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DeepSeek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修订)》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2-30

现就《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修订》(以下简称《通告修订》)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要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于2020413日印发了《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九龙坡府发〔20208号),有效保护了我区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该文件于2025412日已到期。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通告》进行了修订后重新发布。通过明确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禁猎方法等方式,严厉打击违反规定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成效。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渝林规范〔20241

三、主要内容

内容总共八条

第一条:划定了禁猎区的范围为九龙坡区全域。

第二条:明确了禁猎期为《通告(修订)》发布之日起。

第三条:明确了禁猎区对象是国家重点、重庆市重点和“三有”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四条:明确了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猎工具和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市近年办案实际,列入了普遍性、典型性、危害性较强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第五条:规定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例外情形及因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经许可后方可开展。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发现病弱、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报告对非法猎捕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机关举报或者控告。

第七条:相关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明确了实施日期及举报监督电话。

四、政策问答

(一)问:禁猎区、禁猎期内是否禁止所有猎捕活动?

答:禁猎区、禁猎期内原则上禁止所有的狩猎活动。但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依规报批。

(二)问:哪里可以下载查看详细的禁猎对象名录?

答:《通告(修订)》涉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可以在国家林草局官方网站的www.forestry.gov.cn/的“政策法规”版块查阅下载,《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可以在重庆林业局官方网站lyj.cq.gov.cn/的“规范性文件”版块查阅下载。

(三)问:护农鸟网、猎夹、猎套是否为禁猎工具?

答:为保护农作物而安装的拦鸟网、猎夹、猎套仍属于禁猎工具,这些工具对野生鸟类、兽类危害极大,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因此禁止私自架设安装这些禁猎工具。

问:如何举报非法猎捕?

答:《通告(修订)》公布了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公安局的非法猎捕举报电话,分别是(023) 68666980(023) 68158110。此外,还可以向镇街人民政府和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

(五)问:违反《通告(修订)》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范围内进行猎捕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专业名词解释

(一)种群调控:‌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是指通过人为干预和管理措施,对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和分布进行调节和控制,以实现生态平衡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旨在解决野生动物种群过度增长或减少带来的问题,确保种群数量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例如:野猪、猕猴种群调控。

(二)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电猫、捕猎机、捕猎器、野猪机、野兔机、捕兔机、电击枪、高压逆变器、户外一体机、锂电池一体机、户外合体机、蚯蚓捕捉机、地龙仪、野外拉线等电击装置;诱鸟器、电媒、诱鸟机、引鸟器、诱子、鸟媒、鸟煤、电煤、鸡煤音煤、鸟器机、鸟叫仿声器、鸟叫器机、鸟声音播放器、户外扩音器、鸟用快乐学习机、引鸟器、鸡媒、鸟叫机、鸟叫声内存卡、山鸡声卡、鸟叫仿声器、叫鸟器机、媒音机、引鸟神器、诱鸟机、诱鸟器、宇声电媒、野马电媒等电子诱捕装置。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 )调整禁猎期实施时间。第二条,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修改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二)调整禁猎对象的表述方式。第三条,参照市林业局《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渝林规范20241号)中第三条“禁猎物种”相关表述,“国家和重庆市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和其他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修改为“(一)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二)列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三)列入《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增加举报监督联系方式。八条,增加区公安分局的举报监督联系电话。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修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九龙坡
DeepSeek助手

数据中心

政务公开
可视化系统

政策问答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