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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人民建议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0-31

202310月,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印发《九龙坡区人民建议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此九龙坡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2014年我区出台《九龙坡区人民建议征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7年,为规范化推进人民建议工作,我区对《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印发《九龙坡区人民建议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发〔201743号),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2022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发布,将信访工作的法定依据首次提高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层面,《信访工作条例》既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法规,又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党内法规,人民建议工作也相应的进行了调整,经多方面征求意见,第二次修订出台《九龙坡区人民建议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办法》(修订)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修订依据

(一)《信访工作条例》(20221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2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二)《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1999101日渝府令〔199965号) 。

三、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中心思想,继续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渠道,广开言路、倾听民声、把握民情、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挖掘群众智慧,促进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党委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好务。

四、主要内容

《信访工作条例》共518条,主要对人民建议征集组织构架、征集内容、征集方式、建议办理、建议推选等方面做出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问:什么是建议人?

提出人民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为建议人。

问:人民建议征集的内容是什么?

答:人民建议征集内容主要包含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改进政府工作、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社会生态环境以及其他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问:人民建议如何投送?

答:建议人可以通过九龙坡区征集办向社会公布人民建议征集通信地址、传真、电子信箱进行投送。通信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信访办,邮编:400050,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8780319,邮箱:2549272014@qq.com)。

问:建议人投送人民建议后如何办理?

答:人民建议投送后,九龙坡区征集办对投送的建议进行转送、交办给有关单位办理,有关部门收到转送的人民建议后,应在60日内答复建议人,情况复杂无法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的,可以延长30日。办结建议后,有关单位一般采取书面方式回复,情况特殊的可以采取口头、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

问:每年开展的人民好建议推选是如何开展的?

答:人民好建议推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推选范围为本年度登记在册、上级转送、交办以及以前年度提出并在本年度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民建议。评选出的好建议分四类,并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所提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一类好建议给予补助5000元;所提建议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二类好建议给予补助3000元;所提建议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三类好建议给予补助2000元;所提建议产生部分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类补助给予补助500元。

五、新旧政策差异

问:此次2023年《办法》与2017年的《办法》主要差异是什么?

答:2023年《办法》与2017年《办法》的主要差异在于引用法定的依据不同。2017年《办法》法定依据是201511月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2022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发布后,2017年《办法》的法定依据不适用,对此2023年《办法》的出台的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人民建议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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