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065M/2024-00045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府办发〔2024〕9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防融合发展,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以及九龙坡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实现“两新三强”定位、“五个大幅提升”目标,突出抓好“三件大事”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八大行动”,逐步健全统一领导、权责匹配、运行高效的指挥体系,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医防融合、平急结合、条块协同、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协作、镇街尽责的工作架构,全面构建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镇街为基本单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以村居网格为前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及涵盖区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重大疫情分层分级分类医疗救治体系和涉及市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救治体系。
力争到2025年底,勇挑重担、走在前列,建设成为西部一流的区域公共卫生防控救治高地;完成三级甲等疾控中心创建,争创市级区域疾控中心;提升精神卫生专项服务能力,巩固三级精神卫生机构创建成果;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三级达标,争创三甲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综合评价进入全市前5名,实现综合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西部领先水平。
(二)具体目标
序号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2023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1 |
体系 建设 |
三甲疾控中心及区域疾控中心(个) |
/ |
建成 |
2 |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处)标准化率(%) |
/ |
100 |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部)标准化率(%) |
/ |
100 | |
4 |
区级重大疾病防治中心(个) |
2 |
3-5 | |
5 |
人才队伍建设 |
每万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
/ |
8.6 |
6 |
每万常住人口疾控机构人员数(人) |
/ |
1.8 | |
7 |
区级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名) |
0 |
3-5 | |
8 |
区级公共卫生首席监督执法专家(名) |
2 |
3-5 | |
9 |
服务 能力 |
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项目项) |
/ |
≥1200 |
10 |
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名) |
2 |
5 | |
11 |
市级重点专(学)科(个) |
2 |
3-5 | |
12 |
区级重点专(学)科(个) |
0 |
10-15 | |
13 |
城区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分钟) |
16 |
13以内 | |
14 |
健康状况和健康素养 |
65岁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 |
/ |
70 |
15 |
全人群艾滋病检测覆盖率(%) |
42.01 |
45 | |
16 |
结核病发病率(人/10万人) |
35.94 |
维持在45以下 | |
17 |
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 |
8.62 |
维持在11以下 | |
18 |
孕产妇死亡率(人/10万人) |
0 |
下降到8以下 | |
19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25 |
控制在4.3以下 | |
20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2.71 |
34 | |
21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0 |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行动
1.完成疾控机构改革。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以下简称区疾控局)的组建运行,以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整合。加强工作力量,在区卫生健康委增设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督等职责的专门内设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区疾控局统筹管理区内有关公共卫生工作。按照“权责统一、事权匹配”原则,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运行机制,理顺区疾控局对区级专公卫机构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管理运行机制,提升统筹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3.完善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九龙坡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协作机制,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常态化管理和运行。定期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艾滋病、结核病、重点慢性病、新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二)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4.加快三级甲等疾控机构创建。加快推进疾控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区疾控中心创建三甲疾控机构,确保2024年创建成功。争取创建区域疾控中心,承接区域内疾控技术指导等职能。(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5.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结合区内各医疗机构实际和市级下发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设置标准,制定九龙坡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中公共卫生人员的职能职责、人员配比和专业构成。到2025年,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标准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6.加强公共卫生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卫生实验室提质工程,通过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切实提升疾控机构“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全面构建以疾控机构为核心,以医疗机构为基础,以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为补充的公共卫生实验室体系。强化对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快速检测和准确鉴别能力。到2025年,区疾控中心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检测项目不少于1200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7.构建多点触发的重点疾病监测预警网络。以“社会·渝悦·疫智防控”为依托,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全面实现多跨事件“三级贯通”。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实现医疗机构HIS系统与疾控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互联互通,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工作全覆盖。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根据九龙坡区疾病动态和国际国内重点关注疾病的发生进展,制定并及时调整重点疾病监测目录;基于重庆市重点疾病监测布局要求,结合我区医疗资源分布和监测需求动态调整完善哨点布局。到2025年,全面构建以哨点医院主动监测为核心,以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症状监测、病例报告监测和实验室病原体监测为补充,形成多方位协同监测,兼顾常态与应急、城市与农村、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镇街、村居的多渠道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8.健全健康危险因素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根据重庆市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全覆盖行动计划及九龙坡区实际情况,开展九龙坡区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学生常见病及教室采光照明等学校卫生监测,并深度挖掘利用监测数据,提升风险隐患发现及控制能力。到2025年,实现空气、水、食品、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等方面监测内容全覆盖。强化对各类监测数据的综合运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风险研判评估精准度。聚焦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健康问题,探索实施分类健康传播和行为干预,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营造无烟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将健康内容融入部门有关政策。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4%,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至20%。(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三)实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9.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体系,依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平急转换、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常态化和应急状态下具体运行模式,完善不同等级应急响应动态调整标准和程序。依托区疾控中心建立健全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10.提升重大疫情处置能力。坚持平战结合,用好平急两用设施,完善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完善应急医院平战结合管理模式。