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教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及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不得参加评审,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限额内组织推荐申报,具体申报指标由区教委下达,各单位按申报指标择优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指标由市教委统一下达,由区教委统筹管理、择优推荐,其中校级领导干部申报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
非在编教师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各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相应申报条件按我市公开文件执行(附件1)。
1.师德师风:各单位推荐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须通过个人述职、教职工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师德,并提交教师师德师风总结、民主测评及个人专项总结。把是否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2.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班主任、团队工作、校级(中层)干部、挂职锻炼干部、学校借调到教委机关及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教委机关混岗人员、社团及校级特色训练等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可视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
3.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按照(九龙坡教人〔2024〕10号)文件执行,有区外工作经历的教师,乡村学校任教经历需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
4.择优推荐。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
四、日程安排
为保证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紧密安排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推荐、申报和报送各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
(一)中小学、中职系列正高级、高级职称
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8日前将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名单报区教委人事科。
申报中小学及中职正高级职称人员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区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2024年11月6日前,申报中小学及中职副高级职称人员完成网络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职称考核评价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10月25日前报区教委备案。
(二)中小学、中职系列中、初级职称
各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名单报区教委人事科。
2024年11月22日前,中小学中、初级职称人员完成网络申报;中职系列中、初级职称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要求时间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校医、会计等)
按有关系列评委会要求组织申报。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点击“业务办理”登录。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公示表(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附件3,系统有模板下载),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上报。
3.审核报送。各单位审核报送时,要结合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将《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附件2)送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三)部门审查。区教委对各单位推荐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送区职改办核查,同时送区教委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六、评审结果
(一)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市教委进行公示;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区教委负责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分别报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确认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电子件: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系统提交的材料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二)纸质件:申报人员在系统中下载《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模板,进行如实填写,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小组工作人员核实查验,由单位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鲜章件上传系统。
通过服务平台职称系统评审的职称,将自动生成套章的评审表。评审结果公布后,由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评审表(含《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与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应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
(三)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八、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承诺提交信息真实,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或评审专家,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二)各推荐单位应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及职称申报指导工作。强化“真实保证”,严格“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三)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55号)规定收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标准分别为420元、240元、120元。
(四)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4),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3.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系统模板)
4.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职称系列 |
相关政策文件 |
文 号 |
中小学教师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57号 |
中职教师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35号 |
教育研究人员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35号 |
实验技术人员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35号 |
附件2
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是否校级领导 |
现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及时间 |
申报职称系列 |
申报职称名称 |
申报专业 (学科) |
评审方式 (评审、破格、转评) |
学校类型(中小学教师填写此栏) |
备注 |
例1:xxxx |
xxx |
男 |
硕士 |
否 |
一级教师 2009年11月 |
中小学高级(文科) |
高级教师 |
小学 语文 |
评审 |
市级重点中学、示范学校及教研机构/城区普通学校/乡镇普通学校/村校(点) |
||
是 |
高级讲师 2009年11月 |
中职正高级 |
正高级讲师 |
汽车 维修 |
转评 |
注:此表电子档需以Excel版本(示例版本见职称工作群)报送,按中小学正高级、中小学(文科类)副高级、中小学(理科类)副高级、中职正高级、中职副高级、实验技术、教育系统社会科学、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的申报职称序列顺序依次排列汇总。
附件3
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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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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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班/团/队等 |
本人作用 |
年限 |
查验人签字 | ||||||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家访情况 | |||||||||||
起止时间 |
家访学生所在班级 |
家访情况(次数、效果等) |
查验人签字 | ||||||||
(三)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名称 |
任教学科 |
合计时间(年) |
查验人签字 | |||||||
(四)上课(日常教学课程)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名称 |
任教学段及学科 |
周课时量 |
查验人签字 | |||||||
(五)听课节数 | |||||||||||
起止时间 |
听课节次 |
教务处确认节次 |
合计节次 |
查验人签字 | |||||||
(六)完成其他工作情况 | |||||||||||
起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查验人签字 | |||||||||
单位审核 (情况)意见 |
经审查核实,同志任教以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合计年,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合计年,且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学生家访工作;该同志课堂教学周课时节,任现职以来年均听课节次,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情况属实。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公示情况 |
经集中公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五个工作日,无异议。 单位纪检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表中查验人、审核人、单位纪检签字。
附件4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最高学历 |
学位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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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
破格申报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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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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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
1.九龙坡教人〔2024〕21号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