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部门信息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历史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6


区属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实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4〕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4〕14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现就我区历史业绩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一)2023年12月29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其竣工验收信息须补录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

(二)2024年9月1日前已完成以下任一环节但未录入“全国平台”系统的项目,其对应环节信息须补录:

   - 中标公示;

   - 合同签订;

   - 施工图审查完成;

   - 施工许可证发证;

   - 竣工信息(含部分竣工或阶段性竣工)。

   (示例:某项目在2024年9月1日前仅完成招投标环节,则需补录项目基本信息、中标公示、合同信息。)

(三)补录截止时间:所有信息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录入,逾期全国平台将关闭补录通道,不再受理。

(四)为推进补录信息尽快录入全国平台,市住建委已对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优化调整,开通项目信息D级数据补录渠道。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任选1个环节信息”的方式抓紧补录。在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补录相关项目信息后,选择“无需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信息将直接推送至全国平台,各环节数据等级为D级。

二、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需对照补录范围全面自查,确保应补尽补,严禁虚假填报。

(二)补录信息须与项目原始档案、审批文件等材料一致,经审核发现问题的业绩信息将不予以退回并在“全国平台”上公示通报。

(三)未按规定时限补录的业绩,后续将无法作为企业资质申报、工程投标及信用评价等事项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补录流程及操作指南详见全国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首页“帮助中心”。

(二)咨询电话:区住建委建管科 023-61577220、6157723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企业交流服务QQ群:148281677、148280934、391629226

特别提醒:接市建委紧急通知,全国平台业绩补录通道将于2025年6月30日关闭,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完成录入,避免影响后续经营活动!

附件:1.《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实

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4〕223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4〕142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5〕1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数据升级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32号)

6.重庆市项目信息及业绩录入常见问题解答

7.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8.关于抓紧做好工程项目信息D级数据补录工作的

提示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附1.渝建管【2024】22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实工作的通知.pdf

附2.(渝建管〔2024〕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pdf

附3.建办市函[2025]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4.建办市函〔2023〕3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docx

附5. 渝建管【2021】2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升级工作的通知.pdf

附6.《重庆市项目信息及业绩录入常见问题解答》(新).doc

附7.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doc

附8.关于抓紧做好工程项目信息D级数据补录工作的提示.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九龙坡
DeepSeek助手

数据中心

政务公开
可视化系统

政策问答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