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九龙坡府发〔2020〕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评选办法》已于2020年6月8日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
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评选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评选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九龙坡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高技术服务、现代物流服务、会展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养老托育服务、高端商业、批零住餐服务、社区及家政服务企业。申报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应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发展有关规定,且财务制度健全,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投诉事件和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名额分配。每年度评选名额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每个行业各评选10个,文化旅游体育服务行业原则上不超过8个,现代物流服务行业原则上不超过6个,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科技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服务等6个高技术服务业每个行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健康服务、养老托育服务、批零住餐服务等3个行业,每个行业原则上不超过4个;会展服务、教育培训服务、高端商业、社区及家政服务等4个行业,每个行业原则上不超过3名。
二、评选指标及计分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年度行业发展特点设立评选指标,确定指标权重,建立评价体系,对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企业计分,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按照以下计分公式计分:该项指标实际完成额÷参评企业该项指标第一名完成额×指标权重,各项指标计分的合计得分为参评企业排位依据。
(一)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由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二)房地产服务。包括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等,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三)高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科技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服务、专业中介服务。
1.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由区经济信息委、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制定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汇总推荐企业。
2.科技研发与设计。包括科技服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动漫设计等,由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制定指标,由区科技局汇总推荐企业。
3.电子商务。包括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交易活动的相关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等,由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4.服务外包。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等,由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5.检验检测服务。包括机动车检测、环境监测、建筑工程、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6.专业服务。包括人力资源、会计、法律、审计、公证、咨询、信用、知识产权、智库服务等,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指标,由区发展改革委汇总推荐企业。
(四)现代物流服务。包括物流运输、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等,由区交通局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五)会展服务。包括会议、展览、节事服务等,由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六)教育培训服务。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教育、驾驶培训等,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负责制定指标,由区教委汇总推荐企业。
(七)健康服务。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咨询、康体美容、康复保健等,由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由区卫生健康委汇总推荐企业。
(八)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旅游平台管理、文化创意、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图书音像出版、旅游服务、体育服务等,由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体育局负责制定指标,由区文化旅游委汇总推荐企业。
(九)养老托育服务。包括养老服务、幼儿园运营、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由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制定指标,由区民政局汇总推荐企业。
(十)高端商业。包括高端商业运营、品牌旗舰店运营、精品夜市街区服务等,由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十一)批零住餐服务。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等,由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十二)社区及家政服务。包括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商业、家政服务等,由区商务委负责制定指标并推荐企业。
三、评选程序
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计算综合得分后,参照名额分配原则,提出各行业名额上限的推荐企业名单,报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建议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四、奖励形式
以区政府名义通报表彰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并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金5万元,奖金由区财政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企业参评举报制度,对申报资料不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荣誉的企业,一经查实,追缴奖励资金,并予以全区通报。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评选办法》(九龙坡府发〔2018〕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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