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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1-05

一、修订背景

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要求,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五年评估1次,《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为2016年区人民政府行文印发。及时结合《重庆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2023年版)》等相关预案,在既往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护士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2023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的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参照本预案的规定进行。

四、主要内容

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和演练,制定与解释,附录九个章节。对组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前期的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收集和报告、指挥与协调,事发时的现场处置、伤员转运、信息发布,后期处置的耗费药械补偿、伤残鉴定,保障措施的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监督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及规范。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镇街、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中的职能职责,规范了医疗救援工作流程,完善了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下应采取的措施。

五、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分为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内容参照《重庆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2023年版)》。

六、新旧预案对比

一是强化救援力量。医疗救援力量新增5家院前急救单位(包括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了农村地区医疗救援能力,缩短了急救半径。二是提升保障能力。增加大力开展公众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内容,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应急救护能力;增加考核监督,按照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将院前急救多项快速反应指标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增加建立3个区级卫生应急物资库,储备突发公共事件所需医疗救援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消毒与个人防护的用品和设施。

七、核心政策问答

(一)想学习一些家庭自救互救知识,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我区可面向社会群众开展公众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包括正确拨打“120”急救电话、心肺复苏术、气道异物梗阻解除术、止血包扎等14项应急技能,群众可拨打(023-68406302)报名参加。

(二)当拨打“120”电话后,救护车好久出发,好久到达?

按照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医院考核指标要求,120救护车3分钟出车率需达到95%以上,城市地区平均反应时间16分钟以内,农村地区平均反应时间30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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