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11月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了解政策,正确理解执行,现对《方案》作出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是一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是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2017年11月,《重庆市九龙坡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九龙坡府办发〔2017〕318号)施行,对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10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文件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根据建筑类型对增设电梯项目制定有关财政补贴政策”,为改善我区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积极配合城市更新提升,我委牵头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区财政对既有住宅中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三、适用范围
本区城镇范围内(不含高新区直管园),国有土地上4层及以上,初始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已经按照《办法》完成电梯增设的老旧住宅。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4章8条,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既有住宅中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补助和附则。
问1:是否所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都可申领补贴?
答1:我区增设电梯补贴范围有所限制,仅为本区城镇范围内(不含高新区直管园),国有土地上4层及以上,初始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已经按照《办法》完成电梯增设的老旧住宅。
问2:申请补贴的签字要求是否为100%?
答2:申请补贴的签字比例不再要求100%,按照《办法》上的签字要求执行。
问3:申请补贴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该如何排队?
答3:在按照《办法》完成电梯增设后,符合补助范围的电梯项目即可按照《方案》向属地镇街提交补助申请材料。属地镇街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区财政局据实申报,以其向区财政局据实申报的时间先后为序。
问4:超过当年补助名额的该怎么办?
答4:超出当年补助名额的,以镇街向区财政局据实申报的时间先后为序,纳入后一年度补助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