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要求,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五年评估1次,《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为2016年区人民政府行文印发。及时结合《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0〕108号)、《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九龙坡府办发〔2020〕141号)等相关预案,以及新冠疫情期间的处置流程和经验,在既往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在一定时间、局部区域集中出现数量较多、症状及体征相同或相似、且致病因素尚未查清或不明、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的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主要内容
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应急准备,预案管理,附则八个章节。对组织体系,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前期的监测、预防、预警与报告,事发时的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后期处理的总结评估、抚恤补助、劳务补偿及人财物、装备、技术、体系等应急准备进行了完善及规范。明确了相关部门、镇街、单位在应对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的职能职责,规范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完善了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下应采取的措施。
五、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内容参照《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分级标准(试行)》(渝卫发〔2019〕56号)。
六、新旧预案对比
一是补充事件分级。明确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级,根据最新市级相关标准,对预警级别具体内容进行修订,新增预警行动,预警发布新增发布权限、预警内容、发布途径、预警通报等内容。二是健全防控措施。责任报告单位根据前期疫情处置经验,明确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动物防疫机构、教育机构等;应急响应中将指挥与协调并入分级响应,增加信息发布内容。三是完善应急准备。新增专业防控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建设、财力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建设、应急技术准备、信息通讯技术保障、法律保障与监督检查等内容。
七、核心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一般指发病3例及以上。
(二)我区针对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处置有专家组吗?
我区成立了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处置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共18人,涵盖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实验室检测、急诊急救等10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