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规范我区自然资源领域下放审批事权办理,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区政府于2021年10月28 日印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的通知》(九龙坡府发﹝2021﹞2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实施细则》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其内容作出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21号)精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区情实际,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的要求,多次梳理下放审批事权的流程、材料及时限,牵头起草了《实施细则(送审稿)》。
7月12日,区土地储备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第31次会议审议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梳理下放审批事权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对《实施细则(送审稿)》进行了优化完善。
为确保《实施细则(送审稿)》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土储中心、九龙园区、西彭园区意见。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经2021年10月12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8日正式印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的通知》(九龙坡府发﹝2021﹞20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工业及划拨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批、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审批、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修订、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共6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明确该项审批事权申请材料为6项;审查流程为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明确该项审批事权申请材料为5项;审查流程为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交易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发件及归档。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土地价格评估和公告时间)。
(三)工业及划拨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批。明确该项审批事权申请材料为3项;审查流程为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土地价格评估和公告时间)。
(四)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审批。明确该项审批事权申请材料为2项;申请、审查及公示、批准及入库;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征求意见或调整论证的时间)。
(五)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修订。明确该项审批事权申请材料为4项;审查流程为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间)。
(六)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明确该项审批事权申请材料为1项;审查流程为申请及受理、审查及备案、发件及归档;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修改、专家复核、资料补正时间)。
三、审批权限下放前、后对比
《实施细则》在材料、程序及时限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与审批权限下放前相比,《实施细则》有关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平均缩减50%以上。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申请材料减少农用地征、转用批文等5项;办理程序减少市政府审批等6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10个工作日。
(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申请材料减少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6项;办理程序减少市政府审批等8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
(三)工业及划拨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批。申请材料减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依据等8项;办理程序减少市政府审批等6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
(四)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审批。申请材料减少相关权属单位意见1项;办理程序减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等3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40个工作日。
(五)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修订。申请材料减少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等6项;办理程序减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等6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45个工作日。
(六)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办理程序减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1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10个工作日。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