.3风险辨识分析

3.3.1 自然灾害

1)水旱灾害

1)水灾

石坪桥街道所属的九龙坡区地处四川盆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水热丰富,雨热同季,日照少,无霜期长。春早多倒春寒,夏热多伏旱,秋多绵雨,冬多雾。年平均气温18.4℃,气温42.2℃,气温-2.4℃,年平均降雨1151.5mm,年平均相对湿度80%,全年无霜期340天左右。街道所处区域降雨时空分配不均,降水多集中在5~9月。夏季多雷阵雨,且多为大雨或暴雨,雨量最多,雨量充沛、季节性强。

石坪桥街道辖区内有2条河流,桃花溪发源于彩云湖,流经横街社区、后街社区、冶金村社区,桃花溪主河道流经石坪桥辖区长度3.3km;桃花溪石坪桥支流流经建筑村社区、新视界社区、石坪村社区、后街社区,桃花溪石坪桥支流流经石坪桥辖区长度1.7km,在后街汇入桃花溪,该支流全程为地下河。

石坪桥街道范围内雨季时易发洪水险情和灾情,水灾发生机率较大。水灾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降暴雨导致桃花溪水位猛涨,发生洪水灾害。

区域内个别低洼地带因排水管沟堵塞未及时清理,暴雨时容易发生内涝灾害。

2)旱灾

石坪桥街道位于九龙坡区,行政辖区内的7个社区均处于城市区域,无耕地、农田等。范围内季节差异较大,一年四季都有旱情发生,尤其以夏旱和伏旱为重,具有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可能引发城市缺水等事件。

2)城市内涝

石坪桥街道辖区内目前有7处地势相对较低,分别位于青龙村6号(黄花园酱油厂)、五一新村一号门口(原机电校门口)、怡然大厦、九杨兴村1栋、横街特6号停车库外、冶金三村41栋后边坡、桃花溪旁锦尚路,在汛期暴雨来临时,若排水不畅,该区域可能发生积水、内涝。

3)气象灾害

石坪桥街道范围内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频率高、分布广、危害大、损失重的特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有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大雾等。

石坪桥街道地处重庆西部槽谷地带,受四川盆地西南涡的影响,发生最为频繁的气象灾害为暴雨和大暴雨。

春末夏初大风和冰雹灾害频繁,威胁群众住房、工商业用房和人身安全、车辆等财产的安全。

4)地震灾害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石坪桥街道地震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石坪桥街道未处于地震带上,地震活动以中小地震为主,不存在7级及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地震烈度影响不会超过VI度,地震时可能造成个别砖混房屋轻微破坏。

5)地质灾害

石坪桥街道辖区内目前没有区级挂牌的地质灾害点,但存在个别安全隐患,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为:

①建筑村社区横街72栋前有一堡坎上部因年久失修,每逢下雨,都有泥土掉落,雨季时节这种情况更为突出。

②造漆村3栋旁边有一处护栏倾斜,存在垮塌风险。

③建筑村社区融信工地和九杨兴村8栋之间的边坡存在土石掉落,当前影响范围在施工区域中,未来就在市政道路边上。

④冶金村社区冶金三村便民市场梯坎(治安亭方向)围墙出现大裂缝,有倾倒风险。

⑤冶金村社区冶金三村40栋背后边坡在汛期存在土石滑落情况。

石坪桥街道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崩塌、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类型,每年汛期暴雨和洪水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

3.3.2 事故灾难

1)建设工程

据不完全统计,石坪桥街道范围内现有建筑施工单位4家,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等项目逐渐增多,作业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等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设施安全事故。

2)危房

据不完全统计,石坪桥街道范围内目前有D级危房(自建房5栋、约1325平方米);C级危房6栋,约2853平方米,其中自建房、C级危房5栋,约1145平方米。街道辖区城镇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正常使用并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结构严重损坏(鉴定为属CD级的危旧房屋为重点),可能发生倒塌、坍塌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3)危险化学品

据不完全统计,石坪桥街道范围内现有化工品经营单位122家,其中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19家(票据式经营),从事普通化工品经营商户93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2家、液化石油气销售点2家、天然气储罐区1处。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的相关规定,对石坪桥街道范围内现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经辨识,发现石坪桥街道范围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不稳定、安全意识差,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个别设备老化,安全装备和设施配备不足,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事故。

4)工商贸

据不完全统计,石坪桥街道辖区市场主体8394家,其中规(限)上企业52家,规(限)下企业2608家,个体工商户5734家。辖区现在开展安全(消防)监管对象:在建工地4家、化工品经营单位122家(其中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19家(票据式经营),从事普通化工品经营商户93家)、加油站2家、天然气储罐区1处、液化石油气销售点2家,娱乐场所(KTV、网吧)19家,小诊所29家,酒店宾馆25家,生产加工企业7家,汽修(4S店)7家,汽车维修美容13家,广告印刷单位17家,仓库6家,再生资源回收站19家,“九小”场所800余家。

