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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9-2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于2021916日印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九龙坡府发〔202119号,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对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发背景

原《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九龙坡府发〔20173)制定于20171月,过去四年中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推动区政府实现了高效运转。其后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分别对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近年来各级对政府资金项目管理、议事决策程序、纪律作风要求等方面提出许多新要求、新规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182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渝府发〔201828号),确保区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原《区政府工作规则》开展修订工作。

二、修订过程

区政府办公室于20218月下旬成立修订组,启动《区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工作,于8月底形成《区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其后多次征求区政府领导以及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区级部门及单位的意见,并反复进行论证完善,最终形成《区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区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先后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9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李顺同志签发,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名义于2021916日印发。

在修订过程中,区政府办公室按“符合上级规定、结合区情实际、科学规范可行”原则,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市政府、区委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原《区政府工作规则》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程序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以确保制度设立和工作流程更加符合九龙坡区实际和现状,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区政府工作规则》共十六章八十四条,较原规则篇章未作变动,条目增加3条。具体内容包括:总则、组成人员及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督查考核、规范会议管理、严格公文审批、请示和报告制度、财经审批制度、政务值班制度、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附则。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制定依据和指导思想。总则中指出《区政府工作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市政府、区委有关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依据最新精神及部署要求调整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是明确主要职责和决策方式。主要体现在“组成人员及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四章21条中。区政府组成人员中明确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构成坚持依法行政中将“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法”调整为“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中增加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彰显了政府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

三是明确运转程序和操作方式。主要体现在“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督查考核”“规范会议管理”“严格公文审批”“请示和报告制度”“财经审批制度”“政务值班制度”共八章46条中。例如推进政务公开章节中增加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要求、建立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及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事项;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中增加了研究招商引资事项内容;财经审批制度章节中预算资金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审批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整完善,突出政府工作“自主管理、规范运行、层级负责、落实责任”的要求,确保实现依法履职、权责一致。

四是明确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主要体现在“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共两章12条中。着重强调“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市委七项要求、区委二十条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并细化外出报备、保密纪律、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的规范制度。

四、其他事项

本规则适用于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属国有企业。原执行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九龙坡府发〔2017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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