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7日区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九龙坡人社发〔2020〕211号)。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金〔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九龙坡区实际,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不受商业贷款余额限制,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20万元∕人,上限300万元,给予LPR100%的贴息。
(二)内容解释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①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为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②申请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③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辖区;④除高校毕业生外,借款人应具有重庆市户籍;⑤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全额贴息:是指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后,财政将利息部分全额补贴到个人,相当于借款人不承担利息。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是指小微企业招用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9类符合条件的人员。
4.LPR100%贴息。是指以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财政给予LPR部分全额贴息,但企业需要自行承担LPR上浮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