工商贸领域涉及的行业多、范围广,具有人员产业和企业集聚、人员密集的特点,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完善、总体布局规划不尽合理等现象,可能发生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拥挤踩踏等事故和事件。

5)火灾

据不完全统计,石坪桥街道辖区面积3.06km2,辖区户籍人口6万余人,常住人口14万余人,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44个,高层建筑163栋、地下建筑28处,农贸市场6个。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范围内各类民用和工业用建筑物逐渐增多,各类商贸、文化、旅游等行业产业进一步繁荣,导致大量的人流、物流涌入城市,从而增大了城市的人口密度和公众聚集的可能性,城市火灾发生的几率随之增大,可能发生一般工业建筑火灾事故、一般民用建筑火灾事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公用建筑火灾事故等。

3.4风险辨识结果

石坪桥街道范围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风险辨识结果详见表3.4-1:石坪桥街道风险辨识结果表。

表3.4-1 石坪桥街道风险辨识结果表

风险类别

可能引发的事故和事件

自然灾害

水旱灾害

水灾

洪水、内涝。

旱灾

城市缺水。

城市内涝

暴雨、市政下排管网排水不畅。

气象灾害

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大雾等威胁群众住房、工商业用房和人身安全、车辆等财产的安全。

地震灾害

个别砖混房屋轻微破坏。

地质灾害

地面崩塌、地面沉降和地裂缝。

事故灾难

建设工程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等事故。

危房

房屋结构严重损坏,发生倒塌、坍塌事故。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火灾、中毒和窒息、灼烫等事故。

工商贸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拥挤踩踏等事故和事件。

火灾

一般工业建筑、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及公用建筑火灾事故等。


4风险评估

4.1风险评估内容

对辨识出的石坪桥街道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各类风险引发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人、经济、社会、保障、环境等可能受到的损害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综合等级评定。

4.2 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判断

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判断标准见表4.2-1。

表4.2-1 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判断标准表

级别

说明

描述

V

极有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极高

很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可能发生

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

较不可能发生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I

基本不可能发生

类似区域/行业也极少发生

根据石坪桥街道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风险引发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历史事故经验,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析结果见表4.2-2。

表4.2-2 突发事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析结果表

风险类别

可能性描述

判断结果

说明

自然灾害

水旱

灾害

水灾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较不可能发生

旱灾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较不可能发生

城市内涝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较不可能发生

气象灾害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较不可能发生

地震灾害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较不可能发生

地质灾害

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较不可能发生

事故灾难

建设工程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很可能发生

危房

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

可能发生

危险化学品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很可能发生

工商贸企业

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

可能发生

火灾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很可能发生

4.3 突发事件的危害后果判断

突发事件的危害后果判断标准见表4.3-1。

表4.3-1 突发事件的危害后果判断标准表

级别

说明

描述

5

影响特别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巨大财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4

影响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2

影响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现场处理(第一时间救助)可以立刻缓解事故,中度财产损失,有较小的社会舆论,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

1

影响很小

无伤亡、财产损失轻微,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根据石坪桥街道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各类风险引发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历史事故经验,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危害后果见表4.3-2。

表4.3-2 突发事件(事故)的危害后果及影响范围结果表

风险类别

后果严重性描述

判断结果

说明

自然灾害

水旱

灾害

水灾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旱灾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城市内涝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气象灾害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现场处理(第一时间救助)可以立刻缓解事故,中度财产损失,有较小的社会舆论,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

2

影响一般

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

4

影响重大

地质灾害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事故灾难

建设工程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危房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危险化学品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工商贸企业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火灾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4.4 风险等级评估结果

4.4.1 风险等级确定方法

通过技术分析、实地勘察、集体会商等方式,多方论证确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损害后果,采用矩阵分析法,根据分析的损害后果级别和发生可能性级别,在风险矩阵图上绘制相应的坐标,按照坐标所在区域,确定风险的最终等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4个等级)。

风险等级

后果严重性

影响特别重大

影响重大

影响较大

影响一般

影响很小

极有可能发生

25

20

15

10

5

很可能发生

20

16

12

8

4

可能发生

15

12

9

6

3

较不可能发生

10

8

6

4

2

基本不可能发生

5

4

3

2

1

图例:重大风险(1级) 较大风险(2级)一般风险(3级) 低风险(4级)

