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2-11-06

一、出台背景

2021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代表,既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抢抓政策试点的重大机遇,也是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任务。近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全市“放管服”改革事项尽快落地见效。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九龙坡区出台《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10个方面,构建起“1个总体方案+81项改革事项”实施方案体系。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10方面推出一批精准务实、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

一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着力做好“两个破除”。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按照市级要求,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依法保障外地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着力畅通“准入、退出、循环”。准入方面,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严格贯彻并持续监测和归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情况;退出方面,按照市级部署,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强制退出制度;循环方面,协助建立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严格按照市级部署,着力深化“三项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四是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着力完善“三个机制”。按照市级部署,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配合市级部门,完善知识产权定价和交易机制,鼓励和推动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创新;优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

五是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着力做好“两个深化”。配合市级部门,深化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服务功能向国际贸易全链条延伸;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利措施,强化企业宣传,持续优化口岸通关模式。

六是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配合市级部门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深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市级要求,加大国际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荐申报英才计划,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健全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举措。

七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着力推动“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市级要求,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快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按照市级要求,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

八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着力以“制度+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制度方面,按照市级要求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技术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

九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完善“四个制度”。根据市级要求,建立行政合同、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市级要求,严格实施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市级工作部署,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快速联动处置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十是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着力优化“七个一”服务。依托“渝快办”平台全面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行“一号应答”;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市级要求,推进水电气讯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深化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改革;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