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2023年5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九龙坡府办发〔2023〕37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重要部署,“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指出,“要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以科技创新促进改革转型,带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跃升,持续构建优良创新生态,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等工作部署,紧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机遇,九龙坡区围绕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的科技创新新高地目标,调研评估了《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实施三年以来的效果,聚集重点破解当前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广泛借鉴经验,紧密联系实际,多方征求意见,修订出台了《扶持办法》。
二、目标任务
《扶持办法》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等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营造更加宽松的创新生态环境。
三、适用范围
《扶持办法》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导向和九龙坡区产业规划,信用情况良好,成果在九龙坡区且在九龙坡注册纳税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
四、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从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营造创新生态5个方面制定支持措施。
第一章 培育创新主体(第一至三条)。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新增“给予新认定的市级科企1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和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规上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规下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二章 建设创新平台(第四至六条)。重点是对新获批的对区域创新影响较大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给予连续5年、每年100万元补助。对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其他国家级创新平台、市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及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其他市级平台给予一定一次性补助。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最高100万元首次认定补助,并根据绩效评估给予最高20万元运行绩效补助。对新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科普基地、海智工作站给予一定建设经费资助。
第三章 提升创新能力(第七至九条)。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科研项目,资金总额最高1000万元”。新增“对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最高50%经费配套”,调整研发投入补助方式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分等次补贴。
第四章 促进成果转化(第十至十二条)。主要通过鼓励参评各类奖项提高创新成果质量,支持技术购买方需求方开展技术交易提升转化活跃度,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重点是对获得国家和市级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参照国家和市级补助额度的100%配套;新增“对实际技术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技术买卖双方一定额度补助”“对新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补助”,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第五章 营造创新生态(第十三至十五条)。支持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协同创新组织发展,对科技展会、项目路演、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给予支持;新增“设立区级科技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对成渝两地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和对口帮扶区县科技创新合作计划的重大事项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培育创新主体方面的支持措施能否覆盖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
答1:按照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构建“科企—重点科企—高企—上市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并鼓励企业创先争优和发展壮大,全方位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首次认定和新迁入以及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均有补助。
问2:针对创新平台的补助主要是按照什么原则?
答2:按照创新平台“含金量”和对区域产业发展贡献度分层级补助。创新平台补助的覆盖面扩大,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最高绩效补助20万元”等。
问3:如何支持开展科研攻关,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答3:从科技部门主导的实施科研项目和企业主导的自主创新“双向”用力。本办法明确提出科研项目要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科研项目,资金支持总额最高1000万元。
问4: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最高可获得多少补助?
答4:举例:一家技术转移机构被新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可获得10万元补助,这家机构后续被新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照“同一机构、同一平台晋升高等次认定的,实行递进补差”要求,可再次获得40万元补助。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助。
问5:对科技人才的支持如何体现?
答5:举例:如果新获得国家级、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是按照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50%给予配套支持。同时,九龙坡区也在大力实施“九龙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的人才申报认定为“九龙英才”,根据相关政策,是可以享受人才项目、安家、购房等各类服务保障70项。
六、专家视角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家表示:《扶持办法》中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营造等方面的举措突出了“务实、精准、管用、聚焦”的特点,将有助于九龙坡吸引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创新主体蓬勃发展、全面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为九龙坡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的科技创新新高地提供强大支持。
七、附则说明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补助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二)《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办发〔2019〕125号)同时废止。
(三)适用范围、申报程序、评估办法等具体实施细则由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