注:分级结果为无颜色区域的风险点不列入清单管理


表4.4-1风险等级判定标准表

风险度

风险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20~25

重大风险

1级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12~16

较大风险

2级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8~10

一般风险

3级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4~6

低风险

4级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1~3

轻微或可忽略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不列入风险清单管理

4.4.2 评估结果

采用矩阵分析法对石坪桥街道区域内突发事件(事故)风险评估结果详见表4.4-2:风险评估结果表。

表4.4-2 区农业农村委突发事件(事故)风险评估结果表

风险类别

可能性描述

后果严重性

风险等级

级别

说明

级别

说明

等级

级别

自然灾害

水旱

灾害

水灾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旱灾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3级

城市内涝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气象灾害

较不可能发生

2

影响一般

低风险

4级

地震灾害

较不可能发生

4

影响重大

一般风险

3级

地质灾害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事故灾难

建设工程

很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较大风险

2级

危房

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一般风险

3级

危险化学品

很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较大风险

2级

工商贸

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一般风险

3级

火灾

很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较大风险

2级












5风险控制

5.1风险控制内容

根据辨识出的风险及其可控程度、评估出的等级,分析石坪桥街道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规避风险、治理隐患或减小风险带来的损害,以最小成本达到最优效果。

5.2工作职责

5.2.1 石坪桥街道

(1)负责建立石坪桥街道风险管理机制,统筹组织石坪桥街道区域内风险管理工作。

(2)建立石坪桥街道区域风险管理数据库。

(3)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行业风险识别、评估。

(4)对无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多个主管部门的各类风险统筹(或指定牵头部门)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汇总报送。

(5)指导、督促、检查所辖各社区、行政村的风险管理工作。

5.2.2 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1)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具体实施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开展风险识别、登记、建档和风险评估,并向石坪桥街道及相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2)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抓好落实。

5.3风险控制措施

5.3.1 风险控制措施总体要求

在风险管理工作中,坚持“边评估、边控制”的方式,坚持“分级管控”的原则,根据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控制工作。

(1)对在一定时间内能够消除或基本消除的风险,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对可以降低等级的风险,要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等级降低。

(3)对较难控制、可能失控,难以采取有效手段消除、规避和降低的风险,或难以预见、无法提前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的风险,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风险防范。

(4)对等级达到“较大”及以上的风险,或近期可能引发突发事件且有一定紧迫性的风险,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予以控制。

(5)对具备较强专业性、技术性的领域,可以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提出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和方案。

(6)采取的控制措施要填入风险防控措施表,并将有关信息录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防控措施表填写示例详见表5.3-1:风险防控措施表填写示例。

表5.3-1 风险防控措施表填写示例

填表单位:                                 时间:

序号

风险名称

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应急准备

1

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责任人:

5.3.2 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

(1)技术措施

通过开展各类设施建设和改造,或采取技术手段、工程措施,以消除、降低、规避、隔离、减小风险。

(2)管理措施

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或调动各类力量治理防范风险,或放弃某些可能招致风险的活动和行为,以消除、降低、规避、减小风险。

(3)应急准备

针对确实难以消除、控制或难以预测、预防的风险,提前做好监测、预警、预案、演练、队伍、资金、物资、技术、宣传、保障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5.3.3 风险控制

石坪桥街道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根据石坪桥街道及其下属单位的职能职责,结合本次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对危房、火灾等两个较大风险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控制,落实控制措施及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3.4 风险监测更新

(1)风险监测

石坪桥街道及其单位应建立本区域、本单位风险监测制度,对风险变化情况和本区域、本单位风险管理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2)风险更新

石坪桥街道及其单位每年应组织本区域、本单位对各类风险进行重新识别、登记和评估,及时掌握风险的增加、减少和等级变化等情况,填写风险变化情况表(详见表5.3-2:风险变化情况表填写示例),并录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根据风险变化情况,重新制定或调整风险控制措施,并对风险信息系统内的信息进行更新;风险更新工作应当在每年12月底以前完成。

表5.3-2 风险变化情况表填写示例

填表单位:                                 时间:

序号

风险名称

变化

情况

风险等级变化

损害后果变化

发生可能性变化

变化原因

原结果

更新结果

原结果

更新结果

原结果

更新结果

1

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责任人:


6成果运用

6.1信息报送

在风险识别与登记、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中录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各类信息,全部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逐级报送,并由系统按区域和行业两条线自动汇总至石坪桥街道、相关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6.2信息公开

石坪桥街道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加强信息共享的同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危险区域、危险事项等信息,引导社会公众防范和规避风险,并依法责令风险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敏感信息、涉密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

6.3辅助政府科学决策

实施重大项目或重大决策前,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开展行业和区域风险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可能和损害后果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

6.4加强监测预防预警

通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更新和控制,消除或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遇到难以避免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规避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6.5强化应急保障准备