到2025年,依托区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力争建成1支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推进区级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进以区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区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的建设。实施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区属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规范设置和运行发热门诊(诊室)和肠道门诊(诊室);进一步加强九龙坡区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的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1.健全重大疫情应急救治机制。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发挥区人民医院救治体系龙头作用和区内各公立综合医院的区域辐射作用,制定有序转换、规范扩容、安全恢复的重大疫情腾空流程指南。出台重大疫情中脆弱人群应急救治管理办法,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对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分色健康管理服务。依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无缝衔接。到2025年,全区“120”3分钟内出车率达到98%,城区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在13分钟以内,农村地区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在25分钟以内。提升区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立“1+3+X”的分级储备制度,完善各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等管理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四)实施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行动
12.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将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督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财政投入、绩效总量等挂钩。(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3.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流动。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各级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医师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临床医师配备标准,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执业注册,允许临床医生通过考核加注公共卫生执业范围。按照市级有关疾控监督员制度要求,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协助、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同时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相关科室也可定期派驻人员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学习、交流、研讨。探索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类型确定派驻人数、时长、职责等。(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4.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在区内部分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其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传染病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诊疗、暴露后预防用药等一定范围的处方权。按照市级工作安排,探索允许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经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增加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到2025年,力争全区获得处方权的公共卫生医师达到3—5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5.推进实施医疗健康双处方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融合,加快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对患者采取健康促进和健康保护措施。到2025年,60%以上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在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就诊患者中实施双处方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五)实施公共卫生人才科技支撑行动
16.扩充公共卫生人才总量。扩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鼓励支持公共卫生人员提升学历。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提高招聘项目中公共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占比,推进公共卫生人才转岗培训和专业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8.6人,其中,每万常住人口疾控机构人员数达到1.8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7.培育引进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公共卫生人才招聘学历层次。积极推进“双聘”试点引进高水平人才。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工作规范和责任体系。到2025年,遴选区级首席公共卫生专家3—5名、区级公共卫生首席监督执法专家3—5名,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5名,培养执法办案能手3—5名,选派2名优秀公共卫生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5名公共卫生人才参加成渝两地互派学习活动,遴选培养公共卫生及有关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10—20名,轮训监督执法人员10—20名。区疾控中心围绕人才培育12345行动计划,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优培三类人才、注重四个兜底、争取五个延伸”,深化疾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8.积极落实绩效政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超额绩效,并建立同步调整机制。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职能职责开展的有偿性技术服务等业务活动取得的事业收入,剔除非人力成本后的部分主要用于事业发展,也可作为超额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从横向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在核定的追加单列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区疾控中心可参照执行科研院所科研激励有关绩效工资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的平均收入。区级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措施,积极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绩效政策。(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19.加强公共卫生科研和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国家、市级战略部署,积极申报一批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聚焦全区人群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有计划、分阶段实施一批公共卫生科研专项,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公共卫生科研成果。持续开展公共卫生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创建。强化科卫协同、教卫协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作用,开展病原微生物监测、重大传染病发病机制研究等科研活动。积极建设疫苗临床试验基地,支持疫苗研发活动。到2025年,创建市级公共卫生重点专(学)科3—5个,区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10—15个;争取公共卫生领域立项市区级科研项目10个。(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六)实施“数字公卫一体化”建设行动
20.建设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监测预警处置应用。加快“社会·渝悦·疫智防控”和“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应用,建设互联互通、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推进“一老一小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场景在教育和民政系统运行,推进“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场景在重点部门和各镇街运行,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学生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交换,实现三级治理中心多跨事件贯通运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实现病例报告、症状监测、实验室检测等数据实时共享和自动抓取,实现传染病疫情自动采集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残联、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城运中心、各镇街)
21.建设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台。区疾控中心探索建设医防协同、上下联动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台,自动抓取、分析研判有关诊疗数据和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实现对重点传染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地方病患者、职业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诊疗信息、随访信息的实时共享查阅。完善互联网健康管理和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开发在线便民服务应用,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线上服务、智能化健康提醒、一键急救等功能。加强数据管理维护,确保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2.协同建设统一调度、智能辅助的应急指挥平台。依托市级卫生应急资源“一张网”,实时动态掌握和调配队伍、装备、物资等各级各类卫生应急资源,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动报告、监测预警、资源可视化实时动态展示、辅助智能决策和在线实时指挥调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3.建设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九龙坡智慧卫监管理系统,在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用人单位等领域建立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500个以上,对公共卫生风险实现快速预警和处置。探索构建数字化执法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功能的数字化应用。拓展惠民便民服务途径,实现线上举报投诉、执法信息公示等执法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七)实施重点人群健康关爱行动
