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6992706444/2021-00090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就组发〔2020〕1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3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4
重庆市九龙坡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九龙坡区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020年九龙坡区就业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4月29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日
2020年九龙坡区就业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就业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为主线,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增强服务效能,推进就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就业局势稳定。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一)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深化提升“九龙一坡”抓落实促发展机制,大力实施“五五部署”,完善就业优先的宏观调控机制,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关键性指标,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储备,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就业稳定。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引进产业项目,以产业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就业岗位。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创新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改善就业结构。
(二)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落实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33条”、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会25项任务及九龙坡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共渡难关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用地、用电、用气、物流、融资等成本。为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为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落实疫期稳岗返还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返还3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发挥就业补贴稳定岗位作用,为招用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并正常参保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为招用低保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等并正常参保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6000元/人一次性岗位补贴。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和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
(三)提升就业治理能力。实施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区级经办业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凭证、畅通办理,加快稳就业政策落地落实,提升营商环境。探索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联动机制、就业目标导向优先机制和宏观政策联动机制,开展稳就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项治理的就业影响评估,突出就业促进导向,做好跟踪应对,排除各领域影响稳就业的障碍。开展“就在山城·渝创渝新”等就业创业品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覆盖面。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和青年就业起航计划。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发挥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牵引作用,引导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施展才华,扩大征集入伍和就业见习规模,全年新增就业见习基地42家,开展见习人数780人。精心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指导体验活动,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招聘。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交换和服务衔接,强化实名制登记和就业创业定制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做好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加大“阳光就业”、“千校万岗”等帮扶活动力度。结合区产业发展方向,健全职校、技工院校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模式,完善质量评价体系,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合区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深化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落实农民工就业政策,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农民就业能力,实施技能培训、学历提升、致富带头人、“领头雁”等培育行动。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加快探索家庭服务员工制企业试点,放宽培训对象范围,提高培训补助标准,积极参加市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和十佳企业宣传推介。完善转移就业服务,依托市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农民工统计工作,解决转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和农村服务业,落实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等政策,鼓励镇街开展创业就业示范山村(街区)建设,建设好农民工博物馆。
(六)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支持退役军人就业,促进供需对接,强化创业指导,开展适应性培训、学历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退役军人定向招录、直招、专招等工作。开展多样技能比拼和示范带动,帮扶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通过培训提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返乡创业带动等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落实技工院校免费就读政策,持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扶贫工作。开展好对口帮扶城口县劳务合作工作,帮助转移新生代劳动力100人以上,协助开展就业培训300人次以上。
三、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
(七)优化创业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减环节、减内容、减成本、增效益、增便利”,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发挥区内金融机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加大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扶持力度,继续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商贷限制、提升贷款额度、提高贴息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20万元、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00万元以上。创新监管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八)深化创业服务。落实“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依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导师库建设,提供专业化、高质量创业指导服务。支持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创业载体建设,推进制造业“双创”、两化融合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强绩效管理,依托市创业担保贷款线上服务平台,推动创业资源“一网链接”、创业服务“一网通办”。弘扬创业文化,开展好“渝创渝新”宣传工作,组织参加重庆市第四届“渝创渝新”创业大赛专项赛,挖掘创业典型,推荐优质项目参加“中国创翼”、“创客中国”、“创青春”等创业活动。
(九)支持灵活就业。落实《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6号),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按照市统一部署,将新就业形态纳入就业统计,将“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企业及从业人员纳入促进就业政策扶持范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能力提升。保护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者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模式和渠道,探索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降低职业资格、准入准营、线上线下、户籍限制等门槛,引导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四、提升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水平
(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建设,依托市“智能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经办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力争实现就业创业对外业务100%一窗办结、网上经办、实时评分。强化镇街、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持续开展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推荐认定,让群众更加便捷的获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机制,针对性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开工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实施“就在山城”公共就业服务改革,推广“家门口”就业创业模式,让群众就业创业更加便捷。强化就业政策宣传引导,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媒体、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等新旧媒体宣传就业促进政策。打造覆盖全区所有企业、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精准推送就业政策、公告信息,及企业用工和求职者需求信息。
(十一)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职业技能三年提升行动,围绕九龙坡区产业发展特点,结合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需求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020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4100人次以上,其中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依照培训种类、工种、等级发放相应的培训补贴。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发放1000—2500元的职业技能补贴。强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按照民办职业机构管理办法开展资格认定和培训监管等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推进企校双制、工学一体,进一步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承担培训任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十二)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和职业中介服务,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打破城乡、行业、性别、院校等歧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引进和培育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参加西部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和统筹调度水平,建立规上企业要素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余缺调剂用工。
五、做好风险防控
(十三)加强形势监测和研判。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完善企业用工、就业统计等重点监测制度,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监测、48户定点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和41户定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利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定期研判就业形势。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经贸摩擦对就业的影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和走访调研,及时捕捉苗头隐患,持续充实应对规模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为落实完善就业政策、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兜牢就业困难群体底线。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全渝通办,按照市统一部署引导失业人员线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依托镇街、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格化服务模式,定期开展“4050”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等群体走访调查,动态掌握就失业情况,针对性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荐、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权益维护等综合服务。发挥就业促进政策作用,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为实现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发低保就业补贴,确保有劳动能力成员的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做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定期协商制度。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部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序评定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并实施联合激励。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对预案。落实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政策措施,纠正就业歧视。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理论研究、专项督查等,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促进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好就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就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十七)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就业工作开展和就业政策落实,加强就业资金保障和预算执行。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及时向市申请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疫期稳岗返还等工作。相关单位要结合重点任务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资金绩效评估,采用工作抽查、延伸审计等方式,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式,确保就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十八)狠抓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作风,积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即时办结。加强基层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强化常态化监督,把各级各类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单位打造成人民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街镇名称 |
城镇新就业人数(人)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万元) |
职业培训任务(人)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
1 |
杨家坪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2 |
谢家湾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3 |
石坪桥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4 |
黄桷坪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5 |
石桥铺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6 |
二郎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7 |
渝州路街道 |
3500 |
165 |
900 |
≥95% |
8 |
中梁山街道 |
3000 |
155 |
900 |
≥95% |
9 |
九龙镇 |
3500 |
165 |
900 |
≥95% |
10 |
华岩镇 |
3000 |
155 |
1100 |
≥95% |
11 |
西彭镇 |
4000 |
165 |
1900 |
≥95% |
12 |
铜罐驿镇 |
1000 |
70 |
400 |
≥95% |
13 |
陶家镇 |
2000 |
135 |
500 |
≥95% |
14 |
区就业局 |
3000(创业培训) |
|||
合计 |
41000 |
2000 |
15000 |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