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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办银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金〔2020〕2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不受商业贷款余额限制,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20万元∕人,上限300万元,给予LPR100%的贴息。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无明确规定的,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金〔2020〕2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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