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6月18日,《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准确理解《评选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评选办法》出台背景
因重庆高新区体制机制调整,原《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评选办法》(九龙坡府发〔2018〕2号)现已无法施行。为持续推动全区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0〕10号)精神,形成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办法》主要内容
(一)评选范围
一是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九龙坡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高技术服务、现代物流服务、会展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养老托育服务、高端商业、批零住餐服务、社区及家政服务企业,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应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发展有关规定,且财务制度健全,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投诉事件和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是名额分配。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每个行业各评选10个,文化旅游体育服务行业原则上不超过8个,现代物流服务行业原则上不超过6个,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科技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服务等6个高技术服务业每个行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健康服务、养老托育服务、批零住餐服务等3个行业,每个行业原则上不超过4个;会展服务、教育培训服务、高端商业、社区及家政服务等4个行业,每个行业原则上不超过3名。
(二)评选指标及计分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年度行业发展特点设立考核指标,确定指标权重,建立指标体系,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按照以下指标计分公式计分:该项指标实际完成额÷参评企业该项指标第一名完成额×指标权重,各项指标计分的合计得分为参评企业排位依据。
(三)评选程序
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计算综合得分后,参照名额分配原则,提出各行业名额上限的推荐企业名单,报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建议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四)奖励形式
以区政府名义通报表彰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并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金5万元,奖金由区财政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是建立企业参评举报制度,对申报资料不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荣誉的企业,一经查实,追缴奖励资金,并予以全区通报。二是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评选办法》(九龙坡府发〔2018〕2号)同时废止。
三、新旧政策差异
与原《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评选办法》(九龙坡府发〔2018〕2号)相比,本《评选办法》评选对象仅包含在九龙坡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参评企业所属行业分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0〕10号)文件内容做出相应更新;评选名额分配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做出调整,新增评选重庆市九龙坡区金融业十强企业和房地产业十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