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重庆市九龙坡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于2023年11月14日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24日经十三届区委第82次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2月1日印发。现就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重要指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探索“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路径,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
(六)《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司发〔2023〕34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内容总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执法事项、执法力量、制度机制、数智引领、协调监督”五大任务,具体包括:
(一)明晰执法事项。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并实施动态管理,明确了法定执法事项27项,赋权执法事项49项(其中通用赋权事项15项,自选赋权事项34项),委托执法事项19项。
(二)统筹执法力量。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整合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区级执法部门下沉的执法力量,实行“区属镇(街道)用共管”,并纳入“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筹运行和管理。
(三)创新制度机制。以镇(街道)执法事项为牵引,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实施“综合查一次”等执法制度和创新机制,实现“进一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四)强化数智引领。全面运用“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智能匹配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实现统一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要素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为执法提供支持,为监督提供依据,为群众提供便利,为决策提供参考。
(五)加强协调监督。区司法局要强化指导、协调,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方式,深化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充分利用法律专家顾问团力量,运用联合审查机制、委托第三方审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审核等形式,建立全流程法制审核制度。
第三部分:工作步骤。明确统筹准备、组织实施、全面推广三个改革工作步骤。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明确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强化工作保障,充实优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等;明确做好总结提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转化。
第五部分:附件。包括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附件2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
四、《实施方案》重要举措
(一)我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从2023年安排到2027年,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问1:2023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是什么?
答1:到2023年底,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投入运行、在所有镇(街道)落地应用1个以上“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问2:2025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达到什么水平?
答2:到2025年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升级。
问3:2027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达到什么效果?
答3:到2027年底,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实现常态化迭代升级。
(二)《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具体内容是什么?
问1:《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包含了哪些事项?
答1:《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包含了法定行政执法事项27项、赋权行政执法事项49项(包括通用赋权事项15项,自选赋权事项34项)、委托行政执法事项19项,实施动态管理。
问2:《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包含了哪些领域?
答2:涉及领域覆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
(三)赋权行政执法事项镇(街道)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事项执法主体有什么变化?
问1:赋权承接事项镇(街道)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答1:按全市统一部署,杨家坪街道作为试点街道于2023年10月31日已承接首批实施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赋权事项,此次形成所有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后,除首批实施改革的杨家坪街道外,其余镇(街道)于12月31日统一实施。
问2:事项执法主体有什么变化?
答2:由原区级执法部门执法的事项现由各镇(街道)承接进行执法。
例如:赋权事项中“对养犬人和管理人未立即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罚”原行使部门是“区城市管理局”,现在是由镇(街道)进行直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