24.筑牢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屏障。加强常规免疫工作,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居全市前列。深入开展一老一小重点疫苗接种、呼吸道相关疫苗专项接种、初二学生HPV疫苗民生项目、狂犬病暴露处置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提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免疫屏障。探索数字化、信息化免疫规划全流程、多场景升级运用,推行接种预约管理和信息化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强化疫苗冷链管理和疫苗全流程追溯,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效能。严格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制度,保障疫苗质量和安全。建设区级预防接种规范化培训基地,提升接种人员专业技术和公众沟通能力,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5.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聚焦传染病、近视、肥胖、发育不良、情绪和行为问题等儿童青少年的主要健康问题,依托学校卫生综合监管等信息平台,完善学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晨午检、眼健康电子档案、心理健康档案、学校卫生监测等数据共享,形成监测—评估—干预闭环管理。加强近视防控中心建设,构建近视防控中心医学联盟,全力维护儿童青少年眼视力健康。(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6.维护妇幼健康。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儿童健康行动提升计划,依托区妇幼保健院“国家婚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和九龙坡区“妇幼保健专科联盟”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范围。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和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推进实施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行动,逐步提升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到2025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以下,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超过7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8人/10万人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3‰以下,产前筛查率保持在8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区计生协会、各镇街)
27.实施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持续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品牌建设。加强慢性病综合监测和干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推进构建“13N1”基层健康治理体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推进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防治行动,制定对应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利用可穿戴式设备和信息平台,对慢性病患者提供“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动态监测、在线咨询、健康教育等全程健康服务。落实重大慢性病监测实现全覆盖,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维持在11%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28.深化艾滋病综合防治。推进扩大检测、扩大治疗策略,将老年人群、慢性病患者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检测项目。落实艾滋病防治质量年(2023—2025年)有关措施,高质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筛查、治疗关怀、母婴阻断工作,推进第五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制定出台《九龙坡区艾滋病患者管理办法》,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一地一策”精准化防控措施。到2025年,全人群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45%,艾滋病检测发现比例达到90%,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5%,在治病人病毒载量抑制比例达到95%,将艾滋病传播控制在低流行态势。(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9.实施“终结结核流行”行动。启动“无结核校园”“无结核社区”创建,对65岁以上老年人和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结核病症状筛查,积极推广活动期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防控模式。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和高二学生结核病检查率分别超过70%、90%,结核病发病率下降到45人/10万人以下。(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30.维护心理健康。推动区精神卫生中心在中梁山以东城区设立门诊或院区。联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入推进重庆市儿童青少年自然人群及抑郁障碍高危人群临床队列研究项目工作。推动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建立九龙坡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联合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九龙坡区15826166697免费心理援助热线和全市心理健康服务热线96320,为居民提供7×24小时心理热线咨询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充分运用“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对所有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实施动态分色分级管理,对所有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推行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到2025年,100%的高等院校和95%的中小学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心理辅导室),60%的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超过40%,全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率超过85%。(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31.加强职业病防治。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推进职业危害治理,强化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的监测预警。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加强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监测评价能力建设,推进区疾控中心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到2025年,全区管家服务签约达到15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八)实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行动
32.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管。完善公共卫生三级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监督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监督执法模式,推进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分级分类评价,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提升监管精准性、科学性。加强行政执法稽查,深入开展案卷自评自查,积极报送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33.强化公共卫生普法宣传。利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类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市民对公共卫生权利义务的知晓和理解,提升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意识,切实提高市民知法守法素养。强化政府主导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到2025年,每年至少开展2场次公共卫生法治宣传活动,同时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适时开展公共卫生法治宣传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司法局、各镇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研究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抓好具体落实,强化组织实施。区发展改革委要指导支持疾控机构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立项等前期工作;区大数据发展局为公共卫生有关数字化项目做好技术支撑,提供云资源服务;区科技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
(二)加强投入保障。区财政要统筹各级各类资金,落实公共卫生投入责任,加快“两个允许”落地,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督查评价。全区要健全对本行动计划的联动衔接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质控督导,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定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