通过掌握风险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包括决策、指挥、调度、处置、救援、物资、队伍、信息在内的各项应急保障和准备,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6.6优化应急预案演练

针对存在的各类风险,优化已有应急预案,科学编制新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预防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演练和盲演、无脚本演练等。

6.7差别配备应急资源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风险,有重点、有差别地配备、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资源分配机制,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6.8提升防灾减灾意识

根据存在的各类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对处于风险影响范围的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7附则

7.1相关概念解释

7.1.1 风险及其相关概念

(1)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一种科学术语,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目前,学理上对风险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参照风险管理术语国家标准,借鉴国际国内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中所指的“风险”,是指引发某种特定突发事件并造成影响和危害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导致某种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二是导致该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两者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危险程度。

(2)风险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分类标准,风险可分为自然灾害风险、事故灾难风险、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和社会安全事件风险。根据风险变化情况,风险可分为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存量风险是某一时间内已经存在的风险,增量风险则是在一段时期内增加的风险。

(3)风险与隐患

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风险往往是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往往是已经存在但尚未导致损害后果的危险。隐患是一种风险,但风险不等同于隐患,风险的范畴比隐患更广,当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演变为隐患,甚至直接引发突发事件。

7.1.2 风险管理及其相关概念

(1)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突发事件风险采取识别与登记、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与应急准备等措施,消除或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或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长期管理活动。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针对辨识出的突发事件风险特点,查找产生风险的原因,并对风险引发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描述和量化的过程,即对特定期间内人、经济、社会、保障、环境等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及程度进行系统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等级评定,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措施。风险评估结果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一是风险引发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损害程度;二是风险作用对象承受损害的能力;三是风险作用对象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1.3 专家和专业机构

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专家,是指在某领域学术、技艺等方面有专门技能或专业知识的人员,或精通某学科、技艺的专业人士。本行业、本辖区、本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也可界定为专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专业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利用专业技术知识,提供专业、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机构或组织。此外,具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也属于专业机构的范畴。

7.1.4 基层组织

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企事业单位,是指各类事业单位和法人、非法人企业,包括各类公有企业和非公有企业。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基层组织,包括城市社区、各类基层社会团体等。


7.2附录

7.2.1 石坪桥街道风险辨识结果表

风险类别

可能引发的事故和事件

自然灾害

水旱灾害

水灾

洪水、内涝。

旱灾

城市缺水。

城市内涝

暴雨、市政下排管网排水不畅。

气象灾害

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大雾等威胁群众住房、工商业用房和人身安全、车辆等财产的安全。

地震灾害

个别砖混房屋轻微破坏。

地质灾害

地面崩塌、地面沉降和地裂缝。

事故灾难

建设工程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等事故。

危房

房屋结构严重损坏,发生倒塌、坍塌事故。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火灾、中毒和窒息、灼烫等事故。

工商贸企业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拥挤踩踏等事故和事件。

火灾

一般工业建筑、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及公用建筑火灾事故等。


7.2.2石坪桥街道风险调查评估结果汇总表

风险类别

可能性描述

后果严重性

风险等级

级别

说明

级别

说明

等级

级别

自然灾害

水旱

灾害

水灾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旱灾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城市内涝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气象灾害

较不可能发生

2

影响一般

低风险

4级

地震灾害

较不可能发生

4

影响重大

一般风险

3级

地质灾害

较不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低风险

4级

事故灾难

建设工程

很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较大风险

2级

危房

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一般风险

3级

危险化学品

很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较大风险

2级

工商贸

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一般风险

3级

火灾

很可能发生

3

影响较大

较大风险

2级












7.2.3 石坪桥街道危房基本情况调查信息采集表

房屋属性

序号

社区

房屋地址

(门牌号)

危房鉴定报告号

建筑面积(㎡)

社会房屋

1

建筑村社区

九龙坡区九龙大厦兴隆湾还建房后的燕兴地块

002鉴P4101002200259AJ

583.21

2

新视界社区

石坪桥街道新视界社区建筑1村农民院子21号房屋

011补P4101002200185

582.3

3

新视界社区

石坪桥街道新视界社区建筑一村农民院子29号房屋

011补P4101002200184

470

4

新视界社区

石坪桥街道新视界社区建筑一村农民院子33号(29号)房屋

011补P4101002200186

258

5

石坪村社区

五一新村32栋旁八建活动室

011补P4101002200188

98.5

6

石坪村社区

石坪村7、8、9号房屋

011补P4101002200189

316.5

7

石坪村社区

石坪村13号房屋

011补P4101002200194

183.3

8

石坪村社区

石坪村5号房屋

011补P4101002200195

137

(此文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风险辨识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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