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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07009293065M/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府办发〔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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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九龙坡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九龙坡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要素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安排部署,深入贯彻《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按照“1167”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东西一体化、全域现代化”大美九龙坡总体发展思路,坚持以数字化变革为牵引,以推进数字重庆建设为抓手,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夯实数据资源基础,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保障数据要素安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提升数据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九龙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构筑坚实的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务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建立数据治理、汇聚、共享、开放的高效运行机制。完善全区公共数据目录,推进“一数一源一标准”全生命周期治理,在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下构建全区自然人、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按需建设专题数据库,建设部门、镇街数据仓,形成数据要素“一组库”,打造具有九龙坡辨识度和全市影响力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创新。推动国家、市级垂直管理部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组织数据按需汇聚共享回流。
(二)加大数据资源开放供给。按照市级要求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提升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能力。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规模。贯彻执行市级公共数据年度开放计划发布机制,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清单,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渠道。在保障数据安全、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鼓励智能网联汽车、电商、金融、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开放搜索、社交等数据,丰富企业、个人数据资源供给。引导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等国家标准贯彻执行工作,开展相关评估与认证,提升企业对自身数据的管理能力。
(三)融入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建设。支持有关优质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入驻全市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以公共数据为基础,输出以场景应用为导向的数据产品,推动数据处理者安全、依法、合规对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打造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典型数据产品,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依托公共数据产品探索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
二、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四)探索分类开展数据资产登记。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在数据流通中的各项权益,在推动界定数据来源、持有、加工、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合法权利,贯彻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结构性分置的市级产权运行机制,保障市场参与主体持有、使用、经营数据的权利。按照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化全流程管理。在社会数据来源合法、安全合规、授权明晰的前提下,支持市场主体参与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社会数据资产登记,获取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形成社会数据资产。
(五)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一步强化公共数据资源治理管理,向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统一汇聚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协同监督有关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鼓励具备数据加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所需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的市场主体向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机构申请成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鼓励优质市场主体与市级确定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进行合作,对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融合多源数据,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鼓励引导驻区央国企和机构参与并开展数据授权运营。
(六)探索区属国企数据资产盘活。推动区属国企探索开展非公共数据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资产确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等工作,鼓励区属国企探索交易流通已完成确权登记或入表的数据资产,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完成合规诊断、评估定价、产品上架、交易撮合等服务,并与银行、基金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探索基于数据资产的融资服务渠道。
(七)推动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授权使用。按照市级规定支持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市场主体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依规采集、持有、加工和销售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及相应收益的权益。鼓励市场主体依托产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平台率先开展企业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示范。支持个人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允许个人将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授权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政府部门履职可依法依规获取相关企业和个人数据。
(八)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聚焦城市运行、社会治理、便民服务、应急管理等多跨协同领域,走深走实城市现代化治理“十大行动”,做深做透核心业务梳理,支撑“三张清单”编制,加快专题数据库和数据仓建设,以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为基础,一体推进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巡回审判等“一件事”应用场景谋划开发,切实提升数字赋能实战实效,打造具有九龙坡特色、易于推广、能够体现具有九龙坡辨识度的数字品牌。
(九)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高质量数据资源为牵引,加大全区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实现应用场景项目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以场景聚资源、活数据、兴产业。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优势产业,以场景化需求为导向,以行业产业大脑为抓手,以数据融合应用为载体,打造“产业+数据+服务”智慧生态模式。优化完善数据、算法、算力生态体系,推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加快集聚,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三、加快培育数据交易流通市场
(十)落实数据要素合规交易流通规则。贯彻落实市级数据流通交易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主体与数据产品准入要求,规范管理数据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确保流通数据来源合法、隐私保护到位、流通和交易规范。贯彻落实数据要素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形成数据卖方报价、第三方机构估价、数据买方与卖方议价方式。按照市级规定落实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工作。落实《重庆市数据条例》,引导公共服务组织、国有企业、其他市场主体通过西部数据交易中心进行数据交易。
(十一)加快培育数据交易流通生态。贯彻落实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以重庆数字大厦为引领,联动周边优质产业载体重点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深度融入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建设。对接引进国内外行业头部企业,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基于自身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大型数据商,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发展数据生产产业,在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发展数据流通产业,有序培育数据流通服务商、数据经纪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数据经纪、合规咨询、数据金融、数据托管等专业服务;面向金融、汽车、电子信息、商务、科技、交通等专业领域,推动“山城链”区块链基础能力应用。发展数据应用产业,支持企业推广复制数字重庆建设典型应用场景,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发展数据安全产业,支持企业开发数据安全合规评估、资产保护、可信流通、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产品与服务。
(十二)探索数据区域间合作与跨境有序流通。落实九龙坡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加强两地数据协同与互认,深化数据融合,以公共服务、数字设施、数字产业等场景为切入点,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极。依托中新(重庆)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鼓励企业开展中新数据跨境交易,推动数据跨境有序流通。
(十三)推动数据资产评估和金融创新。贯彻落实数据资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开展数据资产质量和价值评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等数据资产化创新服务,探索将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贷款纳入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畴。加大数据商和第三方数据服务中介机构上市融资扶持力度,探索数据资本化路径。
(十四)落实数据收益分配制度。贯彻落实市级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配合市级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分享价值收益的模式。落实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机制,争取获得更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配合市级建立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采用分红、提成等多种收益共享方式,兼顾数据持有、加工、经营等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实现收益合理分配。配合市级探索个人以按次、按年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得个人数据合法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
四、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安全监管
(十五)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技术要求,加强重要数据保护,严格核心数据管理,持续更新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目录。按照市级要求制定各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实施目录管理、定期评估与重点保护。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制度,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十六)强化数据安全监管。健全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数据安全责任部门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国家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科研生产等领域的数据保护。引进、培育一批数据安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引导数据处理者通过第三方机构实施数据安全测评、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措施,防范化解数据安全风险。
(十七)创新数据流通监管。贯彻市级数据流通监管制度,加强数据流通交易全过程监测预警。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配合市级制定数据交易流通负面清单,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根据市级工作部署推动数据要素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交易失信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加强对数据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在区推进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勇于创新、敢闯敢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创新运营服务模式,完善投融资体系,全力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区大数据发展局将跟踪分析改革进展,定期评估优化,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