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桥铺街道办事处关于石杨村208号附4号楼增设电梯的公示
九龙坡区石杨村208号附4号楼(石油小区A区4栋)业主申请在其所在单元增设电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书、施工图、业主书面同意意见等进行公示,征求本单元业主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桥铺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7日
公示地点:石杨村208号附4号楼(石油小区A区4栋)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办事处官网
反馈方式:若本单元业主及利害关系人需对该增设电梯方案发表意见,应在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石桥铺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及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91号石桥铺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岗303办公室。邮编:400039,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8611489。
附件:
石杨村208号附4号楼(石油小区A区4栋)增设电梯业主申请书、授权书、书面同意书、电梯费用分担协议、踏勘意见表、增设电梯工程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施工设计图等资料。
注:1、本公示平面图仅为增设电梯示意图,最终增设位置以部门审查会签通过为准。2、本次公示不能作为开工建设依据。3、涉及迁改事宜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8日
石杨村208号石油小区A区4号楼设计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承诺书.pdf
石杨村208号石油小区A区4号楼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申报表.pdf









